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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拍蝴蝶 全民都是科學家

新竹縣尖石鄉玉峰國小大紫蛺蝶(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蝴蝶攝影記錄競賽/詹振龍攝)

全民科學家再運用到蝴蝶調查!民眾只要具備具GPS定位的相機,拍到影像清晰的蝴蝶照片,上傳到特生中心網站,透過業餘及職業專家辨識,蝴蝶分布狀態一覽無遺。而透過民眾拍攝的圖像,也將讓全民得以飽覽特稀蝴蝶的翩翩身影!

有別於傳統捕捉、製成「證據標本」的做法,透過影像,拍攝足以辨識特徵的方式,加上先進的GPS定位功能,讓大紫蛺蝶將繼續美麗存在,研究也得以持續。特生中心湯曉虞表示,透過全民參與,豐富物種資料庫,未來透過不同物種套圖,成為重要的生態基礎資料庫,在環評、生態旅遊都能發揮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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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沙鹿驚傳 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達八層樓高

本報2011年7月2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環保署20日公布,陸昌化工公司涉嫌委託非法土石業者「現有石業公司」收受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而現有公司是土資業者,並沒有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執照,民國94年就因被查獲無照收取事業廢棄物而被撤銷土資場執照。沒想到愈撤愈旺,不但繼續收取事業廢棄物,還在光天化日下任意棄置達八層樓高。

是誰縱容業者如此無法無天?是誰對這八層樓高的事業廢棄物視而不見?還可能汙染土壤及地下水。而這些事業廢棄物清除、土水汙染有可能最後還要人民納稅錢善後,這不只是非法棄置的問題,而是典型的環境不正義。

警政署環保警察隊隊長許肇寬表示,去年起懷疑現有石業非法收取事業廢棄物,12月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辦案,今年6月8日破獲台中市沙鹿區現有石業,將20到30萬噸的廢棄物堆置在台中市國道三號沙鹿交流道附近,堆了近八層樓高。另查獲少部分棄置在台中沙鹿,已稽押8名嫌犯。

精采內文

【氣候變遷Q&A】(8) 氣候變遷有可能是好事嗎?

本報2011年7月21日綜合外電報導,陳巾眉編譯,蔡麗伶審校

氣候變化就本質而言並非壞事,對全球暖化抱持懷疑的評論家常常指出溫度提高可以帶來的益處,例如,寒溫帶氣候國家可以擁有較長的作物生長季,以及通過無冰山北極的更有效率運輸航線。即使是擔憂氣候變遷的人士,偶爾仍會點出氣候變遷可能帶來的機會,無論是帶動英國旅遊業發展或是改變全球政治生態。

確實而言,至少在短期間內,部分的人、物種、區域與行業會受益於地球變暖。然而,這些益處必須置於一個更廣泛與嚴重的負面結果之框架內來看待才有意義,科學家已經警告全球暖化可能造成的後果:海平面上升、更多的人暴露在乾旱與洪水之災、以及潛在的大規模生物滅絕速度加快。也因此,眾多世界著名的科學機構在2009年宣告:「至關重要的,世界各國的領袖同意必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才能抵抗人為造成氣候變遷的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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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環境∣環境訴訟:中國環保的潛在動力

作者:王立德(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教授 )

環境訴訟在中國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儘管即將開始的「十二五」規劃中包含了世界上最宏偉的自上而下的環境與能源政策和目標,但自下而上的公眾監督,特別是通過法律和訴訟實現的監督,在近年來一直面臨著重重阻礙。

當然,中國在工具的開發上已經取得了相當的成就,這些工具可以提高環境法律和政策的透明度和責任感。近年來,中國政府和企業的環境資訊披露也有了一些改進,儘管不大但非常重要。一小群中國和國際環境團體和記者繼續關注中國的環境問題,尋找可行的解決辦法,他們非常專注,而且變得越來越老練。

但是,如果你希望中國的律師和法律專家們能夠促使法律帶來積極的環境變化,恐怕就要被澆上一點冷水了。正如一位頂尖環境律師對我說的:「我們必須降低自己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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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大事記∣ 播報員:莫聞


台灣的三農問題最近讓執政團隊灰頭土臉,本報記者在日本明日香參與工作假期期間,觀察到當地居民具有強烈共識,讓文物保存、觀光產業與農業共生,並因此採取諸多值得借鏡的產業模式。

「改善庶民計畫」變徵地?昨天營建署在貢寮舉辦說明會,居民強力抗議,場面火爆;也有民眾反映核四廠定位不明,卻要在附近蓋集合住宅,並不合適。同樣是居民火爆抗議,高雄林園工業區亞聚化工PE廠昨天3度氣爆,居民群情激憤,要求廠方公布真相並賠償損失。至於引起軒然大波的塑化劑風暴,環保署終回應民意訴求,公告EHP、DBP等塑化劑從第四類改列為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中國方面,近年地質災害頻傳,根據中國國土資源部統計數據,十一五期間(第十一個五年計畫,2006-2010年)共發生地質災害21.4萬起,造成6293人死亡失蹤,而實際數據甚至高於官方公布的版本,成為中國十二五的嚴肅課題。

【更多今日新聞】台灣新聞 | 國際新聞 | 中國新聞

 

隨手拍蝴蝶 全民都是科學家

本報2011年7月2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曙鳳蝶(楊耀隆攝)全民科學家再運用到蝴蝶調查!民眾只要具備具GPS定位的相機,拍到影像清晰的蝴蝶照片,上傳到特生中心網站, 透過業餘及職業專家辨識,蝴蝶分布狀態一覽無遺。而透過民眾拍攝的圖像,也將讓全民得以飽覽特稀蝴蝶的翩翩身影!

