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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東方草鴞消失 保育計畫啟航

攝影:李文化,高雄鳥會提供

繼八色鳥、水雉、黑面琵鷺等珍稀野生動物保育有成,被列為台灣保育紅皮書瀕危物種、一級保育類動物草鴞,能不能成為下一個保育有成的對象?由民間發起的第一個草鴞保育行動計畫於上周五透過論壇方式,吸引民間、學者以及政府部門參與討論。除了公布已知的草鴞研究現況,也呼籲政府正視草鴞以及台灣夜行性猛禽(貓頭鷹)現況,不要讓草鴞從這一代消失。

草鴞和其他貓頭鷹最大的差別是築巢於地面上的草叢,因此得名。草鴞又稱為東方草鴞,屬於台灣特有亞種,依據特有生物研究中心中海拔研究站主任姚正得推估,族群隻數不到100隻,對於特有亞種而言,情況十分危急。草鴞不容易引起關注,直到2003年高雄鳥會大聲疾呼,草鴞的處境才得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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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黑夜潛行的神秘客:東方草鴞

短暫停留的過客:東方角鴞

原始森林裡的大塊頭:褐林鴞

身手矯健的貓頭鷹:褐鷹鴞

法律人談環保∣是公民參與,不是委員參與

作者:田蒙潔(美國密蘇里州律師)

最高行政法院於2010年作出判決的中科三期案,首次確認開發案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爭議的「司法審查標準」,立下我國環評史重要的里程碑,是我國環評法的「指標性判例」(landmark case)。

公民訴訟是公民參與的利牙。公民參與要能揮發監督功能,有賴司法救濟,因此對於中科三期案這樣的指標性判例,有意參與環評的公民和團體有必要仔細研究法院審查的原則和脈絡,作為未來參與環評時最重要的策略依據。

中科三期案的初審和終審法院,都作出撤銷一階環評結論的判決,受到環保團體的肯定。但是在中科三期案中,兩院判決所根據的事證,都是環評審查委員會之審查委員周晉澄先生的專業意見,而且兩院都特別強調周委員的「審查委員身分」和「專業背景」。法院在審查環評爭議案件時,是否要考慮意見提出者的身分和專業背景,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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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國是論壇∣落實再生能源發展的想法與策略

作者:林瑞陽(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榮譽教授、晶泰科技董事長)

台灣設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立意在善盡做為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以期降低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並鼓勵綠色能源,呼應全世界為減緩地球暖化而逐年限制排放溫室氣體的約定。由於人類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氣體造成地球暖化,全球溫度逐漸上升,即通稱的溫室效應。有識於地球暖化危及人類賴以生存的陸地及氣候,聯合國各國為了減緩地球暖化,訂定京都議定書(2005年2月生效)以制約CO2排放,減少溫室效應對全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

更進而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遷會議中與會者達成共識:同意為了人類永續生存,必須將全球溫度控制在目前溫度的2℃之內。根據國際能源總署在2009年的統計報告,有高達83%的溫室氣體(其中CO2 佔94%)是從石化能源使用而產生的,例如火力發電及汽機車的動力。近年更因俄國、中國、印度、巴西等金磚四國的經濟崛起,石化能源的使用已如脫韁野馬,失去控制。若不儘速限制傳統石化能源的使用,而代之以不釋放溫室氣體的可再生能源的話,將因更多的溫室氣體屯積,加速全球暖化而導致地球生態劇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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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大事記∣播報員:賴品瑀

頭條照片中的草鴞照片可愛得教人融化,然而他們面臨非常危機,動物園裡也有許多可愛的動物,帶給人們歡樂的同時,住在北市動物園的卻由於衛生條件環與境品質不佳、照顧人員不足等問題,3年內有590條生命離開這個世界。英國科學家表示,可以透過最新的檢驗方法,從動物屍體上取得盜獵者的DNA,現在已可追查出盜獵者,可能會是解決野生動物犯罪的一大突破。

緬甸9月30日突然宣布將「順應民意」停建密特順水電大壩,這大大出乎主要出資者中國的意料,連忙邀求協商。民意有可能撼動政策,哪怕發生在獨裁的緬甸,週末我國民間團體也舉辦了民間國是論壇,期許民間力量結合台灣西南海岸侵蝕嚴重,在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等因素加劇下,未來海岸侵蝕、海水入侵的危機將愈來愈大,專家呼籲政府應該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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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終止還在發生的「誤設」事件:一個「熟漢」的「賽德克‧巴萊」觀點

作者:思乃泱;攝影: Lisin Haluwey、思乃泱

現實生活中,即使不是原住民族,難道我們不能放下自己預設的觀點,進入對方的視野、同理他們在當下社會的處境與心情嗎?

一整天下來,捷運站打掃的阿姨、小吃店的媽媽、開計程車的司機,看到我們都是同樣一句問話:「你們去表演喔?今天是什麼活動?」我聽了心裡就很幹,姑且先不論我非原住民身分穿傳統服有什麼正當性,而是:誰說穿傳統服就一定是表演啊,而且幹嘛是演給誰看?不是去表演的時候,穿傳統服就很奇怪嗎?你漢人穿長袍馬褂穿中國風服飾,原住民會說你是去相聲掃墓嗎?為什麼更廣大的社會,對於原住民身分穿傳統服的就認為是在表演、而非原住民身分穿傳統服的就是去跟服裝出租公司像租女僕裝那樣在玩cosplay!真是令人費解!!對於穿傳統服被認為等於表演歌舞這件事同感傻眼的妹妹楷君,後來在FB上也說:「請有傳統服的大家一定要穿去看賽德克巴萊。傳統的衣服也是平常的衣服,為什麼平常不能穿?賽德克巴萊可能是改變大家想法的契機,要抓住。如果不再有人對於有人穿傳統服走在路上感到『奇特』,這個國家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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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東方草鴞消失 保育計畫啟航

本報2011年10月3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居住在平地草叢的草鴞其實很難發現。(攝影:李文化,高雄鳥會提供)繼八色鳥、水雉、黑面琵鷺等珍稀野生動物保育有成,被列為台灣保育紅皮書瀕危物種、一級保育類動物草鴞,能不能成為下一個保育有成的對象?由民間發起的第一個草鴞保育行動計畫於上周五(9月30日)透過論壇方式,吸引民間、學者以及政府部門參與討論。除了公布已知的草鴞研究現況,也呼籲政府正視草鴞以及台灣夜行性猛禽(貓頭鷹)現況,不要讓草鴞從這一代消失。

草鴞鮮為人知 處境告急

展翅飛翔的草鴞,台灣保育草鴞行動也剛起步。(攝影:柯木村,高雄鳥會提供)1996年有紀錄以來,紀錄隻數不到50隻的草鴞,因晝伏夜出、習性隱密而鮮為人知,無論國內外,相關的研究者、研究篇數都少,使得人們對於草鴞的認識非常有限。高雄市野鳥學會2003-2005年在旗山中寮山區連續觀察到東方草鴞的繁殖育雛情形,是全台首次發現野外繁殖巢位。

草鴞和其他貓頭鷹最大的差別是築巢於地面上的草叢,因此得名。草鴞又稱為東方草鴞,屬於台灣特有亞種,依據特有生物研究中心中海拔研究站主任姚正得推估,族群隻數不到100隻,對於特有亞種而言,情況十分危急。草鴞不容易引起關注,直到2003年高雄鳥會大聲疾呼,草鴞的處境才得以曝光。

