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閣通過多項重大節能減碳法案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際新聞

德國內閣通過多項重大節能減碳法案

2008年06月19日
摘錄自2008年6月18日法新社柏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德國環境部表示,德國內閣18日通過新措施,推動在2020年之前達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3以上的目標。環境部在一份聲明中指出,這項配套方案包括旨在降低電力消耗,特別是家庭用電,以及依車輛廢氣排放量水準計算通行費的法律。這項新措施規定,從2009年起,所有新建和修繕建築必須符合更嚴格的能源效率標準,並導入便於使用的自用電表。此外配套措施也包括新法律,使暖氣收費的計算方式更接近個別家庭的使用量,而不是某特定公寓區的平均數字。

德國環境部長嘉布瑞爾表示:「我們的目標是遠離石油和天然氣,並擁抱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德國內閣也通過一項法律,擴大電力網路建設,以利用外海風力發電場所生產的能源;德國第一個風力發電廠位於波羅的海,定明年開始商業運轉。德國下議院在六月六日通過氣候保護法第一部分,這項法律旨在將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比例,從目前的一成四提高到2020年的三成;再生能源是指像風力、太陽能這類能源。此外,氣候保護法也尋求在未來十二年之中,將汽電共生所生產的電力加倍,達到二成五;汽電共生是指利用發電廠排放的廢熱氣來發電。

德國政府推動新法的總體目標是在2020年以前依1990年的排放量,將德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四成,這是歐洲聯盟二十七國去年同意最低減少排放量的兩倍。嘉布瑞爾表示,兩套有關氣候保護的法律將使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大約三成五」,「另外的5%將透過其他方式達成」。不過,德國政府的一個環境專家會議認為,德國總理梅克爾所領導的左右共治聯合政府在農業上的氣候保護措施做得還不夠。專家也對德國政府計劃興建二十座燃煤發電廠,為2020年之前,全面關閉德國核能發電廠做準備,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