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特生中心)建構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去(2010)年首度針對蝴蝶,舉辦兼具調查及培力的「蝴蝶攝影紀錄競賽」鼓勵民眾拍攝蝴蝶,共144位民眾參加,獲得9870張圖片;並以「網路線上蝴蝶辨識競賽」吸引60位民眾投入辨識蝴蝶物種行動,並獲知257種蝴蝶。這些成就,印證全民科學家最大效益。特生中心主任湯曉虞說,全民動起來,讓編制只有1位研究員的部門,也能獲得豐富的資料。

新竹縣尖石鄉玉峰國小大紫蛺蝶(攝影:詹振龍)

連研究人員都未能親眼一睹風采的特有保育類蝴蝶大紫蛺蝶,已納入民眾眼底,證明牠的存在。有別於傳統捕捉、製成「證據標本」的做法,透過影像,拍攝足以辨識特徵的方式,加上先進的GPS定位功能,讓大紫蛺蝶將繼續美麗存在,研究也得以持續。

湯曉虞表示,透過全民參與,豐富物種資料庫,未來透過不同物種套圖,成為重要的生態基礎資料庫,在環評、生態旅遊都能發揮重要功能。

台灣目前蝴蝶資料約在25-30萬筆之間,湯曉虞舉美國科學院士之推估,認為光是物種可能就有20-25萬種之間,可見尚待發現、探索之處,空間很大,亟需全民共同參與。

 特生中心助理研究員楊燿隆而這些活動最終的目的是建立、豐富台灣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因此,蝴蝶是入門的物種。特生中心助理研究員楊燿隆表示,蝴蝶可及性高,也較親人,並且無害,民眾拍攝的機會大;此外坊間蝴蝶辨識書籍多,讓民眾投入辨識行列的意願也相對提高。未來還會開放兩棲類、蜻蜓以及植物相關的活動,讓民眾有機會貢獻自己一份保育心力。

 這項活動是場耐力賽,而培養民眾對周邊環境的關注將決定成敗。 民眾可將拍到的相片上傳到特生中心蝴蝶攝影記錄競賽相簿,網站照片採CC授權方式,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至於裝備門檻,只要具備其中一項,就能成為酷帥的蝴蝶偵探!

  1. 附有GPS定位功能的相機。
  2. 家中的相機外,加購GPS軌跡紀錄器,上網透過軟體以時間比對,測出座標。
  3. 一部相機走到底,上傳圖片時告知拍攝地點,由工作人員手動標出座標。
怎麼拍比較容易辨識物種?
  • 蝴蝶:頭部、翅膀
  • 蛙類:背部斑紋
  • 蛇類:頭部以及嘴形
  • 植物:根莖花果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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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沙鹿驚傳 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達八層樓高

本報2011年7月2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現有石業公司棄土場位於沙鹿交流道南端的東側坡面溪谷上緣,高度近八層樓。攝影:吳仁邦。

環保署20日公布,陸昌化工公司涉嫌委託非法土石業者「現有石業公司」收受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而現有公司是土資業者,並沒有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執照,民國94年就因被查獲無照收取事業廢棄物而被撤銷土資場執照。沒想到愈撤愈旺,不但繼續收取事業廢棄物,還在光天化日下任意棄置達八層樓高。

是誰縱容業者如此無法無天?是誰對這八層樓高的事業廢棄物視而不見?還可能汙染土壤及地下水。而這些事業廢棄物清除、土水汙染有可能最後還要人民納稅錢善後,這不只是非法棄置的問題,而是典型的環境不正義。

警政署環保警察隊隊長許肇寬表示,去年起懷疑現有石業非法收取事業廢棄物,12月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辦案,今年6月8日破獲台中市沙鹿區現有石業,將20到30萬噸的廢棄物堆置在台中市國道三號沙鹿交流道附近,堆了近八層樓高。另查獲少部分棄置在台中沙鹿,已稽押8名嫌犯。

對於環保警察查獲這起非法棄置案給予高度肯定,但這起案件同時也暴露出公權力的不彰、以及可能的共犯結構。依廢清法第46條第一款:「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或第五款:「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民國94年當業者無照收取事業廢棄物時,除了被撤銷土石執照,事實上已違反廢清法第46條第一、五款規定,如果公權力發揮力量,怎麼可能讓廢棄物的源頭陸昌公司、土石業者現有公司,持續棄置廢棄物至今?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表示,陸昌公司這些年來的申報都合法,顯示有合法掩護非法的情形(就是先把廢棄物委託合法清除業者,再委託給現有公司),他表示陸昌公司也可能涉及不法申報,依廢清法第48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也突顯廢棄物處理申報出了問題。