姚正得表示,目前種群數目有下降趨勢,前途並不樂觀。國際上將草鴞以及鴟鴞目鳥類同列為華盛頓公約附錄Ⅱ,台灣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草鴞列為第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受脅鳥種紅皮書列為「瀕危」。

草鴞 機場鳥網常客

依據特生中心急救站10年來統計12隻救傷的草鴞都來自南部地區(台南、高雄、屏東),其中2/3來自機場,「機場周邊為了防制鳥擊造成航空器及人員損傷所設置的鳥網,成了近10年來攔阻草鴞生機的最大障礙。」姚正得說,機場架鳥網,可能造成飛安問題。

滅鼠藥、捕獸鋏夾攻

圖片來源:高雄鳥會其次,從草鴞檢體發現誤食毒鼠是造成草鴞損失的因素。滅鼠藥殺死老鼠,也間接殺害食物鏈上一層的物種。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孫元豪認為滅鼠藥對草鴞或猛禽類物種的影響,應更進一步調查研究。除了誤食造成的死亡,還有因毒性殘留雖不至於死卻影響腦部,造成誤判,無法閃躲災難而被撞死等都應歸為同一類別。

滅鼠藥的使用引發普遍討論,近日又進入滅鼠周,從中央一直到村里鄰,都發放滅鼠藥。台灣猛禽研究會理事長劉小如認為使用滅鼠藥的政策應檢討,他提到國外有些國家會維持猛禽數量來控制鼠害,台灣可踏出第一步,不要養成使用滅鼠藥的習慣。

另外,野地普遍存在的捕獸鋏,也為草鴞等貓頭鷹彈奏哀歌。依據高雄鳥會的資料顯示,捕獸鋏使用的情況十分普遍,捕獸鋏不但捕捉野兔、田鼠等草鴞的主要食物,也是直接造成草鴞死亡的因素。

營造無毒棲地救草鴞

特生中心中海拔試驗站主任姚正得。(圖片來源:高雄鳥會)姚正得則建議以減少農藥、滅鼠藥以及殺蟲劑的用量,營造無毒、適合其生存的草地,灌叢等棲地,作為草鴞保育的首要。其次,以境外保育,以傷鳥做復育繁殖的評估;而推動草鴞野外現生族群的棲地調查與族群數量評估也須積極進行;最後,以現有遺傳物質進行遺傳多樣性分析,一方面評估其亞種分類地位,另一方面可了解其野外族群的遺傳結構。

草鴞巢位極難被人跡涉足,也不確認是否能適應人跡帶來的壓力,這也造成研究調查上的難度。高雄鳥會理事長林世忠表示,即使是巡守隊也只能久久一次去幾個已知的巢位探訪。姚正得表示,或能借助科技以太陽能供電的遠距監測的方式進行。

如此難得一見的物種,也有學者建議,比照八色鳥模式,以鳥音辨識。當八色鳥逐漸退出人類的影像記憶之時,學者以八色鳥的叫聲四處宣導,因而引起人們的注意,發現八色鳥就在身邊,得以進一部推估其族群數。學者表示,或能錄製草鴞叫聲,排除難得一見的困境,得以推估其族群現況。

圈養繁殖復育 基因窄化無法克服

透過野外受傷生病草鴞族群進行繁殖圈養,作為復育的一種手段,在台灣已經有成功的案例。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副研究員詹芳澤表示,過去10年共有12隻送到特生中心醫治,除了撿拾到幼鳥以及人工繁殖外,7隻來自掛網,1隻遭飛機撞擊。這些救治成功的個體,嘗試圈養繁殖,共繁殖出15隻,連同救治的草鴞,目前共有18隻成員。

草鴞繁殖期為冬季,每窩產蛋數為4-6枚,孵化時間為30-32天。詹芳澤提及,圈養復育無法克服基因窄化問題。

草鴞 淺山生態系成員 不容忽視

草鴞因臉型如猴,古早耆老習稱為猴面鷹,討喜的外表能不能引起民眾共鳴,為其生存加分,有待觀察。

姚正得表示,草鴞棲息於台灣海拔500公尺以下丘陵地帶濃密的草生地環境中,為台灣留鳥貓頭鷹當中唯一不棲息於森林的種類,偏好丘陵地形中崎嶇貧脊、高莖芒草與灌叢雜亂叢生處,平原丘陵為其最後可能生存的地區。

有學者推測南投、彰化丘陵地帶及台南、高雄及屏東之旱田丘陵地點仍有少數殘存族群。

林務局保育組長管立豪表示,台灣目前最應積極保護的棲地是海岸及與人類活動交界的淺山生態系。也有學者支持,以草鴞作為檢視淺山生態系的一項指標。

對於草鴞保育,管立豪表示,因生態資料不足夠,起步難。他肯定高雄鳥會投入的毅力與耐力,也承諾全力支持。基於八色鳥保育經驗,也是由民間發起、推動,進而能發展出八色鳥一連串的研究調查、保育行動,管立豪樂觀表示,草鴞或能借助八色鳥保育經驗,成為全民共識,進而解除滅絕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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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談環保∣是公民參與,不是委員參與

作者:田蒙潔(美國密蘇里州律師)

最高行政法院於2010年作出判決的中科三期案,首次確認開發案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爭議的「司法審查標準」,立下我國環評史重要的里程碑,是我國環評法的「指標性判例」(landmark case)。

公民訴訟是公民參與的利牙。公民參與要能揮發監督功能,有賴司法救濟,因此對於中科三期案這樣的指標性判例,有意參與環評的公民和團體有必要仔細研究法院審查的原則和脈絡,作為未來參與環評時最重要的策略依據。

中科三期案的初審和終審法院,都作出撤銷一階環評結論的判決,受到環保團體的肯定。但是在中科三期案中,兩院判決所根據的事證,都是環評審查委員會之審查委員周晉澄先生的專業意見,而且兩院都特別強調周委員的「審查委員身分」和「專業背景」。法院在審查環評爭議案件時,是否要考慮意見提出者的身分和專業背景,值得深究。

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首創的公民參與環評的制度設計,源自於美國行政程序法的公民參與行政法規的制度設計。美國聯邦法院審查環評爭議的審查標準,也是根據美國行政程序法審查行政法規爭議的審查標準。1973年的Portland Cement Association v. Ruckelshaus案,是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審查行政法規爭議的案件。在該案中,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The Clean Air Act)制定水泥廠排放標準,法院認為環保署制定法規的決策過程有嚴重的瑕疵,原因之一是環保署拒絕回應民眾指出測試排放的方法有問題的意見。

本案中,有一位水泥廠的內部專家提供詳細的計算,指出環保署第一次測試收集到的數據嚴重錯誤,因為取樣的方法有問題。法院指出該名具專家身分的民眾提出的書面意見,要想獲得行政機關的回應,不是只是指出錯誤和錯誤的原因而已,還要說明指出的錯誤如何嚴重的影響測試的結果。法院認為該名專家的書面意見符合上述要求,但環保署只是針對該名專家的「信譽」作出回應,沒有提出反證去證明專家意見的錯誤或說明未採信的理由,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的規定。

根據Portland Cement Association v. Ruckelshaus案,當地居民或環保團體提出意見時,不論提出意見者的身分或專業背景為何,只要意見的實質內容確實指出問題之所在,以及該問題對環評結論的影響,執行環評的開發單位或政府機關就必須提出附理由的回應。法院審查時,也是要就提出之意見的實質內容進行審查,而不是審查提出意見者的專家身分或學術背景。

