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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9件蔬果抽驗出9件農藥殘留 全聯檸檬驚見巴拉松

圖片轉載自網路

繼台灣綠色和平14日公布最新蔬果農藥殘存報告,台北市 衛生局也於昨(17日)公布7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檢驗結果,共抽驗59件產品,有9件檢出殘留農藥,其中8件檢出量在「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 (MRL)」限量範圍內,其中全聯實業北投明德賣場販售之檸檬產品,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益達胺(Imidacloprid)0.12ppm(百萬分之 一),超出標準0.01ppm及不得檢出的巴拉松(Parathion)0.08ppm。此項產品已全面下架,而源頭追查仍有待澄清。

此事可能牽涉到重罰,源頭確認十分重要,雖已知為旗山區農會,但是會不會「因運輸、調度等因素易造成混雜」,則須了解產銷、抽驗過程與方式。台北農產是一個批發集散地,來自全國或進口的農產品都運到此處,集中交易,因此利用生產資料進行辨認,每位農民的產品也都會以箱子區隔。至於進入賣場之 後,會不會有混雜,台北農產語帶保留,不過,抽驗時是否從專箱或混雜在賣場中的貨品,貨品本身能不能辨識來源,則與抽驗方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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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蔬果抽驗顯示:農藥殘存仍普遍伴隨餐桌
超商蔬果驗出農藥殘留 合法卻有健康疑慮
台灣食品不安全?
青菜裡的秘密

生物多樣性|小即是美 馬拉威的水陸平衡生活哲學

翻譯:王佑晴;審校:王莉雰

位於馬拉威的Chindozwa村民運用當地地形及生物群的生態知識,將土地畫分為四種利用方式:山田燒墾地、休耕地、草地及居住區。在水資源利用方面,主要使用鉤和網來捕捉湖裡的魚,村民並將湖魚依外觀、生態和生長階段分類。陸域與水域生物群的多樣性不僅攸關當地居民生計,更是生活安樂的中心理念,此信念持續促進整合管理兩生物群。

由於近來對森林砍伐的關注,漁民開始種植樹木,並著手進行其他永續行動。這個自1988年以家戶層級開始的運動,在2009年合併為CHI-MO(Chindozwa Home-based Initiative),並迅速擴大到鄰近的村莊、多個政府部門和當地非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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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大記事∣播報員:林子晴

這世界上,其實還有許多的生物等著我們去發現,非洲剛果民主共和國發現新種的猴子,是28年來第二次發現的新種猴子,雖然被人類發現,但也難逃棲地喪失及狩獵的威脅,希望牠們可以好好的活下去。 而在海洋,有著全球近1/4物種的珊瑚礁,在海水溫度升高以及海洋酸化面積擴大下,珊瑚生態系統造成傷害,環境若再惡化下去,要拯救珊瑚礁的機會就越來越低了

對於開發,政府與地方有不同的看法,在花蓮所舉辦的綜合開發聽證會,遭批評是荒腔走板淪為說明會,民眾也表達不承認官方的會議結論。而在台東也舉辦了綜合開發的聽證會,是台東史上第一場的聽證會,並且以網路現場直播,讓無法到場的台東人也可以共同關心會議,擴大參與面,往公民社會、實質民主邁向一大步。 一樣在台東有另外一個議題是需要被關注的,捍衛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卡地部落居民拉起反遷葬的布條,希望政府尊重祖靈不要動工,目前遷葬工作是暫緩執行,有待台東縣政府回函在做決定。

【更多今日新聞】台灣新聞 | 國際新聞 | 中國新聞

深度報導|【嶺南村水源保衛戰】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作者:朱淑娟

一直到環保署專家會議,我才真正見識到什麼是專業的挑戰。「專家會議」是環保署長沈世宏上任後設計的新制度,雖然並非環評審查的程序,但到後來卻被廣泛運用到中科三期、國光石化等重要開發案。

專家會議關於地質調查部分結束,結論就是:確認場址有斷層、有破碎帶。這個結論讓環保團體這邊鬆了一口氣,陳椒華說:「至少蘇煥智承諾過只要場址有斷層就不會發出操作許可,老天保佑他不會違反自己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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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公民參與漫漫長路 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說明會」側記

作者:林書帆

聽證會是民主社會公民參與機制中重要的一環,主要依據為《行政程序法》第1章第10節的「聽證程序」,自2001年行政程序法施行以來,曾就重大開發案舉行聽證會的例子有中科三期及國光石化,但兩場會議的品質有相當大的差距,非常遺憾的是,9月16日在花蓮縣政府舉行的「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完全名不符實,許多缺失及推託方式都與國光石化聽證會如出一轍,未能成為公民參與的良好範例,充其量只算是一場失敗的「說明會」。

當天在會議開始前及會議進行中,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及研究員黃斐悅等人都就程序問題提出強烈批評,包括最關鍵的「議定聽證程序」、「釐清爭點」、「邀請公正的主持人跟專家證人」等要點,這些大部份都規範在行政程序法第58條與「預備聽證」相關的條文中,然而謝公秉以先前已進行過13場公聽會為由,認為無須舉行預備聽證,但說事關兩百億經費、69項大小建設的計畫不需要預備聽證何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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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驗出巴拉松殘留 來源待追查

本報2012年9月18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繼台灣綠色和平14日公布最新蔬果農藥殘存報告,台北市衛生局也於昨(17日)公布7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檢驗結果,共抽驗59件產品,有9件檢出殘留農藥,其中8件檢出量在「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MRL)」限量範圍內,其中全聯實業北投明德賣場販售之檸檬產品,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益達胺(Imidacloprid)0.12ppm(百萬分之一),超出標準0.01ppm及不得檢出的巴拉松(Parathion)0.08ppm。此項產品已全面下架,而源頭追查仍有待澄清。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殺蟲劑巴拉松自1997年起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禁止製造、加工及輸入之農藥。殺蟲劑益達胺核准使用於小葉菜類、包葉菜類、果菜類等農作物,但不得使用於檸檬。