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價格相當高,每噸清除費約一萬元,此案如果依法清除,業者需支付20到30億元,非法棄置這些清除費都省了。即使現在查獲了,如果不及時採取債權保全,未來的清除、整治費可能要由人民代墊。

陳咸亨表示,後續處理將調查棄置場址是否有土壤及地下水汙染,如果超過標準可能進一步公告為控制場址、整治場址,最快一年後才可能開始清除。

非法棄置涉及龐大利益,導致非法棄置源源不絕,業者賺走了非法利益,把汙染留給全民承受。人民應鼓勵檢調單位、環保警察多鎖定調查不法。而稽查不法汙染更是環保單位的天職,不只是「呼籲」業者不應貪圖暴利而非法棄置,更需要公權力的申張。

※本報導同步刊登於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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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Q&A】(8) 氣候變遷有可能是好事嗎?

本報2011年7月21日綜合外電報導,陳巾眉編譯,蔡麗伶審校

氣候變遷可能會帶來一些正面的效益,但是仍然會被影響層面較廣的負面 效應抵消。圖片節錄自:英國衛報報導。氣候變化就本質而言並非壞事,對全球暖化抱持懷疑的評論家常常指出溫度提高可以帶來的益處,例如,寒溫帶氣候國家可以擁有較長的作物生長季,以及通過無冰山北極的更有效率運輸航線。即使是擔憂氣候變遷的人士,偶爾仍會點出氣候變遷可能帶來的機會,無論是帶動英國旅遊業發展或是改變全球政治生態。

確實而言,至少在短期間內,部分的人、物種、區域與行業會受益於地球變暖。然而,這些益處必須置於一個更廣泛與嚴重的負面結果之框架內來看待才有意義,科學家已經警告全球暖化可能造成的後果:海平面上升、更多的人暴露在乾旱與洪水之災、以及潛在的大規模生物滅絕速度加快。也因此,眾多世界著名的科學機構在2009年宣告:「至關重要的,世界各國的領袖同意必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才能抵抗人為造成氣候變遷的負面效應。」

當然,若要詳細比較任一正面與負面的影響是非常複雜的。因為氣候變遷的影響會同時隨著時間與地點而有所不同。舉例來說,科學論文指出,在地球溫度上升3度C的範圍內,全球農作生產力有可能會增加。因為高緯度地區(例如北歐,相對富有國家) 農產量會增加,但是在低緯度的區域(例如赤道附近的非洲地區,相對貧窮國家)農產量下降。

但是若全球溫度上升超過3度C,全球農作生產力則會下降;在此同時,全球人口在21世紀末預期將突破90億──這兩個情境對未來全人類處境產生極大的壓力。

這個例子反映了一些更廣泛的議題:

  • 氣候持續暖化的正面效益遠不及負面影響;
  • 長期負面效果極可能都是潛在的災難性事件;
  • 最容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的區域通常也在氣候變遷上的責任較輕(低度開發國家過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較低)、並且也最缺乏技術能力去適應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

因此,著名的國際團體提倡全球的貧窮與公平問題時,常視氣候變遷為主要的威脅影響因素。

※【氣候變遷Q&A】系列:

► (1) 氣候變遷是怎麼一回事?人類就是禍首嗎?

► (2) 什麼是溫室效應? 近代有過全球降溫嗎

► (3) 樹木、森林和氣候變遷有什麼關聯性?火山噴發如何影響氣候呢?

► (4) 氣候變遷會造成什麼樣的經濟損失?何謂京都議定書,它又造成了什麼改變?

► (5) 什麼是二氧化碳當量(CO2e)與全球溫暖化潛勢(GWP)?人類製造出來的主要溫室氣體有哪些? 

► (6) 何謂碳排放交易系統,真的能夠減緩氣候變遷嗎?哪一種產業或活動產生最多的二氧化碳?

► (7) 何謂史登報告(Stern review)

► (8) 氣候變遷有可能是好事嗎?

► (9) 氣候變遷可能引發戰爭嗎?(7月28日出刊,敬請期待!)