在中科三期案中,初審和終審法院雖然強調周晉澄委員的「審查委員身分」和「專業背景」,但實際審查時是針對周委員提出之實質內容審查,與Portland Cement Association v. Ruckelshaus案的審查標準相同。

只問意見的實質內容、不問提意見者的身分或學術背景的審查標準,按照中國人的說法是「不以人廢言」,按照邏輯學(logic),則完全符合「訴諸事證」而不「訴諸權威」(appeal to authority)的理性原則。

在邏輯學上,訴諸提意見者的地位、等級、經驗、權勢,而不訴諸知識、事實、理由和證據,是一種邏輯謬誤(fallacy)。雖然訴諸正確的權威有時是必需的,但焦點應該放在權威提供的理由而非權威的本身。專家的對或錯,不是取決於他們的權威,而是取決於他們對事實的分析與提出的理由,是否與結論有關聯(relevant)。

行政法院審查環評爭議時,若「以人廢言」或「訴諸權威」而不「訴諸事證」,只在意提意見者的身份與地位,不把焦點放在提出之意見的實質內容上,將嚴重影響環評制度的功能。在中科三期案中提出專業意見的周晉澄「委員」,若因不具備委員身分而只是周晉澄「先生」時,無法在環評審查委員會內以委員的身分提出意見,「周委員」扭轉中科三期案的專業意見,能否由當地居民或環保團體提出,成為「周先生」扭轉中科三期案的專業意見,讓我國的一階環評發揮「過濾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案」的功能,是中科三期案非常重要的課題。

我們從美國猪玀灣事件學習到的功課是,環評要能發揮功能,需要的是「公民參與」,而不是「委員參與」。要讓環評發揮功能,務必要確保司法審查的焦點是知識、事實、理由和證據,不是提意見者的身分、地位或名望。

是公民參與,不是委員參與!

※本專欄同步刊載於台灣邏輯司法網www.twlaw.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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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國是論壇∣落實再生能源發展的想法與策略

作者:林瑞陽(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榮譽教授、晶泰科技董事長)

一、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台灣設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立意在善盡做為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以期降低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並鼓勵綠色能源,呼應全世界為減緩地球暖化而逐年限制排放溫室氣體的約定。由於人類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氣體造成地球暖化,全球溫度逐漸上升,即通稱的溫室效應。有識於地球暖化危及人類賴以生存的陸地及氣候,聯合國各國為了減緩地球暖化,訂定京都議定書(2005年2月生效)以制約CO2排放,減少溫室效應對全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

更進而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遷會議中與會者達成共識:同意為了人類永續生存,必須將全球溫度控制在目前溫度的2℃之內。根據國際能源總署在2009年的統計報告,有高達83%的溫室氣體(其中CO2 佔94%)是從石化能源使用而產生的,例如火力發電及汽機車的動力。近年更因俄國、中國、印度、巴西等金磚四國的經濟崛起,石化能源的使用已如脫韁野馬,失去控制。若不儘速限制傳統石化能源的使用,而代之以不釋放溫室氣體的可再生能源的話,將因更多的溫室氣體屯積,加速全球暖化而導致地球生態劇變。

台灣早在2002年時即研擬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並於2009 年通過。 可惜的是此條例立意正面但缺乏具體的目標及有效實施方法,由於未明訂再生能源的時程,因而失去約束力,也讓提振再生能源的美意流於空談。另一方面再生能源條例也受到核電的排擠。執政者及有影響力個人誤導群眾,認為核電是安全的,也屬綠色能源。殊不知核能對人類文明的危害更甚於溫室氣體。美國三浬島、前蘇聯車諾比、乃至今年日本的福島核災,一再証明人類目前的技術尚無法安全控制核能,一旦發生核災,所波及數十甚至數百公里範圍將有幾十年無法居住。台灣核四已投入2800億台幣,今年又追加140多億。日本福島核災後,全世界民眾覺醒,但台灣執政當局仍無法跟上世界的腳步,使台灣仍處於受到核災而致全面毀滅的 陰影中。執政當局昧於事實一意孤行的作法實在是台灣人民最大的夢魘。

台灣再生能源發電不成比例的偏低,除了上述兩二大主因(不合宜立法及核電排擠效應)外,石化電力的價格競爭以及業者對早期再生能源技術的疑慮也是因素。石化電力公司實際上就是一個石化製造業者,其產品為電力。在製造電力的過程中,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硫及煤渣皆為排放物,理應受到嚴格控管。

根據知名期刊Nature研究,台灣的火力發電每度電的CO2排放量為世界第一。早期人們只注意到酸雨(來自二氧化硫)及煤渣的污染。自從了解到溫室效應對地球生態的嚴重破害後,有識者竭力要求各國政府限制火力發電。但是電力乃經濟發展不可缺的基本要件。在經濟掛帥的政策主導下,火力發電廠的興建仍然持續著。

為了有效減緩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碳稅的概念,應運而生。最近澳洲政府已決議從2012 年起每噸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將課徵25美元碳稅。全世界也有不少國家課徵碳稅,將來可望全世界各國出口貨物都須附上碳足跡。碳稅課徵將依碳足蹟而定。再生能源也可因碳稅的開徵而取得價格上的相對優勢。

台灣再生能源發展與台灣電力公司還存在著另一層的衝突。由於台電一方面是產電的業者,以火力及核能為主。但另一方面,在再生能源條例中,台電又被指定為再生能源的審核者。以一個電業的競爭者來審核再生能源的設置,已可預見緩慢且繁瑣審核程序及批准的比率了。至於對再生能源的疑慮,由於早期技術尚屬萌芽階段,過去的確存在。近年來,不僅技術曰新月異,價格也迅速下滑。目前太陽能發電的成本已經與火力發電相當而無碳稅的困擾。由於技術的持續進展,人們已預見到2015年,太陽能發電成本將低於石化發電。

二、世界各國的做法

落實再生能源並儘廢止核能發電是當前台灣能源政策的首要任務。在尋求最合乎台灣國情的策略同時,如果可以利用世界其他國家的經驗,對於台灣的發展將有很大的助益。

首先是對核能發電的態度。在今年3月日本福島核能電廠發生災變後,核能的安全性受到強烈質疑,各國政府重新檢視其核能政策。德國宣布11年後停止所有核電廠運作;日本首相宣布日本將廢除原先預計在2030年前,將核能發電比重提高到50%的計畫,並全力提升再生能源發展計畫,包括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目前各國的電力供應來自再生能源的比例已逐年提高,德國提出的目標是2020 年要有30%的發電來自再生能源,2050 年達到50%,而西班牙甚至是
100%,表一為各國在2020 年電力供應來自再生能源的比例。反觀台灣,2009年風力及太陽能的發電比重不到1%;2025 年各類再生能源發電量目標只占8%。

在此我們對各國再生能源的高度重視略述如下:

表一:各國在2020 年電力供應來自再生能源

(一)德國
德國再生能源法於2000 年通過後,對於再生能源政策的推動有明顯加分,其立法精神為以再生能源為能源的發電機制做一整體性規範,透過環環相扣的制度設計,創造再生能源之經濟誘因及產業發展利基,以提高再生能源配電比例。

