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新煌教授

  • 總序:海島永續發展需要環境倫理

    總序:海島永續發展需要環境倫理

    長年來,我在環境社會學研究的著力和用心,是從地方環境反公害抗爭開始,那可說是正統社會運動理論運用和實踐,一做就是1980年代的十年。到了1990年代,我領悟到地方社會和民眾環境受害意識之所以發生,是由於污染者(主要是公民營各類企業)一而再、再而三無視政府環境公權力的存在和力量,既無企業責任,又無企業倫理,而其背後就是政府無能力樹立「重環境、尊生態」的立國及治國精神,又沒辦法制訂有效執行的環境生態政策、策略和方針。因此,我與一群為數不少的「親」環境社會科學家從1990年代到本世紀這幾年陸續出版「台灣2000年」(1993)、「永續台灣2011」(2003)、「綠色藍圖:邁向台灣的地方永續發展」(2005)和「深耕地方永續發展:台灣九縣市總體檢」(2007)。這幾本書的內容都有明顯的政策意涵,一是呼籲政府和全民重新體認台灣是一海島(生態)國家的本質;二是基於此海島認同,從而嚴肅建構海島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