※資料來源:英國衛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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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環境∣環境訴訟:中國環保的潛在動力

作者:王立德(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教授

群眾要求賠償因污染造成的損失。 作者 webfee

環境訴訟在中國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儘管即將開始的「十二五」規劃中包含了世界上最宏偉的自上而下的環境與能源政策和目標,但自下而上的公眾監督,特別是通過法律和訴訟實現的監督,在近年來一直面臨著重重阻礙。

當然,中國在工具的開發上已經取得了相當的成就,這些工具可以提高環境法律和政策的透明度和責任感。近年來,中國政府和企業的環境資訊披露也有了一些改進,儘管不大但非常重要。一小群中國和國際環境團體和記者繼續關注中國的環境問題,尋找可行的解決辦法,他們非常專注,而且變得越來越老練。

但是,如果你希望中國的律師和法律專家們能夠促使法律帶來積極的環境變化,恐怕就要被澆上一點冷水了。正如一位頂尖環境律師對我說的:「我們必須降低自己的期望值。」

這實在很不幸,因為如果公眾能夠受到良好的法律教育,樂於在社會層面上積極促進環境法律的落實,就可以為政府的環境實施工作提供有力的補充,就可以迫使污染者們內化違反環境法規的成本,從而更好地遵守法律。在中國,地方政府對中央政令的陽奉陰違是眾所周知的,因此政府很可能把環境法律放在一邊,不去進一步強調司法和公眾監督在促使其實現環境和能源目標方面的作用,這種情況很難避免。

環境訴訟除了能夠帶來實現中央政府政策目標的潛在利益,還能夠解決爭議。許多環境爭議牽涉到的都是那些面臨著發展和環境退化負面效應的普通公民:有失去土地和生機的農民;有遭受污染帶來的健康問題的村民;有面臨著房屋遭到強拆的業主;還有受到重金屬毒害的孩子們。這些不公現象作為快速發展的副產品,一直存在也將繼續存在,但公正的、可預知的司法程式可以幫助對其進行彌補。

去年,中國第一個環境法律援助中心——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CLAPV)進行了十周年慶典。此外,中華環保聯合會(ACEF,中國環保部下屬的政府支持的NGO)也在2005年設立了一家環境法律援助中心。我所屬的組織——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和這些團體以及其他單位合作,在中國組成了一個環境律師圈子,致力於律師、法官和公民的能力建設。過去十年中,環境法律和訴訟領域發生了很多變化,也非常值得對今天我們所處的情況進行一下估量。2007年,我曾經寫了一篇文章,希望環境訴訟能夠在中國的環境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4年後的今天,我必須要說的是,這個希望的實現仍然任重而道遠。

進展與挑戰

迄今,環境訴訟已經發揮了許多重要的功能,比如為那些污染的受害者提供一定程度的補償等。但是在另外一些至關重要的方面,比如遏制正在進行的污染或者落實對以往環境損害的賠償等,環境訴訟卻沒能起到作用。

根據對環境律師一項非正式調查的結果,損害賠償恐怕是原告們能夠期待的最佳結果了。一個成功的「損害賠償」案例就是最近一群扇貝養殖戶在天津海事法院起訴沿岸輸油管漏油造成的損失,判決的賠償金額達到1200萬元(190萬美元)。儘管這個案例非常典型,但因果關係和舉證上的困難讓賠償金很難到位,特別是在人身健康受害方面的。在一些案例中,即使法院已經判賠,但受害者很難拿到錢。當年福建屏南居民狀告一家化工廠的案子就是這樣的,關於這個案例,我在2007年發表在《佛蒙特環境法雜誌》上的一篇文章裏有詳細的記述。

訴訟有時還可以凸顯出立法上的缺失,由此促進法律改革。比如牽涉到多個被告的天津扇貝養殖戶的案例就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時候得到了深入的討論。一些律師認為這個案例在該法新增的第68條的制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條款的內容主要是追究第三人的責任,並請求其賠償。

在一些案例中,訴訟也可以作為敦促當局作出反應的管道,迫使地方政府採取行動,或者警醒更高一級政府的官員關注地方層面的問題。以中華環保聯合會支持的一個案子為例,河北承德一家鋼鐵廠造成1000多人受到污染危害。在法庭上沒有獲得令人滿意的結果,但是經過調解後,政府向受害村民提供了一定的賠償。但不幸的是,鋼廠方面不承認有任何過失。

總的來說,公眾對於法庭的信心不大。據一位資深環境律師說,實際上許多原告勝訴的希望非常渺茫,運用環境法律訴訟只不過是一種進行投訴的方式,讓他們的不滿被正式記錄在案。我碰到的所有環境律師都說現在這類案子在法院立案的難度比過去還要大,而想通過法院來制止正在發生的污染或者對過去的污染進行賠償實際上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位中國法官(在談到一場房屋糾紛時)曾經對我說:「你不能指望在法庭上解決問題,法律訴訟只能作為一種工具,引起有關政府官員的關注。」

缺乏解決環境爭議、督促管理機構和污染者負起責任的正式管道,將會導致公眾的不滿,妨礙不公現象的解決。法院常常出於擔心引起社會動盪的原因而不願或者不想處理那些敏感或者牽涉到眾多原告的問題。但是,正是由於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得到恰當的解決,公眾在問題發生時不得不尋求自己的解決途徑,從而造成了中國各地近年來頻發的與環境和發展有關的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的結果就是無論原告還是政府都無法實現自己的目標。