以下為重要制度規定:(1)併聯及收購義務:為保障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產生之電力,電力公司有義務並併聯及收購,一般收購年限為20 年。(2)最低收購價格:最低收購價格依再生能源種類、發電設備裝置容量及總發電量等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金額與裝置容量及總發電量成反比。(3)均等制度:規定輸配、電業前一年收購再生能源電力高於全國再生能源電力比率時,得將超出部分之電力轉售。(4)來源保證書/禁止多重販售:規定再生能源發電業不得多次販售或轉讓來源保證書,否則該業者不得享有最低收購電價。

德國聯邦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關措施,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具體來說包括以下方面: a.聯邦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研發促進。 b.聯邦政府有一系列的市場激勵措施與《可再生能源法》和混合義務相配套。 c.復興信貸銀行提供一系列的項目融資,包括對太陽能項目的投資信貸和其他優惠貸款。 d.各州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不同的促進措施,作為對聯邦促進措施的補充。

IHS iSuppli 表示,今年度(2011)德國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預估值將自原先的3.5 GW 上修至5.0 GW,長期太陽能前景更加看俏。4月裝機成長率將上升,至6月達到高峰,第3季則稍微冷卻下來,不過在2012 年太陽能電力強制收購補助費率(feed-in-tariff;FIT)新規定上路前,第4季還會再度增溫。今年德國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合計將達7.2GW,較去年的7.4GW 略減3.5%。

(二)日本
日本參議院通過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該法案旨在促進新能源技 術革新,減少對核電的依賴,活絡地方經濟,減少二氧化碳氣體排放等,預計將在明年(2012)7 月正式實施。與德國相同的是電力收購物件包括太陽能、風力、地熱、生物發電等產生的電力,電力公司以對發電方有利的價格全部收購,利用太陽能發電的家庭使 用不完的電力也可以賣給電力公司。根據該法案,日本將設立一個協力廠商委員會,負責確定電力價格,以確保電價的透明度。 除此之外,日本的獎勵政策將在明年2 月開始接受申請。這項獎勵包含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發電等新能源事業,祭出的補助金額非常高,至多可達事業費的1/3;此外,民間企業若願意導入,也 能得到1/2的事業補助費。目前已經知道三井化學、東芝、三井物產等公司計劃合建日本最大太陽能發電廠,最大輸出能率5 萬千瓦。投資額約200 億日圓,目標後年起售電。

(三)西班牙
根據西班牙政府所頒佈可再生能源上網法案,對於<5 kW 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提供0.198~0.396 Euro/kWh 的上網收購電價;<100 kW 系統的上網電價為0.46 Euro/kWh 以及 100 kW~10 MW 系統的上網電價為0.42 Euro/kWh,並以法律的明文規定確保太陽能發電系統可上網電價長達25 年。2008 年由於裝置量過大,所以將上網收購電價修正至0.32 ~ 0.34 Euro/kWh,並規定了500 MW的補貼容量上限,直到2012 年重新修訂可再生能源補助方案

有關於再生能源發展計畫針對發展太陽光電主要的措施及獎勵方式有 (1)補助研發計畫,以改進太陽光電技術及生產,提高裝置容量及使之商業化。(2)補貼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3)制訂太陽光電系統併聯新規則。 (4)太陽光電系統租稅優惠。

(四)義大利
義 大利的再生能源法自2005 年開始實施,現行的收購電價為2007 年修訂,該版再生能源法以太陽光電系統累計安裝量1,200MWp 為目標,若達成目標將重新審議再生能源法,收購電價制度亦將重新調整。由於2010 年義大利太陽光電系統累計裝置量已達該目標,義大利今年3月決定移除可再生能源新法中的電力強制收購補助上限(太陽能系統安裝量8GW),並且設定補助的 安裝量上限,今年下半年最高1.2 GW 和3 億歐元補助款,而2012 年上限是1.49 GW 和2.8 億
歐元的補助,2013 年視市場價格而定,2016 年總安裝目標由8GW 提升到23GW。

新的補助方案在今年4月底義大利議會通過光伏補貼草案,採用分別其適用的補貼政策進行補貼,其規定包括:(1)不設任何限制,不論是年度的還是累計的,不論 是依據項目規模還是針對項目類型。(2)確認採用上網電價補貼的方式。(3)從2011 年6 月1 日開始到2011 年底,對200kw 以上的項目,上網電價在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削減5%。(4)從2012 年1 月1 日起,<200kw 的削減8%,200kw 以上的削減10%;然後每個季度<200kw 的削減3%,200kw 以上的削減4%。(5)從2012 年1 月1 日起,每4 個月如果裝機超過1GW,則下季度追加下調2%。(6)採取額外措施鼓勵國內製造。 義大利新聞社(ANSA)報導,義大利環保署長Stefania Prestigiacomo 指出,新制度不會限制太陽能電池年度安裝量,但會對該國投入的獎勵金額設限。

(五)美國
美 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個有關氣候變化的法案,規定在2020 年以前,美國15%至20%的電力供應,必須來自再生能源,例如風力和太陽能。目前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在美國只占全部發電量的2%,水電佔6%。國會通過的 氣候變化法案規定,在2020 年以前,各州的電力必須有15%至20%來自再生能源,法案還允許各州為達到聯邦政府的規定而購買再生能源。隨著歐洲市場FIT( feed-in-tariffs)紛紛縮減,美國太陽能待安裝專案量的快速攀升使其為世界成長機會最佳的太陽能市場。

根據7月份最新一期 Solarbuzz 美國終端市場專案報告(United States Deal Tracker) 資料顯示,美國非住宅使用的太陽能專案待安裝總量現已超過17GW。 美國政府鎖定對象是電力業者,積極推動「再生能源配比標準(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迫使電力業者必須積極採用再生能源中進度相對穩定成熟的太陽能電池。Solarbuzz預估,2014 年太陽能電池市場將可成長至4.5 至5.5GW,是2009 年的10 倍之多,平均複合年增率為30%。

目前加州佔全美待安裝量總額的62%。再生能源配額政策已經成為各州太陽能專案計畫的主要驅使動力,全美目前有四十州都有待安裝的太陽能發電專案。其中,非住宅型專案為開發商和承建商創造出重要的成長機會,至目前為止以安裝量排序的前十二大專案佔有總未安裝量的49%。

(六)中國
十 二五期間中國繼續保持太陽能熱利用產業和應用大國地位,向科技強國邁進。至2020 年,中國將進一步提高太陽能熱利用產業的能源結構比例和在國家二氧化碳減排量達40%至45%的貢獻率。2007 年8 月,國家發改委發佈了《可再生資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到2010 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太陽能發電達到30 萬千瓦。中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畫中提出,2015 年將把屋頂太陽能裝機規模目標訂為300 萬千瓦,到2020 年規模更達2500 萬千瓦,在目前30 萬千瓦基礎上增長80 多倍,未來2015 到2020 年期間,屋頂太陽能產業將成整個行業的發展核心,其裝機容量將達到總裝機容量的一半,年均複合增長率達到52.8%,也就是未來屋頂光伏電站大規模開建。

(七)印度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長Farooq .Abdullah 表示,2009 年印度政府已經開展了尼赫魯國家太陽能計畫,旨在設立一個可行的政策框架,透過多種措施降低太陽能發電的成本。根據這一計畫,印度政府將批准15-20 個太陽能項目,預計三年總投資額將達到2000 億盧比(約合44 億美元)。

