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訴求: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也在公視法修法提案上提出應增設公視董事名額,由現今13至15名人選,提高至17至21人。
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9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林益世等人破壌;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精采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