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靜蕙(本報特約記者)
隨著環境教育法上路,環境教育的需求增加,這一年來,環保署馬不停蹄,審查申請環境教育人員、場域
以及機構認證的案例,也陸續公布通過環境教育場域認證的地方。但是有關環境教育是否適合放入動物利用項目,例如動物撫摸、餵養、騎乘、展示,甚至動物表
演,在動保團體努力下逐漸受到重視。今年初,環保署針對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涉及動物展示、飼養及表演之基本審查原則邀請學者專家、非營利組織、政府部門
以及業者召開研商會議。
科學教育與環境教育不宜混為一談
首先應釐清甚麼是環境教育?依據環教法「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稱之為環境教育。
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表示,「環境教育」是透過教育的方法,讓民眾了解目前我們所面臨的環境或生態議題,例如,氣候變遷、環境污染、
生物多樣性衰退等,進而有所反省和檢討,並願意採取具體行動改善未來。任何與這項目標抵觸的作為都不適合作為環境教育的教材。適合進行科學、科普教育的場
域不一定適合環境教育。否則學童對環境教育及生命教育會有所混淆。
環境教育與科學教育、科普教育、動物學之間的目標應釐清,由此才能討論動物利用與環境教育的關係。
動物餵食、騎乘、觸摸應避免
台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所副教授劉湘瑤認為,動物騎乘、表演、有奴役動物之表現,與環境教育背道而馳,有負面教育之效果。至於飼養經濟動物之農牧場,應朝向符合動物福利五大自由的飼養方式;而開放任由學生體驗飼養,可能傷害動物,觸摸也應審視適當性及教育意義。
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憶珊也說,動物餵食、觸摸、騎乘都應盡量避免,過程中即使有專人指導,仍會造成動物受傷。「孩子親生物的本能,不應被窄化或剝奪為餵食、觸摸等利用動物的行為。」
動物展示圈養應朝向收容棄養的野生動物
在動物展示方面,劉湘瑤以及裴家騏都認為,珍禽異獸的收集、典藏,其背後具有動物計價買賣之行為,違背環境教育的基本原則,必須排除。而人類使用、役用動物的項目,例如工作犬、騎馬等項目也應排除,因為其傳達了人類超越其他動物的錯誤觀念。
動物展示圈養業者應朝向收養棄養野生動物之功能,例如屏東野生動物保育中心、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等,以收容棄養動物作為教育解說,同時必須善用展示的
動物規劃環境教育課程,特別是尊重生命符合環境倫理的課程。裴家騏建議,採用生理指標及死亡率公開的做法,作為是否傷害動物的指標。
動物展示場所不宜成為環境教育場所
裴家騏認為,動物展示場所並非合適的環教場域,有許多基本作為是違背環境教育理念的,包括物種收集、珍禽異獸收集、非自然圈養展示、違背自然天性的行為約束(鳥不能飛、獸不能跑、蟲不能躲等)、動物長期處於緊迫以及疾病的威脅、高死亡率等。
不過,好的、高品質的「動物展示場所」仍然可以是不錯的「科學教育」場域,透過系統科學的物種展示、棲息地模擬和無緊迫生活條件的營造、良好的健康保健、妥善的繁殖規劃等現代動物展示的概念,是可能塑造一個好的科學教育場所,但不是環境教育場所,因為基本概念相左。
動物利用與環境教育理念相左
許多動物展示場所將「照養、展示環境的豐富化」、「動物行為的豐富化」、「正加強行為訓練」、「動物與照養人員間親密的互動」、等,作為認定為環境教育場域的條件,裴家騏則表示,現在國際的趨勢只視為合格動物展示場所的基本條件,而非環境教育場域。
而動物展示場強調「動物在特殊教育上的貢獻」,更會加強物化動物的效果,增加利用動物的理由,違反尊重生命的原則。「任何不尊重生命的地方,都不該作為環境教育場域的,否則民眾對環境教育的認知會混淆的,不利環境教育的推動。」
「動物利用本身是不尊重生命的,因此利用動物時要謹慎為之,且要心存感激。」裴家騏說,因此,利用動物的場域也不適合作為環境教育的場域,因為基本理念是
衝突的,而且環境教育中也應該要檢討動物展示。簡言之,不尊重生命、不檢討人類利用動物的場域,既使是好的科學教育場域,也都不適合作為環境教育的場域。
對於動物表演的疑義
多數學者都主張動物表演與環境教育基本之概念相斥,應排除在環境教育場域外。林憶珊也認為,動物表演是違反教育與生命倫理,尤其後台訓練過程,連基本的動物福利都做不到,而環境教育不該只要求做到動物福利,更該是一種生命教育。