衛生局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供應商旗山區農會所轄的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農民施藥情形,依法處辦。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檢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首樁驗出巴拉松

另一方面,高雄市農業局表示,已通知供貨農民及農會停止採收上市,農民否認購買及使用禁藥巴拉松,為慎重起見,農業局正進行採樣送驗,遭鄰近農園農藥污染的機率不高。由於市售的農產品因運輸、調度等因素易造成混雜,供貨來源也可能非高雄市農民。

農業局植物防疫及生態保育科表示,今年1-8月已針對田間抽驗1300件產品,95%皆符合標準,不合格者大多為超量,第一次遇到驗出巴拉松的案例,重挫高雄都農業生產形象,對此案例十分重視。

農藥殘留靠多清洗

食入巴拉松較嚴重將造成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心律不整,其餘症狀包括嘔吐、腹瀉、瞳孔縮小、視力模糊、盜汗。台北市衛生局建議,為減少攝入蔬菜可能之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先用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

此外,衛生局鼓勵一般消費大眾以烹煮、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來減低農藥的殘留,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

禁用農藥法規嚴 勿輕易試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也發出新聞稿,將全力追查非法藥劑來源。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禁用農藥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罰鍰。

至於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第31條第1款,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防檢局亦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可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39-131,檢舉人資料將予以保密,凡經檢舉而破案者,最高可獲頒獎金新台幣50萬元。

農產編號可追查來源 如何抽驗有玄機

此事可能牽涉到重罰,源頭確認十分重要,雖已知為旗山區農會,但是會不會「因運輸、調度等因素易造成混雜」,則須了解產銷、抽驗過程與方式。

根據記者訪問,全聯實業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皆表示,資料來自台北農產運銷中心,台北農產發言人表示,每項農產品都有編號名稱,可以追查至生產者,檢驗單位可透過編號名稱追查到農民。

台北農產是一個批發集散地,來自全國或進口的農產品都運到此處,集中交易,因此利用生產資料進行辨認,每位農民的產品也都會以箱子區隔。至於進入賣場之後,會不會有混雜,台北農產語帶保留,不過,抽驗時是否從專箱或混雜在賣場中的貨品,貨品本身能不能辨識來源,則與抽驗方式有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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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小即是美 馬拉威的水陸平衡生活哲學

翻譯:王佑晴;審校:王莉雰

摘要

位於馬拉威的Chindozwa村民運用當地地形及生物群的生態知識,將土地畫分為四種利用方式:山田燒墾地、休耕地、草地及居住區。在水資源利用方面,主要使用鉤和網來捕捉湖裡的魚,村民並將湖魚依外觀、生態和生長階段分類。陸域與水域生物群的多樣性不僅攸關當地居民生計,更是生活安樂的中心理念,此信念持續促進整合管理兩生物群。

由於近來對森林砍伐的關注,漁民開始種植樹木,並著手進行其他永續行動。這個自1988年以家戶層級開始的運動,在2009年合併為CHI-MO(Chindozwa Home-based Initiative),並迅速擴大到鄰近的村莊、多個政府部門和當地非政府組織。

區域概況

馬拉威湖是非洲第三大湖,擁有世界上最多的地方特有魚種,同時也是生物多樣性熱點、估計棘鰭類熱帶淡水魚類約有1,000種,其中生活在岩礁的慈鯛更被世界各地的水族館所珍藏。然而,作為人類的食物和收入來源,加上集水區內的土地密集利用,這些魚類的多樣性已受到了威脅。

Chindozwa是一位於北馬拉威的湖岸村莊,2009年估計人口約1,000人,說東加語(是一種南島語系語言)。該區土地狹長,從Kamphimbi山頂到馬拉威湖岸共長2公里,從Kamphimbi山頂流向馬拉威湖的兩條溪為其兩側邊界。平均溫度為攝氏23.3度,年降雨集中在11~4月間,約1,712毫釐,5~7月為乾冷季節,8~10月則為乾熱季節。居民生計主要依賴種植樹薯、漁業、到Nkhata灣就業和離鄉千里的移民勞工匯款。

陸地與水生的資源運用

Chindozwa村民運用當地地形以及生物群的生態知識,將土地畫分為四種利用方式:山田燒墾地、休耕地、草地及居住區,植生因而包括樹薯、草地、灌木與森林。

森林和灌木保存在山頂、溪邊和具信仰重要性的地方如墓地;住宅則群聚在被芒果樹、巴婆樹和香蕉樹等圍繞的空地上;山脊中央的空地是村里中心,建蓋有聚會場所、學校和教堂;樹薯田和不同恢復階段的休耕地則散布在山坡上;而草地作為放牧山羊用。湖畔有石岸、沙岸和沼澤,漁民在沙岸將獨木舟拖上陸地並修補漁網,湖岸大致可劃分為男人、女人和小孩洗澡洗衣的區域。

主要作物樹薯以山田燒墾方式耕作,一般休耕期為5年,在預備階段時會將樹樁刻意留在地面上,從樹樁長出的嫩枝由於有較統一的大小與形狀,常作為竿子或柴火使用。有些地休耕的時間更長,為的是要讓木材長得更大來製作木製品和獨木舟。林地的非木材產品,包括作為傳統醫療材料和儀式使用的各種植物。土壤、河床粘土和湖岸沙可作為建築材料。

