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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共識網路論壇] 共識會議的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下)
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共識會議的緣起 共識會議(consensus conference,或稱公民會議)是一種由丹麥發展而來的的民主參與模式,共識會議的目的是希望讓社會大眾參與公共政策的理性辯論,以不具專業知識的公眾為主,請他們針對有爭議的政策,於事前閱讀相關資料並做出討論,設定他們想要探知的問題,並邀請數位不同立場的專家進行詢問,進而對充滿爭議性的問題進行理性溝通,最後將他們於議會中形成的共識觀點,寫成正式報告,向社會大眾公佈,並進一步作為政策決策時的參考。 丹麥是個強調公民參與和公共討論的國家,他們的民主傳統,從早期丹麥的農民自主組織合作社討論農業技術,到成立「人民會堂」(people’s house)進行地方性的公共辯論,這些歷史悠久的自主性結社組織,普遍存在於丹麥社會。由此可看出,公共討論的文化特質早已深入於丹麥人的生活之中,這樣的文化傳統與根源,進而促成「共識會議」──這種深具「丹麥風格」的公民參與模式的形成。 1986年,丹麥政府有感於近來科技的發展與政策的決定,對民眾的生活、社會與環境發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是而認為應該也讓公眾對爭議性的科技議題進行公共討論,進而成立丹麥科技委員會(Danish Board of Technology,DBT)作為推動公共啟蒙與公共討論的機構。DBT雖然隸屬政府部門,與國會有密切互動,但卻是個完全具有運作自主性的機構,發展出許多開創性的公民參與模式,如共識會議、角色扮演、願景工作坊等,並影響近20個國家,也陸續舉行共識會議。 共識會議究竟要如何進行,我們將引用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林國明的《公民參與的模式》一文內容進行說明。 共識會議要討論什麼?
什麼樣的題目才是共識會議要討論的題目呢?社會大眾認為是主要關切的話題,具有強烈的爭議性,急切需要政府的政策回應,如近日極具爭議性的軍購。
但須注意範圍過大的題目會使得討論失焦,無法形成具體的討結果;而過於單一與狹窄的題目則會因無法掌握問題的核心也無法引起討論的意義。目前國內曾經舉辦的公民會議的題目包括代理孕母,健保議題等。
由於共識會議的目的是需要尋求不同對立觀點的聚焦與會合,所以身為共識會議的主辦機關必須也能充分反應這樣的需求。主辦機關組織的成員必須由不同利益團體的成員組成,如學界、產業界、社會團體等。須不讓特定一方的觀點與價值主導了會議的議程,失去了尋求公眾共識的機會。
為了讓來自不同領域、利益立場的民眾可以有更多的互動,並對陌生的議題能夠有進一步的理解,在正式招開共識會議之前,會先舉辦預備會議,讓主辦單位將相關議題的背景知識提供給共識小組成員閱讀與討論。在小組成員對議題有廣泛的認識之後,共識小組將整理出需要詢問專家的問題內容。
這樣辛辛苦苦得來的共識會議結果,到底對我們的國家政策有什麼影響呢?林國明認為以丹麥為例子,因為共識會議常在相關法案有待審議之前召開
,「如一位研究者指出的,它們讓立法者知道選民對重要的問題站在什麼立場。」進而使主政者可以設計或提出較能照拂更多人民需求的政策,而非會吵的人才有糖吃,或發生選舉導向的政策支票,徒然形成錯誤政策,避免國家公共資源的浪費。 「民意」是什麼?在共識會議的實驗精神裡,提醒我們如果缺乏適當與充分的資訊,民眾是無從也無效地參與政策的討論,那麼立法者與決策者又要如何能充分而確切的反應所謂民意?共識會議的實驗正是建構了一個開放、平等、理性溝通、指向權力的公共領域,提供各方的利益與價值於其中衝擊、對話、溝通,達成公眾利益共識的場域與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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