前進的方向

對環境訴訟來說,環境法院是一個非常積極的進展。近年來,中國的多個城市和省份建立起了至少39家專門的環境法院、法庭、法律小組或者巡迴法庭。其中許多都頒佈了地方法規,允許其他的利益相關者,如當地的原告、環境機構、NGO和普通公民進行事關「公共利益」的環境訴訟(這在傳統上是沒有的)。

解決途徑的更加多樣化原則上當然是一個好事情,但這些法院的裁決仍然遠非主流。迄今最為成功的環境法院是貴陽的,它更願意接受困難的案子,在解決環境問題方面也體現出更大程度的創新性。中華環保聯合會舉出了許多環境法院的典型案例,反映了環境公共利益訴訟的積極發展方向。這些「公共利益」案例主要集中在遏制環境問題方面,而非單純的賠償,因此它們應該得到更多的認可和利用。但是,批評者們也說這些環境法院仍然沒有從根本上擺脫地方保護主義和缺乏獨立性等問題,而這些問題正是導致中國的環境法律落實出現問題的根源。

律師們還把海事法院看作一個環境訴訟的潛在亮點。中國最高法院正在考慮授權這些跨許可權法院來審理那些區域性水污染的案子。法官素質的提高、財政來源的強化和對地方影響的相對獨立使得海事法院成為專門從事環境案件的有力審理場所。中國的知識產權法院已經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模式,指明這類專業法院應如何發展來彌補中國現有法院系統的缺陷。

除了上述專門法院,中國政府、學界和民間的許多專家也一直在推動國家立法,在必須有更多的監督和落實管道來作為資源緊張的政府落實行動的補充這一基本理念的基礎上,建立環境公共利益訴訟。在即將進行的中國《民事訴訟法》和《環境保護法》的修訂方面,人們就這一課題已經在進行著扎實的討論,而這些法律修訂也將為公共利益訴訟的結果上升進入立法提供了一個十年一遇(或者二十年一遇)的良機。

從很久之前開始,中國就開始把成功的地方試點經驗推廣到全國。環境法院已經充當了重要的試驗田,對環境公共利益訴訟進行了小規模的試驗,並且在推動圍繞公共利益訴訟的全國討論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們也從經驗上證明了對於瑣碎訴訟和各方利益相關者的協調問題的關注高潮已經過去。中國新生的環境法院必須繼續被賦予足夠的自由度,以便展現環境訴訟在深化中國環境保護目標以及為全中國公民爭取公平方面的價值。立法者們有望抓住這一機遇,在未來一兩年中把公共利益訴訟融入中國法律,這樣環境法院的成功經驗就可以被推廣到全國了。

或許最重要的一點是,中國有一群儘管人數很少但卻非常具有奉獻精神的律師、公民和環境團體,他們願意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環境,促進中國的法制建設(紀錄片《仇崗衛士》就記錄了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們多年在華工作的過程中,有很多律師都表達了一種希望和意願,他們希望能運用自身的技能來幫助自己的國家保護環境、消除不公。我們可以做很多事情來幫助這些律師在中國的環境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中國經常可以看到「中國特色」的提法。在環境領域,中國在解決某些最緊迫的環境和能源問題方面也形成了其獨特的方式。政府中國在目前以及之前的幾個五年規劃中所體現出的特色包括:必要時果斷行動的能力、強烈的實用主義、善於從國內和國際利益相關者那裏廣泛吸取經驗、最重要的是在發現問題時願意進行試驗並作出根本性的調整。從中國在解決環境和能源目標的低效分配,以及2010年制止地方官員用停暖停電的辦法來實現能源強度目標這兩件事情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來。

中國目前的方式也反映了其更擅長自上而下的治理措施。政府已經宣稱這是「十一五」規劃中的一個缺陷,並表示未來市場措施將發揮更大的作用。但是,法律管道和更多的公眾參與同樣重要,同樣必須得到更多的關注。如果中國不能把這些關鍵的工具利用起來的話,只會固步自封。

相關連結:

中國的法制與環境保護 2007年2月5日

環境資訊公開,有法難執行 2011年5月13日

環境問題考量中國政府依法行政 2007年2月21日

※文章來源:www.guardian.co.uk
衛報新聞傳媒有限公司2011年版權所有
※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網站,原發表日期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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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我家田下有宮殿 堅持古老面貌的明日香村

本報2011年7月20日日本奈良訊,賴品瑀報導

「你到明日香,可以吃到天皇吃的米喔,超好吃,一次可以吃五碗!」

位於日本關西的奈良縣,南北3公里、東西0.7公里稱為飛鳥的小盆地,便是明日香村。那裡是日本最初的都城,距今1300年前,便有了宮殿、宅邸、倉庫等為數眾多的建築物,還有被石垣包圍的山、巨大的池子、眾多的寺院,以及石頭鋪成的道路和運河等等。此地區作為都城,共有100多年的歷史,因此曾是日本的政治、文化中心,也留下了大量的皇宮遺址、寺院遺址外,還有很多古墳和石造物。