該計畫將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的目標是至 2013 年新增1300 兆瓦的太陽能產量,第二階段的目標是在2013-2017 年達到合併裝機容量5000 兆瓦。2017 至2022 年為計畫的第三階段,該階段的目標是將太陽能光電發電廠和太陽能熱電站有效組合起來,達到離網容量2000 兆瓦及新增22,000 兆瓦累計容量的目標。

三、結合綠能的產業政策

全世界去年(2010)太陽能發電板裝設了 18.2GW, 約546 億美元的產值。據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及歐美權威公信單位(如美國能源資訊署 US EIA, Premethus Institute, Europe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Lux Research, iSupply, Global Industry Analysis, Photon Consulting 及 Goldman Sachs Investment Research) 的估計, 2020 年的太陽能電板需求將達 80GW,而2030 年需求可望達到 500 GW 左右。屆時產值將高達1 兆5 千億美元。500 GW 每年約可發電1 兆度,而全世界目前總電量需求約為每年18 兆度,500GW 之發電僅佔電力需求的5%,仍遠低於全球電量總需求,可見太陽能發電的發展空間,十分寬廣

在去年18.2GW 太陽能板裝設中,台灣產品有二成,佔全世界第二位,僅次於中國。立足於此太陽能大國的優勢地位,如果持續健全的發展,善用台灣高科技人材開發先進太陽能元 件及精密製程,台灣可望繼半導體王國之後,成為太陽能王國。根據德國太陽能產業的統計,每100MW太陽能產能需要700名科技就業人材。若僅以達到 2030 年全球太陽能設備需求的一半為生產目標(250GW),台灣的太陽能產業將可支撐約170 萬高科技就業人口。在環保減碳的議題上同時可以減少每年高達約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台灣目前總需求電量約每年 0.8 兆度。使用火力發電,生產一度電約排放1 公斤之CO2。以每噸CO2 排放課徵25 美元的碳稅估算(澳洲2011 年起之課税標準),如果太陽能發電達到總電量1/3,將使台灣每年增加碳稅収入約69 億美元(約台幣2000億)。

現階段的台灣產業經濟政策如果強化綠能產業,不僅有廣大且久遠的經濟效益,並可同時兼顧能源自主、環保減碳、及提升就業率。 是一舉數得的良策。更特別的是,此一政策,可以使台灣永遠免除核災的威脅,為後世子孫,建造一個可以永久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四、具體的建議

為 了子孫在台灣的永續生存,我們誠摯的建議 (1)明確立法訂定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及時間表 (2)明確立法訂定非核家園時間表,核一、核二、核三提早停止運轉並即刻強化防震防海嘯安全防護。核四永不運轉,改建電力博物館及觀光景點。(3)台灣電 力公司分成台灣火力電力公司及台灣綠能電力公司。電網共有。綠電公司建廠比照火電公司,由政府撥款興建,土地由政府撥交。兩電力公司各負責部分台灣電力需 求,由立法訂定其供電責任成數。

台灣是我們子子孫孫永續生存的地方。數百年前當葡萄牙人航海經過台灣時,看到台灣的美麗而驚呼「美麗的島嶼」(Ilha Formosa)。台灣要能永遠保有美麗怡人的環境給無數代的子孫,絕對不容許核能發電繼續運轉。同時必須逐漸捨棄火力發電,而代之以充足的而且能夠和環 境生態共存的再生能源。

※  本文原發表於第三屆民間國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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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動物園 3年死590隻動物

摘錄自2011年10月2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動物園從國外引進丹頂鶴、無尾熊、企鵝,非常吸睛也製造許多話題。不過過去三年來,有590隻動物死亡,真正老化死亡的只有11隻,其他動物死因千奇百怪,有溺死、噎死,不少動物甚至死因不明,台北市議員質疑園方照管不力。

近日有不少動物保護團體反映,企鵝館的鏡子破損,隨時會傷害到企鵝,紅鶴生活在窄小環境,池塘內還有盆栽,衛生條件、環境品質都堪憂。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發現,2008年至2010年間,台北市立動物園動物死亡數字可觀。潘懷宗說,「動物園每年動物死亡率」達百分之6至8。潘懷宗嘆,查閱動物園人員分配,偌大動物園只有園長等9名合格獸醫,平均每人要負擔三百隻動物的健康,且這些人員並非專職,還要負責行政職務。

潘懷宗指出,這次動物園為迎接丹頂鶴,進行機電、植栽整修,更設置一座恆溫噴霧設施,保育員跟獸醫師也飛往日本取經。相較於此,動物園裡的「老房客」就可憐得多了,往後勢必還會出現資源排擠,讓「動物園的老房客生存會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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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新方法問世 盜獵者DNA無所遁形

摘譯自2011年9月27日ENS英國,蘇格蘭,格拉斯哥報導;黃健強編譯;蔡麗伶審校

黃鹿(Dama dama),係於十世紀由諾曼人所引進英國。圖片來自:The British Deer Society 。 英國斯特拉斯克萊德(Strathclyde)大學的科學家表示,透過殘留在鹿屍體上的人體DNA,現在已可追查出盜獵者。

他們的研究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成功地從動物屍體上取得人體DNA的圖譜。科學家正在探索,可否將此鑑定方法應用在盜獵鹿以外的其他動物盜獵者。

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應用化學系法醫學中心的研究人員Shanan Tobe博士說,「我們取得非常低量的DNA,而這可能會是解決野生動物犯罪的一大突破。它不僅可以協助抓到現有的盜獵者,也可以嚇止其他不肖人士。」

由於盜獵行為通常發生在偏遠的地區,而且常常是在事件發生過後一段時間才會被發現,因此不論是鹿、犀牛或是大象等等大型野生動物的盜獵事件,都很難辨認出其盜獵者。

盜獵者分解動物屍體時通常會留下些許物證,而其中必然會殘留少許人類DNA。

不過,Tobe表示:「由於物證本質的關係,盜獵行為很難調查和起訴。因為在特定季節獵殺鹿是合法的,加上只從屍身無法辨別牠是否死於盜獵,使得盜獵鹿的犯罪調查困難重重。」

Tobe與一位蘇格蘭警務處的法醫學家Jim Govan一同進行研究如何採集利用少量的DNA辯認出盜獵者身分的檢驗方法。他們是從合法宰殺的10隻鹿的腿部取得DNA樣本的,雖然這些鹿原本在寒冷等極端嚴苛的環境下生存不易,不過,研究人員聲明,「於研究中所使用的樣本都是從每年度採獵的鹿群中取得,沒有任何動物因此研究而受傷害。」。

參與宰殺這些鹿的志工提供了本身的DNA,讓法醫專家們檢驗並比對,其比對檢查結果可以對應出宰殺哪隻鹿的志工是哪位。科學家表示,「用這種方法取得的DNA圖譜,和隨機從人群中取得DNA相同的機率,比十億分之一還低。」(編註:意謂此方法非常準確,辨識度高)

科學家說,他們的方法也可以用於其他野生動物盜獵的證據上。他們可以從羽毛、蛋、捕獸陷阱或圈套等具有證據性的物質中,檢測出DNA。

蘇格蘭環境與氣候變遷部長Stewart Stevenson表示:「我很高興有這樣的進展,顯示出蘇格蘭在尖端科學上的領先地位。」「藉由檢測動物屍體上殘留的人體DNA,讓執法者有更多的工具來保護野生動物免於盜獵的傷害。我希望此檢驗方法可以更廣泛地應用於追蹤盜獵鹿群的非法活動。」

