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團體:青年樂生聯盟
各位朋友,最近我們邀請大家參加了兩次街頭行動,一次是「6/26文建會行動:文化機關依法指定樂生古蹟,否則接受彈劾」,另外一次是「07/08
北縣府行動︰樂生安全,不能打折,指定古蹟,其餘免談!」
自去年12月3日北縣府強制搬遷貞德舍之後,我們很久沒有這樣密集地上街頭了。連記者小姐都對新聞連絡人說,你們好久沒出來抗議,這次有行動劇嗎?
表面上看來,這兩次的行動都是因為監察院在6月11日提出的糾正案而引發的,根據監察院的糾正文,我們才有力氣再次到文建會與北縣府門口一起喊那已經喊了五年的訴求:指定古蹟,救救樂生。
回想起去年12月3日,因守護貞德舍而遭抬走的群眾尚在警備車上環遊北台灣,監察院的馬以工委員與周陽山委員來到樂生,公開當著所有院方人員的面,說出:「從今天開始,監察院要辦樂生這個案子。」的時候,大家既因強制搬遷而感到悲憤,卻又因監察權終於開始行使,而重新看到一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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