然而隨著遷都,飛鳥時代結束,人們漸漸的離開那塊土地。之後有人開始陸續遷回時,當年的宮殿與寺院已在地底靜靜地沈睡著,於是,他們在上面耕作,生活。從19世紀開始,不時發生農民在耕作時,發現了田地裡有很多石塊,往下深挖又是一座遺跡的事件。目前到明日香所看到,便是如此的景象,純樸的農村與大量的古蹟並存,因此常有旅人到了明日香村,眼見美麗梯田,腳踏鄉間小路時,讚嘆時空彷彿被凍結了。

的確,由於「古都保存法」及「明日香村特別法」這兩道法令,這個小村子逃過了開發建設成一個都市的命運,然而人口下降、老年化則成了他們另一個問題,目前當地便正在努力於將觀光與農業結合,希望讓它古老中仍帶有活力,對於也正在面臨農村人口老化問題的台灣,也許是面借鏡。

漫步在明日香村田間,除了少有施肥與農藥的氣味,更是充滿驚喜,因為可以看到大量的小生物也在那裡生活,翩翩飛舞的蝴蝶與野花,拇指大小的小蛙、水生昆蟲也觸目可見,這不是少數的田才有的景象,而是處處可見,牠們的存在證明了這村子的老農們是如何使用農地。例如田邊小路有時出現一整片紫色蓮華草,不只是美麗的花,更在枯萎後可以將它們埋放田裡,再插上秧苗,便是非常天然的肥料。

「明日香村地域振興公社」(又稱:あすか夢耕社)成立於平成10年(1998年)6月29日,主旨有三:有效利用當地資源,以促進農業、發展區域經濟、保護歷史景觀。例如在與「明日香景觀保存志工協會」合作的工作假期中,志工們所吃的餐飲便來自夢耕社,由社區媽媽們製作的餐點,都包含了明日香村的特色所研發、推廣的飛鳥米,並利用在地古法烹調,更讓人印象深刻的是,餐前總有當地農民介紹當餐食材的耕作與烹調的方式,不管用餐者的眼神有多麼期待與飢餓,他們仍是一本正經而驕傲、嚴謹地解說著。

以當地產銷門市「明日香の夢市」為例,店內販賣的當季新鮮蔬果、古代米、加工食品以及手作小物,都叫人愛不釋手,也讓人見識到充滿巧思的行銷。明星商品「古代三色米」,當中混雜了赤米、黑米、綠米這三種源自古代原種的米,標榜這是聖德太子吃的,小小一袋35g,可賣得150日幣,但仍是十分受歡迎的伴手禮。而每一小袋的新鮮蔬果皆標有生產者的名字,代表了耕種者的負責與自信。

明日香村擁有大量遺址,因此文物保存、觀光產業、與農業的共生理所當然,不但缺一不可,更是盡力維持自己獨有的特色。說是在法律的限制下也好,全體村民有所共識,他們要盡量把景色維持在1300年前的樣子,也因此,以工作假期號召志工,砍伐當時並不存在的竹林等等修復景觀工作,一直持續著。

而無論是交通脈絡與歷史古蹟的導覽解說,都以整體行銷性的經營手法來吸引觀光人潮,例如各個公民營場所聯合發行「飛鳥王國護照」,除了是一本導覽手冊外,當中亦有相當多的折價券。相較於我國之前吹起的農村再生計畫,反而企圖將每一個農村都改建成失根而相似的模樣而言,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借鏡。

台灣近年來面臨嚴重的農村人口流失問題,日本則比台灣更早上10年便遇上了,明日香保護農業的案例,不但讓從事農業的老年人口得以繼續維持,更讓年輕人願意回流農村從事農作。要年輕人不辭辛苦的當一名農人,在各國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若非務農成為一項受人尊敬且至少有合理收入的工作。

在奈良一家平價連鎖餐廳,可以在菜單上看到某款麵包超人特餐,標榜當中的麵包是以「米粉」所製,而這樣的餐點,是為了提高糧食自給率,有麵包超人的站台,讓全國一起重視農業的重要。

在明日香村踏著租來的淑女車,穿梭漫遊在農地與古跡遺址之間,處處有驚喜。明日香景觀保存志工協會會長三木健二透露,提供腳踏車給遊客的作法,其實是在台灣參加工作假期時所學得的,這樣一來,當觀光人潮增加時,當地的自然景觀仍然可以維持原貌與寧靜,更是節能省碳。回首我國的觀光發展策略,是否,需要為了吸引觀光客而大興土木地增建大飯店或遊覽車停車場,或是本來的面貌才是最初引人入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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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庶民計畫」變徵地 貢寮說明會遭強力杯葛

本報2011年7月21日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反對粗殘徵地,貢寮居民要土地公做主。貢寮區改善庶民計畫說明會,20日上午第一場在貢寮活動中心舉辦,現場爆發激烈衝突。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長洪嘉宏親上火線說明,然而民眾不領情,因為不滿政府區段徵收不合理,杯葛會議進行,導致會議癱瘓。後經新北市議員顏世雄協調,將再召開會議,並以掛號信函通知居民。