村民主要使用鉤和網來捕捉湖裡的魚,並依魚的外觀、生態和生長階段進行分類。其中唯一的遠洋魚類usipa(Engraulicypris Engraulicyprisardella)在當地分類學上占有一特殊位置。基質、水流、魚的特性和其經歷捕撈後的恢復力,都是捕魚方法和漁業行為的重要考量因素。由於漁民理解岩棲鯛的定棲行為、對藻類的依賴及受沈降作用與捕撈的負面衝擊,岩棲鯛只限制年輕男孩以家用目的作捕撈。

傳統與現代生態知識的交會

事實上,馬拉威湖的魚群科學研究是科學家與當地漁夫互動出來的產物,由於湖內魚群多數具地方特殊性,科學家得仰賴漁夫的知識作為分類學與生態學研究的起點。後來發現當地分類方式大體上與科學分類是一致的,而且當地漁夫辨別出的魚群種類與科學家辨別出的數量不分軒輊。雖然個別的科學研究總會提及地方貢獻,但整個科學界卻往往遺忘這個事實。而當地居民亦沒有受惠於因科學研究帶動的觀賞魚貿易成長。

為了振興當地資源使用者和科學家之間的合作,並維護當地居民的利益,Nkhata灣社區以及Chindozwa和Mzuzu大學正共同催生位於Nkhata灣的田野研究和教育中心。

規劃生態系統的最佳利用

長久以來村民不僅意識到陸地與水生生態的關係,且尋求兩者的平衡運用,並展現在各種宗教儀式上。例如:策略性種植樹木以確保降雨和逕流,以及進行捕魚儀式,使村民能夠監督和保存陸地和水生生態多樣性。

然而,過去30年來,農耕地擴張且休耕期縮短,漁民亦使用更有效的工具。usipa漁業從火炬轉而使用油燈即為一例。儘管Chindozwa村鄰近技術先進的Nkhata灣漁業辦事處,卻晚了30年才開始使用油燈。村民們一開始抵制油燈,是為了避免其貨幣成本造成機會不均。到了1980後期,由於森林砍伐數量提昇、農收受樹薯蟲災破壞、以及隨之而生的新耕地,村民終於讓步了。

當時,臨時湧入的玉米糧食援助,改變了當地飲食習慣,村民開始以玉米和樹薯交替耕種來作為粥料。漁民因此轉向商業性捕魚,以賺取現金來購買玉米。因有了新的主食選項,他們開始在乾季限制採收樹薯,以防止土壤降解與侵蝕情形加劇。此案例說明了村民在陸地和水生生態的利用上,考量了社會公平和資源的可持續性。

多方參與、合作,尋求共好

由於對森林砍伐的意識提升,使漁民開始策略性地種植樹木;獨木舟所使用的木材,則由住家旁的軟木取代硬木,可在生長時修剪成獨木舟的形狀,剪下的殘枝又可作為燃料。這個從家戶層面開始的運動,已在2009年合併成CHIMO(Chindozwa Home-based Initiative),在Nkhata灣社區辦公室註冊為以社區為基礎的組織。CHIMO現正迅速擴大到鄰近村落,與多個政府部門和當地NGO、NPO締結夥伴關係。

 

※原文出處:Small Scale Catchment Management in Malawi

 

【延伸閱讀】

 ※本文與林務局合作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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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發現新種猴子

摘譯自2012年9月12日ENS 剛果民主共和國,金夏沙報導;李子昂編譯;蔡麗伶審校

圈養的 Cercopithecus lomamiensis。(John Hart 攝)科學家在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偏遠森林中,發現了新種的猴子。這是28年以來,非洲第二次發現猴子的新物種。

這種猴子當地居民與獵人稱為「勒蘇拉」(Lesula),現已正式命名為洛馬米長尾猴(Cercopithecus lomamiensis),屬於長尾猴族(Cercopithecini,包括非洲的長尾猴、侏儒長尾猴與綠猴等舊世界猴),該族中著名的種類有長尾猴(guenon)。

這種猴子的學名由其所棲息的洛馬米(Lomami)森林盆地來命名。一般認為,勒蘇拉長尾猴被只生活在剛果中央的成熟常綠森林內,界於Lomami盆地中部與Tshuapa河上游間面積17000平方公里(6,500平方哩)的區域。

這一發現12日發表在開放式取用期刊「PLos One」上。

第一隻勒蘇拉長尾猴是隻年輕的母猴,在2007年被發現圈養在奧帕拉鎮(Opala)一所學校董事的圍欄中。起初,科學家第一次看到該猴時,認為牠很像鴞面長尾猴(Hamlyn's monkey 或稱 owl faced monkey),但顏色又不同於任何其他已知的種類。

John Hart 博士。(Lukuru野生動物研究基金會提供)在後來三年中,金夏沙(Kinshasa)Lukuru野生動物研究基金會(Lukuru Wildlife Research Foundation)生物學家,亦是本研究的作者John 與 Terese Hart與他們的團隊,尋找並觀察到更多野外與圈養的Lesula。

在此之前,由於棲息地偏遠,該物種先前都未被科學家發現。

在第一次巧遇的圈養Lesula長尾猴後,Hart夫婦和他們的研究小組在野外觀察牠們,記錄其行為和生態習性,並透過遺傳與解剖學的研究,最終確定了牠的獨特性。

這些研究由耶魯大學人類學教授Eric Sargis與當時為耶魯大學生物圈研究學院博士後研究員、現為紐約市立大學(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亨特學院(Hunter College)教授的Chris Gilbert,在美國皮巴迪(Peabody)所共同完成。

