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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倫理]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四) 作者:陳慈美 (生態關懷者協會) 二、保育文化與生態良知 幾年前,由於保育問題引起的國際壓力,使得台灣的保育教育宣導活動跟著熱絡了一陣子,但是,「台灣原本就沒有保育觀念與文化,許多保育觀念與作法,至今仍是以舶來品的方式呈現,以及類似當年軍中康樂隊,吹吹打打的宣導活動而已。」因而長期投身在台灣生態關懷的學者建議:「應該痛定思痛地從長計議,由行政院召集相關部門,結合民間力量,從事自然文化重建工作。」1多年來像這樣的呼籲,就像先知在曠野的吶喊一樣,一直沒有受到官方的重視,而民間的力量也一直很難整合起來與「科技、經濟、政治」三位一體的邪靈抗衡。 人民心中的傷痛與無奈,不知道向誰傾訴:「每年我爬上合歡東峰西望霧社,站在上巴陵仰望北橫,立在新中橫遠眺信義鄉,引頸在阿里山十字路口,在梨山……,這些地方的濫墾,簡直像惡性皮膚癌在四處蔓延,每年一片一片新焚燒的林地,觸目驚心地這裡那裡出現……,在河川大量開採砂石的後遺症也愈來愈嚴重……,沙洲消失、海埔地下沈、海岸後退……經濟部工業局為首的官僚,為台泥在花蓮市的擴廠(由年產20萬噸擴大為150萬噸)開路護航……,徒然讓我們這些真正關心台灣的人覺得我們的政府好像來自第四世界。」2台灣不但沒有「保育文化」,也沒有「生態良知」,只有無知、自私、貪婪和淹肚臍的鈔票! 筆者相信「生態良知」的培育和「保育文化」的建立,是台灣社會改造的根基,也是台灣文化再生的活水源頭。然而,「土地倫理」絕不是單從「生態學」的知識就可以自動延伸出來,李奧波說:「責任的背後若沒有良知作基礎就毫無意義,……『土地倫理』反映出『生態良知』的存在。」以下嘗試從《砂地郡曆誌》中的論述來看李奧波是如何用一種較寬廣的視野探討「土地倫理」。 (一)被退稿的「先知書」 《砂地郡曆誌》全書以極為優美的散文,闡釋三個觀念:
但是,在這本書在完稿之後,李奧波曾幾次嘗試把它送給一些出版商,結果都被退回。因此,李奧波當時幾乎不敢對該書的出版抱任何期待。直到他死後第2年(1949年),該書雖然終於能夠出版付印,但當時多數的書評只當它是描述大自然的優美散文而已,那些評論者萬萬沒想到,這本書裡的觀念竟會成為後代的保育工作者靈感的泉源! 當初出版界對該書興趣缺缺,就是因為李奧波所提出的觀念,與當時整個美國社會的思考方法與行為模式完全背道而馳:過去的300年中,使美國不斷向西部拓展的動力,正是奠基在對環境的「征服」與「開發利用」這兩大支柱之上,而李奧波卻要美國人建立能夠與自然界所有成員(包括土壤、植物、動物、水)合作共生的「土地倫理」,這簡直就是顛覆了他們的建國藍圖!尤其是戰後15年左右的經濟蕭條,使得美國人以格外猛烈的威力進行開發建設,來創造更多進步發展的機會,因此,李奧波的主張:「保存生物社群的完整、穩定、和美」,對於在戰後第一波嬰兒潮出生的一代而言,簡直就是不可理諭的奇怪言論。 甚至當時多數的生態學家也無法接受李奧波的理念。因為在50年代的生態學,逐漸走向抽象化、量化、和化約主義的胡同,他們關心的是農作物的產量、高效率的組織等問題,而不在乎自然界是個有機整體或各種生命彼此相互關聯等事實。這正好呼應了美國官方保育機構代表人基佛皮查(Gifford Pinchot)深植於實用主義的保育觀:將「自然」視為「自然資源」,而所謂的「保育」,則等同於「自然資源的系統性取用」。此外,在50年代當中,由於受到物理學和化學的進展影響,有相當多生物科學家把他們的注意力轉向對細胞或分子的研究探討,李奧波極力強調的「整體性生物學」以及「自然史」方面的研究,似乎就顯得過時而毫無指望,難怪連出版社也提不起興趣。 正如李奧波在書中所說的:「除非我們對於長久以來缺乏生態考量的文化能夠作出徹底的檢討和改變,否則土地倫理就不可能被社會所接受」。《砂地郡曆誌》出版後近20年才引起美國社會廣大的注意,正好驗証了他自己的說法。歷史學家史德格奈(Wallace Stegner)曾經作過這樣的評論:「當美國人民朝聖之旅的文獻被集結成經典之際,李奧波的書將會是先知書中的一本,他是美國人中的以賽亞(註:以賽亞是舊約聖經中著名的一位大先知)。」 (二)土地意識的內在化 李奧波指出:「對於『土地倫理』的演進最嚴重的障礙就是:我們整個教育制度和經濟制度完全與土地意識背道而馳。」很不幸的是,這樣的批評完全適用於現今的台灣社會,因此,李奧波的建言應該可以讓我們得到一些啟發。 他認為保育教育的重點,不在於「分量」的增加,「內容」才是最重要的。對於40年代美國社會的保育教育,他的批評是:「我們目前的保育教育,根本無法達到任何有價值的目標。因為,它不曾給是非對錯下定義、沒有指定任何責任、未曾要求作出任何犧牲、對於在當今價值觀念背後的哲學立場也沒有期待作任何的改變。」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討論到這些行為背後的基礎,可由哲學和宗教圈子裡,我們還未曾聽到有關保育倫理的討論這個事實得到証明。」他感歎地說:「當我們努力要使保育容易實現時,我們也把它變得庸俗瑣碎了。」因此,他指出:「除非我們在知性、忠誠、情感和信念等方面,能夠經歷到內在的改變,否則,我們就不可能期待在倫理領域會作出任何重要改變。」這些話在台灣其實早已有人說過了,例如:林俊義教授在十幾年前便一直強調:「環境須要內在化」,可惜並沒有得到太多的回響,我們要走的路還很長!(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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