「東北角改善庶民計畫」以貢寮區台2線沿線作為示範區,預定徵收102.56公頃規劃為都市計畫區,包括8公頃丙種旅館、建地以及學校等公共設施。此案正進行公開展覽,20、21日舉辦3場地方說明會,貢寮活動中心附近徵收地主並不多,但現場仍擠滿民眾。很多民眾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是不是在計畫範圍內,只因當地陸續面臨第三次通盤檢討、自行車道、庶民計畫等都牽涉到徵地。

居民不滿徵地  強力杯葛說明會

民眾情緒激動,不斷叫囂,對於政府計畫都完成了,並且決定要區段徵收了,才和居民討論,表達嚴重抗議。會場掛上黑布條噴上紅漆,痛批政府。現場新北市議員顏世雄表示,無法接受本案,此案目的不明,興辦改善風貌並不能視為具有公益性。「即使大埔徵收案,都是基於工業區開發,而本案卻只是因為景觀風貌,並不具有正當性。政府標售土地賣給財團,對人民不公平。」

顏世雄認為,東北角主要解決是限建問題,不一定要徵地,徵地牽涉地主權益;他主張土地徵收條例應先修,然後再來討論徵地,對貢寮住民才有保障。

來參加說明會的吳小姐滿面愁容,對於計畫內容表示,看不出對農民有利,只感受財團即將進駐。

家住台北的吳小姐,仍有地在貢寮。吳小姐的兄弟則仍住在此地。吳小姐的兄弟靠捕魚維生,日子還過得去。當地因為限建,除非颱風颳倒屋舍,才能申請修復,是很不方便,「但也不能因此將祖先留下來的土地賣掉呀!」吳小姐認為開發應該評估當地條件,而非徵地,然後重新分配。

吳小姐也提及,決定開發的會議不告知民眾,直到徵收計畫才來辦說明會,他質疑搞不好財團都知道了。對於公開標價每坪15.1萬,徵收卻只每坪1000元不到,吳小姐更表示無法認同。而如此這般,還說是要改善人民生活,對居民非常不公平。吳小姐希望留住自己的土地,他說這是祖先留下來的,何況保護環境是更迫切。「國土脆危、颱風地震威脅還要不斷的開發嗎?」他希望保留土地給後代子孫。

核四政策不定  區域定位不明

在地居民、也是凱達格蘭文史工作者的林勝義,也認同先修土地徵收條例再談開發,「到底哪些土地能徵收,是不是要開發,都應有整體規劃,未來的願景以及發展方向都要很清楚」。離核四廠1公里左右的文秀坑,規劃9000人集合住宅,他認為不合適,政府應該先宣布核四政策、未來的發展方向之後再評估是否合適。

他痛批徵地手段太殘暴,就和光復初期4萬元換1元一樣,「賣了一頭牛還買不到一隻豬!非常夭壽!」

群眾意見分歧,有部分群眾擠到台前詢問,並嗆杯葛會議的居民「憑甚麼我要聽卻不讓我聽?」也有民眾對於核四要運轉,還把人聚集到附近居住痛批政府「鴨霸」,即使情況如此混亂,營建署代表卻說,贊成的人都沒有出席;北區規劃隊隊長黃明塏認為程序是有效的。

此次說明會多數居民不清楚徵收的名義,有些民眾是因為自行車道被徵地,還有些誤以為是第三次通盤檢討的說明會。世居於此,70多歲的地主林先生便以為是談自行車道的案子;他氣憤表示,當地30多年來因為都市計畫限建,政府連1塊錢都沒有投資,對居民不聞不問,一來問候就是徵地。「國家快被政府賣掉了!」

林先生質疑,原先的都市計畫都沒有執行,現在又要庶民計畫;核四廠政策未定,到底10-20公里內,政府要不要為了庶民安全徵收土地,讓民眾遷移?核四要運轉,周圍根本不該開發。

農陣:說明會重開  居民應先取得完整計畫資料

民眾對於配地會配到哪裡、分配到多少土地,表達關切。台灣農村陣線代表林子淩要求營建署召開說明會之前,要先確認居民都拿到資料,並且逐條解釋意願調查書的內容,居民對計畫內容的疑慮應該說明清楚,直到民眾了解為止。

營建署人員表示,會以開發計畫總面積102.56公頃的4成拿出當配地。但居民對於40%和配回土地面積的關係無法理解,有幾位居民以自己土地為例,要求營建署給個答案。然而,換地公式變數太多,係數、加成,都須按照實際情形才能決定,營建署代表無法答覆,也讓居民不滿。

林子淩表示換地公式太複雜,之前的經驗顯示換不到原土地的2-3成,要求營建署必須承諾進行實質討論。

洪嘉宏承諾駐點說明延長1個月,每周兩天派駐專人解說,居民可以前往諮詢。當民眾詢問能不能拒絕土地徵收?洪嘉宏明確表示可以,但必須維持限建。此言引發群眾不滿,認為是綁架民意。