Terese Hart 博士與其剛果的朋友們。(Lukuru野生動物研究基金會提供) 其他作者有佛羅里達州大西洋大學的Kate Detwiler、紐約大​​學的Andrew Burrell與Anthony Tosi、哥倫比亞大學的James Fuller、Lukuru野生動物研究基金會的Maurice Emetshu以及森林保育中心(Centre de Formation et Conservation Forestière)的Ashley Vosper。

鴞面長尾猴(Cercopithecus hamlyni)與勒蘇拉長尾猴的關係可能很近,但又彼此獨立。科學家表示,形態學和分子遺傳學的數據顯示,由於被Lualaba河(剛果河上游)和Lomami河的地理條件所隔離,使得Lesula長尾猴與其關係最親近的鴞面長尾猴有所不同。

典型勒蘇拉長尾猴面部與口鼻部裸露沒有毛髮,身上披有長且亮黃色帶有白班的長鬃毛,有些個體在鼻子上有奶油色的直條紋。主要取食水果與植物枝葉植,並會在地面與樹上活動。

圈養的 Cercopithecus lomamiensis。(John Hart 攝)根據研究人員表示,另外尚有三個靈長類動物為這個區域特有的,分別為: Lomami河的紅疣猴(Procolobus foai, Red colobus)、Lomami河的藍長尾猴(Cercopithecus mitis, Blue monkey)與Kasuku河的鄔氏長尾猴(Cercopithecus wolfi, Wolf’s monkey)。

和所有存活在剛果的大型哺乳動物一樣,這些物種受到脫序的商業叢林肉狩獵(bush meat hunting)活動與棲息地喪失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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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珊瑚礁 機會越來越少

摘錄自2012年9月17日路透社報導

科學家17日發表的研究顯示,隨著人造溫室氣體排放量不斷上升,拯救全球珊瑚礁免於氣候變遷傷害的機率正不斷下降。

根據這份研究,即使能達成嚴格減排,將全球氣溫升高幅度控制在攝氏2度內,2030年前預料仍有70%珊瑚礁難逃退化命運。研究報告共同作者曼紹森(Malte Meinshausen)說:「珊瑚礁是全球自然遺產的一部分,保護大部分珊瑚礁的機會之窗很小。」

「如果接下來10年全球仍繼續大量排放溫室氣體,這扇窗就會被我們關上。」

全球近1/4海洋物種都棲息在珊瑚礁內,它們能保護沿岸,支持全世界數百萬人賴以維生的觀光業和漁業。

但是溫室氣體排放導致全球均溫上升、海水溫度升高以及海洋酸化面積擴大,已經對珊瑚生態系統構成莫大威脅。

研究指出:「因此,要想保護全球至少半數珊瑚礁,氣溫平均增溫幅度門檻估計要定在攝氏1.5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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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聽證會」有名無實 民眾不承認

本報2012年9月18日花蓮訊,實習記者林書帆、莫聞報導

東部發展聯盟報導花東十年400億基金如何用於花東建設?兩縣府16日同步舉行「行政聽證會」說分明,民間對此政府願意遵守法律,進行程序繁複的聽證會,表達肯定;然而,但對實際辦理情形則批評「荒腔走板」,「程序草率」,抗議聽證會淪為「說明會」、「縣長親民大會」,並在會場上發出聲明,並在縣府外演出行動劇,表達不承認官方的會議結論。

有關16日花蓮縣府舉辦的「(民國)101年-104年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初稿)聽證會」,在會議開始前及會議進行中,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及研究員黃斐悅等人,都就程序問題提出強烈批評,包括最關鍵的「議定聽證程序」、「釐清爭點」、「邀請公正的主持人跟專家證人」等要點,均不符合規定。

上述爭點大部份都規範在行政程序法第58條與「預備聽證」相關的條文中,但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公秉以先前已進行過13場公聽會為由,認為無須舉行預備聽證,引發爭議。

謝公秉又強調所有計畫內容都只是草案,但舉例來說,雖然先前辦過13場公聽會,「鳳林賽車場」的規畫在9月7日公告上網的500多頁計畫書中,卻是第一次出現,民眾即便每一場公聽會都出席,也不知道有這個開發案。

東部發展聯盟提供:聽證程序與花蓮縣09.16偽聽證對照表

聽證會議程中的「業務單位答覆」也完全遭忽略,謝公秉在離會議預計結束時間還有50分鐘就草草宣布「結論」:(1)要求相關單位在擬定與原住民有關的計畫時在用詞及描述上須更加嚴謹,且不得違反原住民基本法;(2)呼籲中央政府推動藍色公路;(3)其他意見會於彙整後提報審議。

其次,由關懷花東永續發展的數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東部發展聯盟」指出,政府及民間舉辦多達數十次的座談、願景論壇中已有共識,花東基金應重視對人投資、硬體建設只是輔助,但花蓮縣的規劃仍是了無新意,硬體設施佔去大半預算,軟體計畫徒有名稱而內容空洞。

該聯盟批評,16日的會議不是行政聽證,強烈要求花東兩縣府「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報告書必須依照現場民眾發言意見修正後,需先上網公告修正內容,取得當天發言民眾的同意後,才能送至經建會推動小組進行審查。

另外,由於諸項大建設計畫多位於原住民族土地範圍,但原住民認為綜觀整份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內容,明顯嚴重缺乏多元文化觀點以及對原住民族的尊重。太魯閣族學青會舉例勒巴克:多次將原住民族稱為高山族,以及將原住民族居住地(秀林鄉)視為花蓮縣迎賓觀光場所。而綜合實施方案內有諸多硬體建設的行動計畫,將興建於原住民族地區,該方案提出前卻未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事前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 意。

太魯閣族學青會及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也特別提出強烈聲明,要求四百億花東發展基金的申請程序,需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之規定進行,且應當計畫可行性研究前期(即現階段)就開始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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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邁向公民社會重要的一天 縣府聽證、公聽會傻傻分不清?