本研究的資金有一半以上,是來自蘇格蘭自然襲產署負責的「打擊野生動物犯罪夥伴計畫」(Partnership for Action Against Wildlife Crime, Scotland)。其餘的資金則來自「英國射擊和保育協會」、英國愛鹿協會和蘇格蘭愛鹿委員會,該委員會現已是蘇格蘭自然襲產署轄下機構。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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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停築壩 中:應協商解決

摘錄自2011年10月3日旺報報導

緬甸總統添盛(Thein Sein)9月30日突然宣布將停建主要由中國出資興建的密特順(Myitsone dam)水電大壩,聲稱是「順應民意」之舉,出乎中方意料。中國外交部1日敦促緬甸政府進行協商,保障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

密特順水電站位於緬甸北部的喀欽邦(Kachin state)山區,距雲南騰沖縣約200多公里,由緬甸電力部、緬甸私企「亞洲國際公司」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共同開發,耗資36億美元。總裝機容量600萬千瓦,預定2019年建成,電站水庫淹沒面積約為766平方公里,比新加坡面積還要大。

該工程在獨裁的緬甸罕見引發民眾和環保人士反彈。密特順水電站建成後,其多達90%的電力將輸往中國,加上強制拆遷和生態破壞,引爆緬甸反中情緒。

緬甸民主鬥士翁山蘇姬曾表示,興建密特順大壩可能威脅伊洛瓦底江(Irrawaddy River)的滔滔江水,並警告興建大壩,63個村落、共1.2萬居民將須遷離。

在反對聲浪日益升高之下,添盛9月30日向國會發表聲明,表示在任期內擱置興建密特順水電站。添盛說,「緬甸政府是民選政府,我們必須注意人民的意願,我們有義務把重點放在解決人民的擔憂和顧慮。」興建密特順大壩將「破壞密特順的自然景觀,破壞當地人民的生計,破壞民間資本栽培的橡膠種植園和莊稼,氣候變化造成的大壩坍塌也會損害電站附近和下游居民的生計。」他表示,緬甸政府將與中國政府協商,以避免損傷兩國關係。

對於緬方單方面宣布停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日表示,密特順電站是中緬兩國的合資專案,經過雙方科學論證和嚴格審查。對專案實施過程相關事宜,應由雙方通過協商妥善處理;敦促緬政府保障中國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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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國是論壇:要非核去碳的產業政策 要夥伴關係的國土規劃

本報2011年10月2日台南訊,莫聞報導

由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等民間團體舉辦的第三屆民間國是論壇,2日接續首日高峰論壇,進行分組討論,針對「產業政策的能源思考」、「國土規劃與區域發展」,吸引近百名民間團體、政府官員與企業人士與會。

能源問題方面,台南大學生態系教授鄭先祐總結表示,國家產業政策落後民間綠色能源的進展,並要從源頭改變能源使用結構。國土規劃方面,清華大學社會系教授表示,透過今天各方的對話,從今天開始有了新的夥伴關係,期許民間力量共同努力。

產業政策:非核 去碳  民間綠能努力要鼓勵

「產業政策的能源思考」方面,大亞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沈尚弘、光洋應用材料科技公司董事長陳李賀、友達光電副總經歷何玄正均到場分享企業經驗。與會學者回應說,已可看到企業界在綠能上的努力,制度與法令規章的配套則必須加快腳步;而碳密集、高能源密集、依賴核能發電的產業結構,都不符合經濟學原理,沒有經濟效益。

民間環保團體則提出諸多案例,提醒綠色產業不能只是在生產端研發替代能源而已,也必須注意到前端規劃面的程序正義,以及後端廢棄物的處理;否則,綠能也會造成環境與人權危害。

以企業經驗而言,沈尚弘介紹說,大亞電纜這幾年開始轉變,開始調查自身產品的碳足跡,啟動「追碳」計畫;另外也開發345KV超高壓電纜降低輸電中的能源耗損;研發高純度氧化銅粉,協助PCB製造業者減少電鍍過程使用的電能與水資源;研發環保電纜,捐給成大綠色魔法學校作為「綠色神經」。

陳李賀介紹該公司從光電材料製造者的角度而涉略太陽能、燃料電池產業,近年則關切到智慧型電網的建置,並準備以此協助台南市政府布建低碳城市,減少住宅部門的碳排放。在智慧電網中,每個連結點同時是能源使用者也是供應者。電力輸配是雙向、多對多的網路。

何玄正則認為,目前企業在綠能上的努力,受到的鼓勵還不夠,例如財務支援體系要穩定,而不是「雨天收傘」;另外建築法規也應該修正,將環保能源納入。他也建議以智慧型社區、智慧型住宅與智慧電網,帶動整合型綠能產業的升級;智慧電網能帶動的產業非常多,包括除能設備、電動車與智慧讀表業等。

台南市社區大學講師晁瑞光則提醒,未注意後端廢棄物處理問題,即便宣稱是「循環再利用」,也會耗掉能源與環境健康。

晁瑞光展示全台從北到南的重金屬污染地圖,北從石門水庫集水區、南到高雄大坪頂等地,密密麻麻已有十多個案例,都是由廢爐渣與集塵灰不當再利用造成的。他表示,目前普遍流行以廢爐渣與集塵灰混合土方,填埋於土堤、河川地與砂石暫存場,其中的重金屬銅鉛鎘等,受到風吹、地表水沖刷,流竄於畜牧區、農地、文蛤養殖區與野生動物保護區等,傷害生態與食物鏈,實在堪慮,但環保署卻不予重視。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提醒,不能只談再生能源,而是要談「用電零成長、甚至負成長」。研發再生能源,並不是用來滿足人類無止境增加的能源需求,而是要把舊有高污染、高社會風險的火電、核電替換掉,「如果有決心、有配套,台灣絕對可以成為非核家園。」

他特別關心,好的政策也要透過「對的程序」作,例如台電要在高雄永安溼地蓋太陽能電廠、或是在東部原始野溪拉庫拉庫溪蓋鹿鳴水力發電廠,或是在花蓮蓋萬里水電站,就必須確實做好環評;若沒有好的程序,「再生能源會變成災難,讓人民對對再生能源失去信心」。

學者包括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系教授吳榮華、台北大學自然資源所教授張四立、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等,均同意應杜絕不當的用電習慣與結構,否則再多再生能源永遠也不夠。王塗發特別強調,產業結構偏向高耗能高污染的能源密集產業,以2001-2010年間的數據來看,此類產業消耗能源佔30%以上,創造的GDP卻低於4.4%;而核電蓋了17年投入兩千多億還無法商轉,後端核廢料處理成本難以估計,這些都違反經濟學的比較利益原則。

立法委員田秋堇呼應,福島核電廠爆炸後,靜岡核電廠也停止運轉,現在的東京人,不用核電,日子照過。王塗發說,

國土規劃與區域發展  需要夥伴關係

在「國土規劃與區域發展」方面,台南市副市長林欽榮與學者、民間團體探討五都時代的國土規劃問題。他表示,在「後五都時代」,應該強調對話與合作,而非宰制的力量,而非凸顯宰制的力量。例如國家與地方,講究對話與折衝;區域與地方,講究對話與合作;地方與地方,怎講究包容與參與。地方與國家都應該是相互合作的夥伴關係。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長張璠則分享,市府正規劃透過三環三線的捷運交通網,把該市不同生活圈連結在一起。城鄉發展分署南區規劃隊隊長張逸夫則說,正試著提出以國土保育為優先的政策計畫與國土空間發展計畫。水利署長楊偉甫則說,國土規劃說起來簡單,但目前法令還不建全,但五都皆有同樣的觀念,在脆弱度高的敏感區位,包括高風險受災區、缺水區、海平面上升、地層下陷區等,都有相對的因應策略。