即使如此,仍有業者持不同看法。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轄下的台北市動物園表示,所謂的動物表演已經不能夠稱之為一個表演,他比較像是一個教育性質的訓練,是符
合動物平常的狀態,比如本來就要透過訓練方式完成抽血的動作,是動物園長期在執行的,只是將此執行過程展現在遊客面前讓遊客觀看。
娛樂海洋世界代表則表示,現今動物表演或預防醫學均以誘導方式進行,也屬教育的一種。例如擱淺、救援的示範,能使遊客了解海豚擱淺時照料方式;教導海豚分辨垃圾,而垃圾係人類造成的,都屬於環境教育。
環教場域教摸蛇、賣鴕鳥肉
林憶珊則點名幾個動物利用的環教場域,例如台北市動物園今年過年推出摸蛇活動,美其名教育但其實球蟒相當緊張,有違環教法尊重生命的宗旨,另外,海生館的鯨鯊展示日前讓遭動保團體踢爆,因飼養環境惡劣,導致鯨鯊一隻暴斃還有一集尾鰭已潰濫脊椎變形。
林憶珊曾於走訪走馬瀨農場時,目睹猴子屁股有受傷、發炎、紅腫的情況,業者卻於審查時規避動物利用的事實,通過認證。飛牛觀光牧場則有民眾投訴,動物區內
的羊群被遊客不停的餵食,卻沒有管理員在旁指導,每隻羊都撐到有如懷孕般鼓脹,還不停的被餵吃飼料,還有羊把裝飼料的紙袋吞下去。
戶外教學涉及龐大利益
未來還有類似頑皮世界等場域想要通過環境教育認證審查,裏面卻有動物表演以及推銷販賣駝鳥肉。業者卻認為,應譴責的是虐待行為而不是動物表演本身,政府應保障演出的權益,不容許有任何的傷害或者虐待動物的情勢。
只是為什麼在談環境教育卻牽扯到「保障演出的權益」呢?根據記者訪談了解,原因出於戶外教學幾乎都是委外給旅行社,規模越大的學校更是如此,旅行社包辦行程,連教學單都準備好了,完全符合學校的要求,節省學校以及老師的時間,卻給學生一成不變的行程。
只是戶外教學包含很多目的,不盡然全都是環境教育。以台南市的國小為例,低年級就是頑皮世界,中年級就是走馬瀨,原本是為了休閒娛樂成立的設施,因為環境
教育法要求每年4小時的環境教育時數,而且必須在環境教育認證場域或有通過認證的環境教育人員陪同下才算數,這些龐大的利益一朝轉向,對這些遊樂設施影響
很大,因此才需千方萬計申請認證,只是申請認證卻不願意放棄既有的動物利用行為,林憶珊質疑,難道不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嗎?
審查時不應規避動物利用事實
環境教育場域認證就是奠基在這種基礎,在環保署召開的會議,業者甚至明著要求做切割,將動物利用排除在外。此次就有兩個利用動物的單位闖關,其中牽涉更大
問題的是,在審查時未告知動物利用的事實,審查過程只選擇部分場域示範,若不是動保團體提出有動物照顧不佳的證據,委員根本無從得知。只是取得環境教育場
域認證之後,園區內所有活動都視為環境教育。
這種風氣令人憂心。為了龐大的商業利益,不惜鑽法令漏洞以取得環境教育場域認證。台灣師範大學教授劉湘瑤表示,使用動物當學習教材,隱含的學習目標應該說
清楚,在認證過程中,涉及動物展示飼養等利用行為時,都不該規避公眾的檢視,應示範如何善待動物,並能轉化成教材;而非規避,掩飾不洽當行為,只給委員看
想看的東西。
環境教育宜採彈性作法選擇優質場域
到底環境教育體驗適不適合整學年動輒數百學生同時進行,是值得挑戰的價值觀。學校考慮節省成本,只是教育是否能夠如此,也應考慮清楚。劉湘瑤表示,環境教
育場所的選擇其實很多,有些社區通過認證,提供免費而且絕佳的學習場域,只是這些地方容納的人數有限,無法滿足大校整個學年的人數。
「可以想像優質的環境教育場育承載量也相對有限」劉湘瑤建議學校不妨多一些彈性的作法,讓學生可以使用優質的環境教育場域,他也要求環境教育場域應公布承載量,以利公眾監督。
台北市某國小是將一個學年10各班級分為3個群組,每個群組的班級自行決定戶外教學的場所,他們會先由老師選擇幾處適合戶外教學的場所,然後讓學生家長表示意見,再到大多數家長同意的場所進行戶外教學。
加強考核 全民共同監督
隨著環境教育場域的需求若渴,主管機關勢必要能很快回應,目前環教場域考核標準仍在制定中,劉湘瑤表示,對於有動物利用事實的單位,將在未來監督考核時,
要求業者說明相關事項。此外,發揮全民監督的力量,例如動保團體拍攝揭露的不當動物利用的影片,就很能引起共鳴,讓民眾了解實情。
「這些場域根本沒有資格成為環教場所,因為會誤導孩子以為人類可以利用動物娛樂或任意羞辱牠們。」林憶珊要求,未來場域考核應邀請動保團體列席,關懷生命
協會主張這些通過環教場域認證,有動物利用事實的場域,一旦發現違反環境教育精神,應立即撤照,「這樣才能導正環境教育的學習目的」。
※ 本文轉載自「關懷生命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