本報2012年9月18日台東訊,特約記者郭靜雯報導

台東綜合開發聽證會2012年9月16日是台東史上第一場聽證會的日子,也是台東公民社會歷史性的一天。花東兩縣政府同時舉辦「101年-104年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初稿)聽證會」,對台東人甚至台東縣政府來說,可能大多數人都是生平第一次參與如此正式、具法律效益的聽證會,台東縣府所規劃花東400億基金計畫,與會公民會提出哪些意見與異議,以及縣府如何回覆公民對計畫的提問、討論甚至提出證據為計畫辯論,都備受注目。

公民充分準備

當天共200人與會,含書面宣讀共28個公民發言,會議從2點開到6點,進行方式為每五位公民發言後,各局處輪流回應,再五位發言,局處再回應,最後主持人副縣長張基義作出兩點決議:(1)爭議的都蘭山寶石文創園區撤案;(2)縣府針對每位發言者的每項意見,逐一書面具體回應,並作成完整會議記錄,公告在網頁上,並行文給每位發言者。

由於聽證會結構非常嚴謹,設計上必須就計畫具體事實及法律相互討論辯論,因此花東民間會前皆肯定花東兩縣願意就東部十年發展計畫舉辦聽證會,會議前無論關注已久或最近才知道東發計畫的公民,就計畫實質內容及聽證會議程,在會前都都做了很多功課並擬定意見,不但仔細閱讀台東縣綜合實施發展方案計畫,也就聽證會性質與程序進行研究。

會前有長濱鄉教師先在網路上詳載自己意見與網友討論,也有旅外台東青年提出書面意見,也有金峰鄉衛生所主任高正治醫師在會議前兩天召集小組會議,逐一討論提出原住民相關的計畫,也有長期耕耘原住民樂舞的老師,會議前一晚熬夜討論提出建議,而「花東願景台東公民論壇」的各組成員,也綜合各組半年來對花東發展的討論,提出計畫修正、前瞻性規劃以及不當計畫異議。

現場現場發言時,不管是原民、農業、教育、觀光旅遊、環境、交通、城鄉發展部門及聽證程序,都有公民具體詳細地闡述對各計畫的建議與異議,有人並提出證據佐證所言。許多人就各部門預算編列、計畫內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適切性提出討論。也提出經濟、環境、社會永續性,符合在地需求,具前瞻性,可以落實多元文化發展的建議。台東這場聽證會,很重要的是,出席發言者或擬定意見單者,很多都是長期投入該領域,具實務經驗,或有深入研究的公民。例如農業有農夫發言,環境教育有從事環境教育者發言,原民領域有原住民教師發言,醫療社福有醫師發言,產業有業者發言,生態有環境工作者發言。

台東衝浪店的 J.J.小J以衝浪業者的專業,反駁水上運動應該要撤案 她覺得原規劃者好像不懂水上運動,也沒有在台東待過一年四季,不認識這裡的浪,她認為台東的浪四季都不一樣,且有高技術性,要把衝浪跟浮潛等都結合在一地,如果沖浪板子撞到人 那麼引起的傷害誰要負責? 假如還要破壞自然環境,那就會破壞生成浪的地物!所以她說了這段令人拍案叫絕的話:「那就乾脆買個造浪機放在人工湖用,要比鐵人三項時再關掉。」此話一出,除了引起現場共鳴,也點出政府政策很重要的一個缺失,規劃與實務、現況的巨大差距。

都蘭青年會會長 高語堂都蘭青年會在會議前兩天知道在部落上方都蘭山上,有一個都蘭山寶石文創園區計畫後,馬上詢問部落耆老意見,同時迅速在網路上串聯討論、蒐集文書資訊,最後確認部落青年一致的態度還有與會的人員,會議現場都蘭青年Depon(高語堂)以青年會會長(sakakaay no kapah 的 ngasow)身份代表發言,強烈表達反對,具體要求撤案,並舉出三條理由及一條都蘭具體規劃意見。

與會人員四次發言反對都蘭山寶石文創園區,縣府局處回覆時僅回答會將意見納入計畫中但堅持會實施,並無針對計畫事實與法律具體回應,但這樣的回答並無法達到聽證會討論凝聚共識的目的,基於與會者多次反對,主席最後認定計畫爭議太大,不獲地方認同,因此決議撤案。

都蘭青年在過程中展現高效率的討論、行動,撰寫的意見單及發言內容,無論援引各項法條提出計畫違法性之虞,主張地方主體性的論述,到提出地方要什麼的過程與內容,並在公民會議中理性闡述,都代表台灣社區/部落已有具體回應政府政策規劃,及提出地方願景的能力了。這個經驗相信能帶給其他許多社區/部落,很大的鼓勵與參考。除了都蘭之外,也有知本部落人員針對知本開發案發言反對。

網路直播  擴大參與面

公民團體「台東公民論壇」以國內聽證會少見現場實況轉播的方式,讓旅外台東人、無法到場的台東人,以及全國各地關心會議的人,同步觀看會議進行,最多時超過50人在網路前同步關心,並在網路平台上即時討論及評論。

參與過多場聽證會、熟捻聽證程序者也隨著會議,邊評論:「剛剛有一個官員自己招認,目前發言者所表示的意見散落有的發言內容是談大的政策方向,有的是談各計畫的細節。這就是行政機關沒有事先開預備聽證,造成程序影響實質內容無法釐清!」

「這種開會形式就不是聽證會,正式應由受過聽證會訓練的公正人士擔任主席,釐清爭點,再進行討論,而不是官員當主席排排坐在前方回答民眾問題。政府濫用聽證,誤導視聽很要不得!」也有民眾事先提書面意見,在網路前關注自己的意見是否被確實朗讀。觀看網路直播的人事後回饋:網路直播真的很棒,可以讓沒辦法到場的人也能參與!其實這顯見,公民參政素質之高,政府必須嚴正以對。

是聽證會還是公聽會?

