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到達臺灣之前就已在臺灣生長的植物,稱為自生種或原生植物(native
species);而被人類從臺灣境外攜入種子或其他繁殖體,並成功地在臺灣繁衍其後代的生物種類,稱之為引進種。臺灣所有的人都是來自外地,移民時或移民之後,常自先前的居住地引入生活所需的植物種類。不同的移民類型,不同的政治架構,不同的統治階層,形成不同的引種類型。
史前時期
1624年以前的移民,主要是南島民族,移入的植物以原生或長久栽培的中南半島植物為主。這個時期缺乏文字記載,所有引種植物的年代都無法考證。只能根據明清以後的紀錄及原住民生活習慣的獨特性,去推測植物引進的大概時期。明朝人陳第在1603年所寫的〈東番記〉,是臺灣最早的相關文獻。這時期的植物以食用作物為大宗,包括玉米、芋、稻、小米、番薯等澱粉類主食;也有胡麻、大豆、花生等油料兼糧食作物;另有薤、薑等蔬菜。〈東番記〉也提到當時原住民所種的甘蔗,可見甘蔗引進臺灣的時間很久遠。芋、薑、稻、小米、檳榔等作物可能直接引自原住民原居住的中南半島。玉米、花生、番薯原產於美洲,推測是從原西班牙的殖民地菲律賓引入,再輾轉進入臺灣。而薤、大豆、甘蔗、苧麻等經濟作物,由先住民直接或間接引自中國。精采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