聽取政府單位簡報後,台師大環境教育研究所所長葉欣誠表示,「規劃的意義在於管理」,從此觀點來看,台灣幾乎沒有國土規畫。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與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賀陳旦則認為,國土計畫的關鍵之一,是要看見民間可以使力之處,共同思考國家該往哪個方向走;主張行政程序法的精神要納入,在計畫擬定、執行的時候讓民間聲音進入體制。

中研院研究員汪中和則從地球科學的角度指出,氣候變遷對國土規劃的挑戰越來越嚴峻,尤其氣侯暖化導致海平面不斷上升,2100年的上升幅度,從保守估計的50公分已修正到1公尺高;而台北盆地因此遭淹沒的時間,只需要100年。他批評,我們現在卻還在加碼建設,而沒有用更長期的眼光來從事國土規劃。

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黃煥彰從森林復育、社區防災、水資源管理、戴奧辛污染控制、爐渣再利用等案例羅列大大小小「47問」,談到台灣的源頭管理環境的能力,嚴重不足。他也期許,很多時候,國土管理並非意味著人為工程的施做,「還乾淨的土地給自然,自然會幫我們找到生命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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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憂心:台灣丟「肉粽樁」 海岸更沉淪

摘錄自2011年09月30日聯合報台南報導

台灣西南海岸侵蝕嚴重,成大水利系特聘教授許泰文感嘆,在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等因素加劇下,未來台灣海岸侵蝕、海水入侵的危機將愈來愈大,國土一吋吋流失,卻因為看不到選票,問題難獲重視。

台南黃金海岸侵蝕嚴重,在堆滿俗稱「肉粽樁」的消波塊岸邊,幾乎看不見沙灘,國內海岸侵蝕專家許泰文長期關注當地,他說「很難想像這裡在民國60年代,曾是美軍的度假沙灘」,當時從消波塊往外至少有100公尺寬的美麗沙灘,短短幾十年就消失不見。

水利署第6河川局目前在船型屋南側興建突堤,希望減緩海岸侵蝕,但許泰文並不看好,認為這只是在有限經費下的權宜措施,因為突堤的經費較低,「但西南海岸過去做過的許多突堤都已消失在大海裡」,錯誤的施工只會讓海岸消失更快。

許泰文目前積極與歐盟合作,以了解在全球暖化的氣候變異下,對台灣海岸侵蝕的影響,結果是讓人悲觀的,海水面不斷上升,西南沿海地區卻因超抽地下水等原因一直下陷,未來不僅海岸侵蝕,土地更會因海水侵入而鹽化,土地無法耕作、地下水也不能再用,「危機沒有到眼前,不會有人重視。」

「看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是怎麼做的」許泰文表示,這些國家長期投注龐大經費在養護海灘上,從專業角度來看,海岸至少要有3道防線,最外層不管是潛堤或岬頭等施工,都是將大浪對海岸的侵蝕先減消1/2,第2道則是養灘,以沙包或投沙等方式,堆積出沙灘,第3道是靠岸的防風林。

但國內因為經費不夠,往往是哪裡侵蝕嚴重,就丟消波塊,搞得海岸到處都是醜陋的肉粽樁,但看在專家眼中消波塊是最糟的,因硬性的結構只會讓海水淘蝕的力道更強,以高雄的蚵仔寮為例,每年投下數千萬元的消波塊卻使海岸下切到深度達5公尺,「已經沒救了」許泰文說,最後居民只能撤離。

他表示,黃金海岸的侵蝕一方面是因海水上升,另方面則是因北側的安平港擴建,引發「突堤效應」,讓南側的海岸被侵蝕,目前還不算沒救,但「敢做養灘的公務人員不多」,因為動輒涉及弊案,大家都想明哲保身,不想碰燙手山芋,「養灘原本就不容易,養不起來就怪公務人員,實在不公平」他平心而論,而海岸主管單位多頭馬車更讓事權無法統一。「該怎麼做不是不知道,就看有沒有人要做了」專家無奈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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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終止還在發生的「誤設」事件:一個「熟漢」的「賽德克‧巴萊」觀點

作者:思乃泱;攝影: Lisin Haluwey、思乃泱

9/9 『為Sra而走』來到凱道9月9號這天我人在台北,穿著卑南族肚兜與排灣族藍布裙的傳統服,早上跟著「為sra而走」的遊行隊伍,下午衝著「賽德克‧巴萊」首映日進戲院看電影,晚上則參加一年一度由阿美族歌手張震嶽邀請多位原住民歌手上陣的「山地之夜」演唱會。我以及好幾個跟我一樣都是「熟漢」身分還在唸書的年輕妹妹們,就這樣穿著傳統服一整天,過著很跳tone,但一切歷史因果也相互織結的一天……

早上遊行現場,在警察拿著錄影機蒐證的火車站南二門陸續會合,阿美族妹妹Lisin過來擁抱我,把寫著「為sra而走」的白布條跟「立即歸還傳統領域」的黃布條交給了我跟妹妹楷君,我們拉開布條站在道叔他們行動劇的斜後方,也把來自各部落象徵土地(sra)的泥土塗在臉上跟臂上;之後一群人跟在走了幾天小腿已酸痛到貼上兩片撒隆巴斯還是不忘用麥克筆在上頭寫著「青年戰出來 為sra而走」、「為sra而走 前進總統府」的青年後頭,與其他手持各式訴求標語的夥伴,一路從忠孝東路喊著「還我傳統領域」、「反對政府與財團不當開發」、「政府向原住民道歉」這三個核心理念,轉進了凱達格蘭大道。

走了好幾天,小腿真的很酸捏~ (也有可能是鞋子穿不對 ==")面對總統府,被竹子簡單撐起的長條毛巾,「還我傳統領域」的字樣高高映現。一路走過花蓮阿美族傳統領域的部落代表們,忍著面對生存空間被壓縮的沉痛,說出他們的訴求。在阿美族部落工作許久,同樣是「熟漢」身分而有著當地名字的panay,靜靜站在代表們後頭,高高舉起青年們行經的部落領域地圖,讓人更清楚青年們聯合各部落的決心。我們不是主角,但都是願意在一旁跟著部落的配角。

下午兩點來到威秀影城,一下子就被電視台媒體包圍。他們像狼虎一樣見獵心喜,頻頻問著:「你們是特地打扮成這樣來挺賽德克巴萊嗎?」讓人無法回答這種白目問題。當我解釋為什麼今天會穿傳統服,同時想拿出「為sra而走」的白布條一起入鏡來強調,記者卻示意不要;而當我們霹哩啪啦講完為什麼要「為sra而走」,我看到記者那只想嗯嗯敷衍好讓我講完的眼神,那個當下我能想像或許等她回棚內後會直接剪掉這一段,只留我們穿傳統服排隊買戲票的畫面。是的,你們這些主流媒體都把這部片子放在娛樂新聞,對於真正發生在原住民身上令人心痛的大事,你們都不想正視只想切割,認為那是政治新聞,跟你們所握有的報導權力無關。你們遠不如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NN立報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這些在現場太陽底下聽見真實聲音的媒體,難怪妹妹楷君會覺得影片本身不沉重,「沉重的是過了那麼久了,很多事都沒有改變,一點點都沒有。」