綜觀此次「聽證會」,除了公民團體「東部發展聯盟」已彙整多項徒具名稱而無實質的弊端之外,在現場官員所提出的計畫,有的僅有兩三句話帶過,實質內容皆缺乏,根本無法在聽證會內進行討論。綜觀這場會議僅可以說是充分讓公民提出意見格的一場公聽會。

舉例來說,建設處代表回答以都蘭山寶石文創園區在計劃中會作調整,請問會怎麼調整?深層海洋水意見非常好,要納進去?如何納入?舉例觀光旅遊處並無回覆海上運動公園確切範圍。這些爭議點都沒有無實質的討論與釐清,也並無正面的面對核心問題,只是局處回應納入考量。根據行政程序法根本不是聽證會的做法,仍舊只是當做一個公聽會收集意見和交流而已,沒有釐清爭議,聽證報告如何完成?

正式聽證會應由主持人釐清爭點,對爭議點有意見雙方再提出證據,相互辯論討論,官員排排感謝民眾建議的方式,實在錯失了說明政策、就計畫實質辯論的機會。且有的計畫僅附帶三至四行文字敘述說明,根本無法清楚各項計畫的計畫內容的範圍和相關分期、分區發展計畫也並不明確,沒載明詳細的實施法令、採行策略為何。

十年四百億基金是特別針對花東發展所投注,實不該為了績效趕快通過,而失去公民意見充分討論的機會,很多計畫短短時間公佈後,地方還來不及反應,仍在討論凝聚意見中,未來得及在聽證會中提出意見。不過經建會代表最後也結論,行政會會針對有共識的計畫先實施。

  1. 這場會議,呈現幾點重要意義:
  2. 在政府政策及計劃規劃階段,公民以體制內參與方式,成功撤除不適當計畫。
  3. 公民對地方發展的想法與能量,及對公民會議的參與,已逐漸成熟,政府必須加快腳步同步前進。
  4. 社區/部落對公共議題已有具體回應、論述能力,並展現充分主體性。
  5. 台東這場會議不論在實質及程序上,都往公民社會、實質民主邁向一大步,如同台東論壇召集人夏黎明教授會後所言,百年來,在今天,台東成為一個真正的公民社會,但仍需你我不斷努力和支持 才能確立和茁壯,期望政府必須加緊努力,正視民間意見,充分溝通,提出符合真正永續發展、為花東世代著想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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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路蘭、刺桐、富山、卡地布集結 反遷葬

摘錄自2012年9月17日原視報導

來自加路蘭、莿桐、富山等部落阿美族人及知本卡地布部落的卑南族人,17日上午8點以前就來到第十公墓,表達捍衛祖靈及傳統領域,由於台東市公所預計要在17號動工遷葬,卡地布部落居民拉起寫著反對遷葬的布條。

由於第十公墓和第六公墓台東市公所規劃為公園,不過當地卑南族人堅決反對遷葬,從一開始的遷葬規劃到現在,溝通協調一直沒有明顯的進展,對於市公所對外表示已經和卡地布部落達成協議的說法,引來卡地布族人強烈的反彈。

不過市公所堅持公墓遷葬事宜處理是依法有據的說法,遭到居民反駁。台東市富岡里長也站出來要求市公所必須先召開公聽會聽取居民的意見。

面對第六、第十公墓如此重大工程規劃開發受阻,有族人認為沒有做好溝通,使得局勢變得很僵,抗議族人除了要求召開公聽會之外,也希望台東市長出面面對族人,好好的向族人說明,最後雙方取得共識針對卡地布部落居民陳情要求尊重祖靈不要動工的訴求,待台東縣政府回函後再做處理,遷葬工作目前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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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報導|【嶺南村水源保衛戰】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作者:朱淑娟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左)於2009年9月9日到永揚場址鑑定技師
的調查結果,右為台灣環盟前會長陳椒華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之所以能形成專業對話,背後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斷層、地下水都是非常艱深的專業,與會的又都是知名的學者,準備資料對環保團體來說是一大考驗。

一直到環保署專家會議,我才真正見識到什麼是專業的挑戰。「專家會議」是環保署長沈世宏上任後設計的新制度,雖然並非環評審查的程序,但到後來卻被廣泛運用到中科三期、國光石化等重要開發案。

通常專家會議舉行的時機是,當某一開發案在環評小組審查階段時遇到需進一步釐清的爭議項目時再切割主題舉行專家會議,例如國光石化開發案時就拉出白海豚、水資源、海岸地型等多個專家會議。

原則上專家會議的學者只針對要釐清的事項做出建議,這些建議再納入環評會,環評會中就不再討論這些項目。類似永揚案這種並不是從環評審查衍生出來、而是單獨舉行的專家會議比較少見。

專家學者組成由爭議各方推薦,進行程序類似環評會,由開發單位提供資料,再由學者專家審查,審查時開放民眾發言,但只有三分鐘。

不過開發案審查本來就是環評委員的職責,把一些議題切割出來舉行專家會議,由另一批委員審查是否洽當、是否剝奪環評委員的審查權?而且從結果來看,多數專家會議的結論很難與環評審查接軌,其正當性、功能性經常受到質疑。

另外專家會議制度設計也有許多問題,包括由開發單位出錢做報告,在「被委託」的關係下,撰寫報告的顧問公司是否能呈現真正的調查結果?

