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曼麗(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1987年7月15日解嚴20週年這一天,對民主運動和環境運動而言,都是一個轉捩點。

從1947年發生228事件後,40年間,台灣的民主就一直走在壓抑的氛圍中,報禁、刑法第100條的箝制,使得言論不夠自由,行動不夠自主。但同時間,各種民主運動的能量,仍漸漸蓄積在一起,正如茶壺裡滾燙的沸水,就要撲出爆發。解嚴正像一隻手,將壺蓋拿開,使沸氣得以向空中宣洩。

從環境運動的角度看台灣,解嚴前所突顯的大多是工廠污染、食物中毒事件,例如高銀化工污染、三晃農藥廠事件、李長榮化工事件、多氯聯苯、綠牡犡、西施舌中毒等。而在 1986年,彰化反杜邦設廠之後,1987年陸續展開貢寮反核四、後勁反五輕、宜蘭反六輕、全台搶救森林行動。一波又一波的環境運動,在全台灣互相串連。請願、抗議、遊行、靜坐,風起雲湧,遍地開花,相互支援。

605環境日遊行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是環保團體的主力戰場,每次舉辦抗議活動都是以長時間匯聚人氣的方式,向官方施壓。在解嚴初期,警察單位常以認定暴民的方法,來驅離隔散這些運動人士。即使已經解除戒嚴,警方的木棍、盾牌、消防車、鎮暴車都隨侍在側,隨時準備上戰,擒拿手無寸鐵的民眾。有一次,我們在立法院前面,晚上警方用水柱,想要沖散靜坐的民眾;沒想到,民眾反而彼此用手臂相互勾攬,蹲在地上,讓強力水柱打在背脊上。彼時,中山南路早就淨空,車輛改道,行人驅離,在銀白的路燈下,數十個身影,團抱在一起,令人難忘。

與警方對峙,出來協商的經常是立法委員。環保團體因此而和立法委員互動頻頻。後來,大家越來越有經驗,警方比較不動手,而以舉牌警告,移送首謀的方式處理。但是對合法申請集會者,警方仍要派員維持交通,尤其是上千上萬的遊行活動,警方更不敢輕呼。

解嚴初期的運動形式,由於官方皆以關閉大門的姿態,因此,「武場」比較常見。經歷20年,現在以公聽會、記者會、協調會的「文場」次數較多。環保人士投入政壇,擔任立法委員、委員助理,甚至在政黨輪替後,也有人入閣擔任環保行政首長。因此,溝通、協商、聽取建言、召開環保論壇、永續會議,廣納由下而上的意見。

惟在現今經濟掛帥的情況下,環就議題越顯險峻。雖然憲法在 1992年已納入「經濟與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並且在2002年也通過「環境基本法」,看似在環境運動上,已跨前一步。但隨之而來的「能源發展條例」、「國土復育條例」,呼籲多年,卻仍在立法院躺著。

對抗全球暖化遊行(攝影: 陳怡萱)在今年地球日,阿扁總統表明支持興建蘇花高,使環保團體憤怒;6月間,行政院表態不會讓台塑大煉鋼廠停擺,致令環評委員扼脕。此都可見掌握公權力資源的執政團隊對台灣環境的漠視,而向選票財團靠攏。環境正義不復可見,仍賴環保團體苦撐。

民主解嚴,台灣環境卻仍未解嚴。我們看到一個個框架,放在環境的頭上,正要把環境套死。環境會反撲,土石流、水災、農地休耕、山地崩壞,這一層層台灣現狀,在氣候變遷暖化的大環境中,我們的生態正面臨新的考驗。期待更多人一同來替環境解嚴,使環境生態能在自由的空氣下深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