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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減沒有時間表? 沈:政策綱領已納入 不需入法

環保署長沈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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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碳排放權「喬不攏」 溫室氣體減量法審查喊卡

全國NGOs環境會議 馬英九承諾減量時程

環保署長沈世宏:推動環境12項立法

為天空請願 遏止全球暖化

環保團體於今日上午拜訪新任環保署長沈世宏,要求在溫室氣體減量法中落實減碳目標。沈世宏則表示,總統馬英九所提的減碳期程已納入「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未來碳核配權也會以期程作為基準,所以「減碳期程是否排入母法,沒有差別」。但環團指綱領不具法律效力,仍要求在母法中列入,雙方並未達成共識。

台灣環境行動網秘書長潘翰疆表示,綱領不具法律效力,對企業與工業的減量壓力不夠!而行政院院會2005年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例如作為政府復育及保育國土資源的行動綱領,前陣子則被立委要求停止執行,顯見不具法律效力的綱領、方案沒有多大用處…精采內文

 
 
  寫給地球人的能源史:第三個千禧年(三)

作者:艾弗瑞.克羅斯比(Alfred W. Crosby);譯者:陳琦郁

甘蔗與玉蜀黍可用來生產乙醇和甲醇;但就目前而言,為了生產一加崙乙醇所消耗的能量,比從一加侖乙醇得到的能量要多出70%。乙醇的EROI實在太低了。

直接利用太陽能源即可解決所有的能源難題?我們早就有利用太陽能源的技術與設備。建築師深知如何透過調整建築物的方向與窗戶的設計,將太陽能量的利用率發揮到最大;他們也知道如何利用反射鏡來將陽光聚焦,藉此將水沸騰,變成蒸汽以推動渦輪;他們還知道如何利用太陽能板,將陽光變成電力。然而只有在一些陽光曝曬量足夠的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才有可能靠著在鄉間廣佈太陽能板,來因應所有的電力需求…精采內文

 
  環境大事記 | 播報員:林穆琳


亮不亮?當然有關係!由國內民間團體發起的夏至關燈活動已邁入第 四年,規模一年勝過一年,成功吸引國人的注意。世界各國政府在這波全球性的節能減碳運動中,也紛紛祭出各種辦法,我國的營建署即計畫將全國路燈減半北京也將在3年內實現「綠色照明」,試圖以省電燈泡來削減一點碳排放大國的惡名。

環保資優生德國也已通過多項重大的節能減碳法案,展現「遠離石油,擁抱再生能源」的雄心壯志。美國紐約市長彭博則推出「夏日街頭」新方案計畫, 預計以整個八月的週休二日,在曼哈頓實施無車日活動。各國政府、民間充滿創意的新構想、新方案,能否讓地球冷卻下來?就要靠這些活動理念能否真正傳遞、發酵,而不致淪為曇花一現的嘉年華會了!

【更多今日新聞】台灣新聞 | 國際新聞 | 中國新聞

 
  論壇:哀慟台灣海洋生命
底拖網漁業(bottom trawling)是一種對海底傷害極大的破壞性捕撈方式。
作者:陳昭倫(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繼開放96艘非法的珊瑚採集漁船之後,農委會漁業署嚴禁了近20年的三海浬底拖網漁業,又要開放了。這樣青天霹靂的噩耗,對於原本早已崩解的台灣沿海海洋生態補上最後一槍,更對海裡那些無法提出抗議的海洋生命,作出最無情的殺戮。

連漁業署都承認,底拖網是所有漁法中對海洋生態傷害最大的漁法之一。想像一下,底拖漁船排列在海上,每艘上都有一張數十公尺寬的漁網躺在海床上,漁網底下附上滾輪。當所有船機的引擎一開動,數百公尺的底拖網開始轉動,凡滾輪滾過的海床立刻變成平地,驚慌的魚蝦貝類,在猶如地震般恐怖的巨響下,來不及逃走,不論大小通通入袋。起網後,海底一片死寂精采內文

 
     
  論壇:依法核發珊瑚漁船執照,豈是法律上的唯一選項?
美麗的珊瑚生態。圖片來源:CCRI
作者: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黃羑衡(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學生)

農委會擬開放96張珊瑚開採漁船執照,對於環保團體或學者的強力撻伐,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先生表示,作為核發珊瑚開採漁船執照依據的「兼營珊瑚漁業漁船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是在蘇嘉全任職農委會主委時修正並通過的,目前只能依法實施,先實施一年後再檢討是否修改,在此之前只能嚴格執法。言下之意似乎意指縱使認為該「注意事項」不當,也只能無奈地「依法行政」。然而,在我國法制下真的僅得如此僵化處理嗎?

其實不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行政機關對於合法發放的營業執照,在特定的情形仍可以依據職權全部或一部廢止,與本案相關之情形有二,亦即「依據之法規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與「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而廢止該合法發放的營業執照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6條第一項規定,必須給予執照持有人合理的補償精采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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