委員的組成全數是學者,也有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學者就是專家、更懂地方情況的在地居民是不是專家?事實上審查會上就常出現學者紙上談兵、卻與事實差距甚大的發言,此時還得旁聽席上的農民站出來糾正。

永揚案的專家會議並無法突破以上這些限制,不過很微妙的是一開始環保團體、永揚公司代表就與學者專家同坐在橢圓形座位上,形成較平等的對話位置,而第一天會議,環保團體就與學者一來一往對話,對學者意見有不同看法時,環保團體立刻提出反駁,一直到會議終了,大體上都維持這種開放式的對話。

而永揚專家會議另一個特點是,為了驗證成大所做的報告,再拉出兩個獨立調查(斷層、地下水),但美中不足的還是由業者出錢調查。

確立較典型專家會議的形式

總之,永揚案專家會議較接近真正「專家會議」的形式。只可惜,永揚建立的對話形式並未被用到之後的其他專家會議上,這點還有待日後制度檢討。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環保團體這邊沒有足夠強的專業能力,即使建立開放式的對話平台,恐怕也很難與學者做實質的專業對話。

而之所以能形成專業對話,背後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斷層、地下水都是非常艱深的專業,與會的又都是知名的學者,準備資料對環保團體來說是一大考驗。負責資料彙整的台南環盟工作人員鄭秀如也經常壓力大到難以承受。

陳椒華說:「找資料是最困難的,找到又要看懂重點就更困難,通常要一直問別人。然後又要準備簡報檔、新聞稿,經常在會議前一天深夜還沒搞定,資料沒整理好不敢去睡、又怕弄錯,一早又要從台南搭車到台北,壓力很大。」

斷層論戰

2009年5月19日舉行第一次專家會議,主要釐清成功大學報告的真偽,討論兩個主題:永揚場址是否位於斷層場址附近有沒有地下水

首先討論斷層,與會學者評比選出力碩公司調查。整體而言斷層調查爭議較小,而且之前包括多個官方調查圖、以及陳椒華委託陳文山所做調查,都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專家會議只是透過正式會議再確認而已。

另外要確認的重點是:場址是否有斷層裂隙帶、地質屬沙岩或泥岩。如果調查結果永揚場址有斷層通過、也有斷層裂隙帶、又是砂岩的話,表示滲水性好,垃圾滲出水就容易隨著斷層裂隙帶擴散而汙染地下水。

力碩公司製作1/1000場址平面地質圖,以二重溪層、崁下寮層為控制點,最後得出結論:「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

發現斷層裂隙帶

接下來要調查裂隙帶,2009年6月學者現勘掩埋場,陳椒華打電話問陳文山要注意什麼,他說:「露頭要清乾淨」。她請村長陳顯茂先找人去清,但現勘前一天她到現場發現並沒清乾淨,又問陳文山:「如果只把草割一割可不可以?」陳文山又說:「不行,要清乾淨一點,讓那個岩層愈清楚愈好。」

後來她要求陳顯茂請怪手上去清。前一天她才開刀,傷口還在痛,但不放心也跟著爬上岩層,果然把山頭清乾淨後就看出砂岩,立刻請力碩技師王豐仁上來看。接下來又在場址南邊發現砂岩,而這兩個砂岩都是陳椒華先發現的。

台灣環盟前會長陳椒華正在調查斷層,這是在永揚場址附近找到的
崁下寮層、二重溪層交接處。

環評大會拒村民參與

一邊要打專家會議的仗,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台南縣的動態。2009年7月22日台南縣環評大會討論永揚案,依慣例任何會議一定要到場監督。環保團體跟村民到了現場卻被大批警力擋在門外,警察還舉牌:「陳顯茂先生違法聚眾,我已經依法舉牌警告,依集遊法命令解散…」。陳顯茂大聲抗議:「縣府本來隨時人民就可以進去,為什麼今天不能進去?」

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受陳椒華之託來環評大會發言,看到警察擋人民當場發飆:「縣府不是可以來拿資料?今天還辦原住民活動,我今天進來也要申請嗎?你告訴我要怎樣申請。我教法律系這麼多年 從來沒有看到這種情況,太誇張了,這我一定會在課堂上告訴學生,這是依法行政的反面教材。」

剛好今天縣府有外賓拜會,主婦聯盟前董事長顏美娟衝入會客室尋求外賓支持:「縣民為了一個不應設在烏山頭上游集水區的垃圾場要來旁聽環評會議,這裏不是共產黨耶,為什麼縣府縣民不能進來?為什麼把壞人當好人看,把好人當壞人看。」警察要她離開,她態度堅定:「你讓他們所有人進來我就離開」。

一陣據理力爭,縣府也自知理虧,最後同意讓部份村民代表可以進入,不過隨後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又宣布:「縣環評委員人數是21人,要有11位出席才能開會,到目前為止只有10位出席,因此今天流會。」

同一時間蘇煥智在一樓參加原住民活動,大伙衝到一樓等他,顏美娟趨前問:「縣長我們在台北的專家會議已確定那裏有斷層,希望縣長盡速依法撤銷。」

蘇煥智接著說:「那資料我沒收到,第一次聽到」。陳顯茂追問:「縣長您之前的承諾要落實」。蘇則再次保證:「只要證實真的有斷層,這個地方就不太適合蓋掩埋場,後續的操作許可當然不可能同意,我們這個立場不會改變」。