林子淩也質疑,30多年前的都市計畫都是大筆一揮,細緻度不夠,應該有修正、調整的空間,而非完全限制。洪嘉宏說,當地都是海岸國土,否則保育強度應該如何?群眾愕然,回嗆怎麼會要民眾回答?洪嘉宏重申,當地只有限制新建,整修不在此限。然而,民眾的經驗顯然相悖,不少民眾提出自家案例表示,只要修建鄉公所就來拆了。洪嘉宏表示將查證,也不否認討論新建條件強度的可能,他建議民眾可提草案。

也有民眾私下表示,第三次通盤檢討已經提出很多意見,營建署根本沒有反映在計畫中。

然而也有熟悉都市計畫的民眾表示,土地徵收看似土地回收不如預期,這是和地價有關,越精華區換到的坪數越少,但可能賺越大。加上公共設施的興建,改善當地居住品質,對於長久閒置不耕作的農地,變更都市計畫,反而是一種解套。除非當地也如後龍灣寶,有堅持永續農業發展的強烈共識,那麼徵地的意義就不是以價格衡量,可能不適合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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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廠連3爆 居民怒問真相

摘錄自2011年7月21日聯合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工業區亞聚化工PE廠昨天(20日)上午和中午3次傳出疑似氣爆的巨大聲響,廠區內車輛蒙上黑灰的物質,廠方表示,是安全閥跳脫所致,但工廠附近居民強烈不滿,要求廠方公布真相並賠償損失。

昨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林園工業區亞聚化工PE廠傳出疑似爆炸的聲響,當地的五福里長黃揚文就進入廠區瞭解,要求做好工安,沒想到中午12點50分又傳出兩聲巨大聲響,廠區也冒出黑煙,因為當時下著雨,黑煙隨即消失。

林園區里長聯誼會主席林本源等多位里長、里民在下午1點左右趕到工廠,要求說明,眾人發現廠區內車輛蒙上一層黑灰物質,排水溝的水也呈現黑色。

亞聚化工製造處處長陳澄清表示,上午10點的聲響是因為PE廠進氣盤破裂,緊急停工檢修,由於突然停車,反應器內仍有觸媒、乙烯殘餘,壓力高達500公斤、溫度200多度,下午則是因為乙烯在這樣環境下產生聚合作用,安全閥跳脫,沒有安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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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加強毒化物塑化劑管理

本報2011年7月21日台北訊,王鎮中整理報導

環保署公告DEHP、DBP等塑化劑從第四類改列為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DMP從第四類改列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並將原來禁止使用於製造3歲以下的兒童玩具之DNOP,調整為禁用於14歲以下之兒童玩具及兒童用品,加嚴管理。

環保署表示,此次新增及調整公告之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包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甲醯胺及安殺番,該類物質具有不易分解、生物濃縮、生態毒性及致癌等特性,為備受國內外關注之民生議題關聯物質,環保署已依行政程序法及該署之篩選認定毒性化學物質作業原則,完成草案諮詢、預告、公聽、研商等行政程序,此次公告重點為:

(一)增列並調整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8種其他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甲醯胺、安殺番(工業級安殺番)、α−安殺番、β−安殺番及安殺番硫酸鹽為毒性化學物質。

(二)調整增列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辛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及鄰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禁止使用於製造14歲以下兒童玩具及兒童用品。禁止甲醯胺使用於製造14歲以下兒童玩具(含玩具元件)及兒童用品、塑膠地墊。

(三)已運作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甲醯胺、安殺番(工業級安殺番)、α−安殺番、β−安殺番及安殺番硫酸鹽之改善期限。

(四)增訂毒性化學物質標準檢驗方法,未訂國家標準者可依序採用環境檢測標準方法、美國、日本或歐盟認可之檢驗方法。

環保署強調,未來仍將逐步檢討評估相關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及疑似環境荷爾蒙物質,以降低民眾的毒性化學物質暴露風險,保護我國國民健康及環境永續,並與國際管理接軌。

相關公告內容刊載於環保署全球環保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區網頁,供各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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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來中國6293人在地質災害中死亡失蹤

摘錄自2011年7月20日新華網北京報導

中國國土資源部統計數據表明,十一五期間,中國共發生地質災害21.4萬起,造成6293人死亡失蹤。

1998年以來,中國共發生地質災害32.9萬起,造成13925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財產損失618.54億元。十一五期間,中國共發生地質災害21.4萬起,造成6293人死亡失蹤。地質災害已經成為中國除偶發特大地震外的第一大自然災害。

據介紹,今年1至6月,中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0710起,共造成97人死亡、13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9.39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數量、因災人員傷亡失蹤和直接經濟損失均有所減少。然而接下來的7至9月,是中國地質災害的高發期,極端天氣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很大,特別是遭遇數十年一遇旱災的長江中下游地區、北方部分地區和汶川、玉樹地震災區,由於持續乾旱和地震作用造成岩土體鬆散開裂,一旦遭遇強降雨,發生地質災害的概率將大幅度增加,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依然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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