一點點都沒有。

那麼多握有權力、只想從自己立場壓迫、曲解別人的人,還是那麼多。

電影上集裡頭,像吉村巡查這種人,就真的是白目到該死。不僅仗著職權欺壓,也不了解不同文化對於熱情招待的解釋,而與莫那之子達多爆發衝突後又仗勢向上級報告、威脅要殺光全村,而產生引爆霧社事件的導火線。但是也有著比較能同理族人感受的日本人,比如小島,就弭平了莫那與鐵木可能再掀獵場的衝突。姑且先不論小島在下集因妻兒被殺的心態轉變,至少有族人直接明說,如果今天是小島派駐在馬赫坡,就不會發生這種跟巡察之間的衝突了。

更廣大的非原住民族,也可以是與原住民一起行動的力量。這可見得,儘管體制與政策同樣是限制人們發展的結構,但身在其中的人們總還有行動的能動性,可以用更寬廣的思維、更柔軟的心意去彼此了解。就如金墩商店的老闆,被族人笑稱他是隻「美麗的蛇」,因為他願意去學習、聽說賽德克語,而知道對方的想法。老闆知道族人遭勞力剝削搬運木材,不僅貼心幫對方按摩,還說:「下一碗再算錢、這一碗不算。」也說不定他每天都會重覆這句話,讓族人在無盡的痛苦中可以稍感安慰。就算語言與文化背景不同,老闆那會體貼人的心意,難怪比起被同伴叫他走開的二郎,更讓族人願意接納。

現實生活中,即使不是原住民族,難道我們不能放下自己預設的觀點,進入對方的視野、同理他們在當下社會的處境與心情嗎?

一整天下來,捷運站打掃的阿姨、小吃店的媽媽、開計程車的司機,看到我們都是同樣一句問話:「你們去表演喔?今天是什麼活動?」我聽了心裡就很幹,姑且先不論我非原住民身分穿傳統服有什麼正當性,而是:誰說穿傳統服就一定是表演啊,而且幹嘛是演給誰看?不是去表演的時候,穿傳統服就很奇怪嗎?你漢人穿長袍馬褂穿中國風服飾,原住民會說你是去相聲掃墓嗎?為什麼更廣大的社會,對於原住民身分穿傳統服的就認為是在表演、而非原住民身分穿傳統服的就是去跟服裝出租公司像租女僕裝那樣在玩cosplay!真是令人費解!!對於穿傳統服被認為等於表演歌舞這件事同感傻眼的妹妹楷君,後來在FB上也說:「請有傳統服的大家一定要穿去看賽德克巴萊。傳統的衣服也是平常的衣服,為什麼平常不能穿?賽德克巴萊可能是改變大家想法的契機,要抓住。如果不再有人對於有人穿傳統服走在路上感到『奇特』,這個國家會不一樣。」

穿傳統服去看這部片子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提醒我們,電影的背景離我們僅僅只有81年而已,這不是在講遠古杜撰的「阿波卡獵逃」,或是未來想像的「阿凡達」,可以讓你拍拍屁股走出戲院就當一切結束。如果廣大的非原住民族只是把這部片子當作娛樂、震撼來看,卻在現實中忽略、漠視原住民爭生存求尊嚴的奮鬥,那我真的不知道去看這片子是要看什麼用的。munch在漂浪島嶼「◎賽德克。餘生者─歷史回顧與現實反省」這篇文章說得好:「觀影無法成為替代正義,所有正義至今仍在現實裡爭鬥……一直心想,如果上看百萬觀影感動的人們,百分之一願意站上街頭,為追求歷史正義的部落發聲,那將是多大多感人的力量。」

每年山地之夜總是吸引很多年輕人參與,希望底下這麼多 站友也可以是戰友。山地之夜那晚,在台上唱歌的巴奈跟阿洛,都提到了今天早上的遊行。巴奈彈著吉他說:「這幾年來,我一直在做這樣的事,很希望你們,可以跟著我們的身體一起。」她悠悠說著,這些事情越讓她難過,她的歌,就唱得越好。這當然是典型的黑色幽默,我也在想像,台下這上千名站了好幾小時聽演唱會的「站友」,有一天也能成為「戰友」跟著巴奈一起上街頭的畫面。

後來巴奈跟我說,要不是太巴塱的年輕人急著跟長輩報告而趕回花蓮,她多麼想請他們來現場跟大家分享今天早上的行動。於是我跟巴奈說:「巴奈~~要繼續說下去,那個聲音,會被聽見的。你看看當年角頭出那張『勇士與稻穗』live專輯,那還是第一次聽見你唱『太巴塱之歌』,還沒有什麼人會跟著唱。可是今天你一唱,台下的人都跟著那麼大聲唱。」巴奈一想:「對啊,很可怕吼。」只要持續下去,我相信歌聽久的人也能成為會唱的人。

這幾年下來,我跟著夥伴在高中帶社團,陪著學生到部落感受衝擊與省思,開展對土地上人群的認識,如今她們都已成為我身邊一起穿傳統服來支持原住民運動的妹妹,她們聽到suming的歌會尖叫、吐槽學校考卷把阿朗壹古道寫成阿壹朗……妹妹楷君在FB寫道:「為Sra而走遊行中的我很驕傲,因為我懂那些土地對人重要性的道理,所以才走在這裡,所以手臂上才有泥土,所以也希望別人可以懂,政府可以懂,要說真的到底為什麼而去大概就這麼簡單的原因而已。」是的,只要多一個人願意懂得那份簡單,就算很慢,只要持續發酵下去,未來一定會有強大的力量發生。

身為漢人,我們可以是跟著注入、壯大這股力量的人。希望原漢之間,並不用到了彩虹橋才當永遠的朋友,而是現在就能如巴奈所說:「請你跟著我們的身體一起」那樣,與原住民並肩作戰。你不會是在現場用母語唸聲明稿的人、可能也不是發起運動到處去奔走聯絡的人、更不是急奔回部落去跟長輩報告而被賦予沉重期許的人……但你、更多的你,總是可以跟著我們一起讓背景更有力量,一塊走在隊伍裡把信念大聲喊出來讓更多人聽到、一塊在後頭拉布條舉標語、一塊在能力所及範圍內以行動與決策去營造更大的影響。千萬不要認為原住民的事情就只是原住民「他們」內部「自己自己」的事情,這絕對是住在這片土地上「我們」大家都要「一起一起」的事情。如此一來,形成霧社事件那錯縱複雜的源頭,才不會在今日一而再、再而三以各種還在發生的「誤設」事件,以意識形態、政策作為擊殺原住民。

回台東以後,我一再反覆聽著YouTube上「看見彩虹」這首主題曲,然而眼前的畫面,一幕幕盡是花東土地遭財團侵占開發、祖墳地以發展觀光為名被迫遷葬、核廢料置放於部落、官員互踢皮球……你把別台不會去採訪、只會出現在原民台的新聞畫面剪進去這支MV,來看原住民當今的處境,對照他們祖先被殖民的血淚過去,真的是一點點都沒有改變。

「改編自史實」的電影拍完了,然而屬於我們要以行動去寫就的社會,才是真正可以去「改、變、的、事、實」。烏薩!(看)「賽德克‧巴萊」一定會學會的賽德克語:行動吧!走吧!)

※本文轉載自部落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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