結果今天的會議又不了了之,環保團體這邊也沒有很失望,大體還在預料之中,接下來又回過頭來監督環保屬專家會議。

確認!斷層通過永揚場址

2009年7月14日第三次專家會議,請力碩公司在場址區域北端做「路線地質圖」,調查場區與鄰近區域,再次確認岩性。

7月23日取岩心做地質鑽探,陳椒華全程緊盯調查過程,但地質不是她的專長,如何看出重點對她是一大考驗。後來很多細節都請教陳文山才知道現場調查要注意什麼。例如,岩心有用類似醬糊的代學藥品,要洗乾淨才能判斷岩心是否有破碎。「陳老師幫很多忙,非常熱心且都無償,我非常感謝他。」

調查報告初稿出來後,2009年9月9日陳文山與技師王豐仁、環保團體到現場共同鑑定調查結果。9月15日第四次專家會議,專家會議主席、成功大學教授林慶偉,關於地質及斷層確認部份做出結論如下:

一、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
二、北勢坑斷層帶寬度定義在BH2井的14米到22米位置,8米寬,在地表接近10米。另在斷層西側KHC的位置定義出一個「破碎帶」,就是在BH1的48米到58米的範圍,11米寬。

 場址內右下方黃色小長塊是汙水處理廠,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
汙水廠東南角落,約8米寬。稍左邊兩條紅線範圍內即「破碎帶」,約11米寬

專家會議關於地質調查部分結束,結論就是:確認場址有斷層、有破碎帶。這個結論讓環保團體這邊鬆了一口氣,陳椒華說:「至少蘇煥智承諾過只要場址有斷層就不會發出操作許可,老天保佑他不會違反自己的承諾。」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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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公民參與漫漫長路 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說明會」

作者:林書帆

「從前從前有一場『聽證會』……」
「下面呢?」
「下面沒有了。」

聽證會是民主社會公民參與機制中重要的一環,主要依據為《行政程序法》第1章第10節的「聽證程序」,自2001年行政程序法施行以來,曾就重大開發案舉行聽證會的例子有中科三期國光石化,但兩場會議的品質有相當大的差距,非常遺憾的是,9月16日在花蓮縣政府舉行的「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完全名不符實,許多缺失及推託方式都與國光石化聽證會如出一轍,未能成為公民參與的良好範例,充其量只算是一場失敗的「說明會」。

當天在會議開始前及會議進行中,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及研究員黃斐悅等人都就程序問題提出強烈批評,包括最關鍵的「議定聽證程序」、「釐清爭點」、「邀請公正的主持人跟專家證人」等要點,這些大部份都規範在行政程序法第58條與「預備聽證」相關的條文中,然而謝公秉以先前已進行過13場公聽會為由,認為無須舉行預備聽證,但說事關兩百億經費、69項大小建設的計畫不需要預備聽證何以服人?再

來關於公告時間,謝公秉用最寬鬆的算法說十天前(9月7日至16日)就已公告相關訊息,試問一般民眾誰那麼有閒等在電腦前看公告,還要讀完500多頁的計畫書提出意見?況且給公民團體的公文還是9月10日才發出的。

雖然行政程序法立意良好,但在法條設計上似乎過於傾向由上而下,聽證日期及場所、要不要舉行預備聽證、爭議未釐清是否續開聽證等 等都是行政機關說了算,即便民間其實很有意見也拿他沒皮條。官方的便宜行事使聽證會精神蕩然無存,可笑的是,會議開始前縣府還特地找人來唸法條,好比花蓮 縣政府之前發的緊急救難「空」背包,只是把所需物品印在包包上,毫無實質意義。

另外,謝公秉一再強調所有計畫內容都只是草案,但這場會議已是綜合發展計畫送出花蓮縣政府大門前最後的體制內民眾參與機制,如果協商大門就此關閉,未來這「草案」到底改了什麼東西民眾哪有機會發表意見?舉例來說,雖然先前辦過13場公聽會,但「鳳林賽車場」的規畫在7日公告上網的500多頁計畫書中卻是第一次出現,也就是說即便13場公聽會都有出席也不會知道有這個開發案。

更令人錯愕的是,謝公秉竟然連縣府自己貼出來的議程都不認真走完,完全略過「業務單位答覆」的部分,只宣布了幾點完全不能稱之為結論的結論,離會議預計結束時間還有50分鐘就逕自草草結束會議,這「結論」大致有以下三點:(1)要求相關單位在擬定與原住民有關的計畫時在用詞及描述上須更加嚴謹,且不得違反原住民基本法(2)呼籲中央政府推動藍色公路(3)其他意見會於彙整後提報審議。

第一點是本來就應該做到的事,拿來當結論根本多此一舉;第二點必須質疑的是,行政程序法第62條 明定「主持人應本中立公正之立場,主持聽證。」在完全沒有對話及正反意見陳述的情況下,應維持中立的主持人憑什麼在28位與會者的發言中只挑藍色公路當 結論?因為這是花蓮縣議會議長楊文值和華岡集團協理葉梅村提的意見?至於既非官員也非業者的看法及對大型建案的質疑就通通忽略?最後關於第三點,由於主持 人並未依行政程序法第64條說明完整會議記錄會於何時完成並請發言人確認簽名,也不像台東這次舉行的聽證會承諾至少會以書面回覆意見,只能以官腔視之。

當初韓國首爾整治清溪川之前,為了盡量降低對當地商家的衝擊,開了四千餘場座談會;紐約現今引以為傲、由廢棄高架鐵道整修成的空中公園(The high line),也花了十年時間規劃,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通過僅一年多,而「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更是今年9/7才經行政院核定,縣府擬訂計畫時豈有機會參考?無怪乎會交出一份充滿矛盾、處處違反永續精神的計畫書。據更生日報8月28日的報導推測,花蓮縣政府如此草率行事,原因之一或許是為了配合行政院推動小組「九月底送件」的目標。政府看似大手筆編列了四百億預算,但倉促的進程目的究竟是為了花東好,還是急著把錢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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