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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源政策之回顧 (九) 作者:賴芬蘭 (綠黨中執委) 開拓新能源發展的條件 但是畢竟因為種種障礙,新能源還是無法大力推廣,更難在幾年內發展到可以取代核四廠。於是,我們仍舊用反核的精神,尋求國際的支援。例如去年3月間拜訪了德國綠黨能源政策發言人,告訴他們如果能夠廢核四,我們將有上千億台幣的經費可以轉用在開發推廣再生能源上。能外銷新能源Know-How及設備,當然是受到德國歡迎的。 回來後積極籌辦新能源國際研討會,把發展新能源的目的放在發展經濟上。 會上邀請了12位國外在新能源方面的專家學者與會,國內則邀請產、官、學三方人士,設定題目,請他們在會中報告。議程的設計分為三大項: 1. 21世紀的新能源政策-國際新能源政策之經驗 會議成果 這個會議在台灣應屬空前,行政院長對未來的能源政策宣示:「台灣未來能源開發將以再生能源、潔淨能源為主」。 會後,與會專家密集拜訪了幾個科學園區,得到的印象是,其實在台灣的科技基礎都已經成熟,重要的是「政策」。例如台灣的晶圓廠生產的太陽能板品質相當高,可惜99%都外銷。台灣的省能燈泡也都只生產做外銷,連政府單位的建築室內都不使用。產業界一向處於為國外代工的階段,經過這個接觸,開始對國內根本未開發的市場感到莫大的興趣,當然也就願意共同努力來改變目前的開展條件。 經濟部在研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時,台灣電力公司研究所副所長劉志放表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障礙是電價太低,而再生能源發電成本較高,不易推動,但因全球石油減少及溫室效應,再生能源發電是一條必然要走的路。多年來的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應用技術已不是問題,台灣現階段應著重於法規等非技術障礙的突破;能源會希望政府能帶動示範,在總統府及經濟部興建的太陽能發電示範設備,目前已經完工。 能源會在參考德國2000年法律,提經「全國經濟發展會議」及「第6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達成共識,以制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提供國內再生能源長程發展環境。在邀集各界討論後,終於研擬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將以強制電業收購及提供保證價格方式,加速再生能源推廣與利用。政府希望透過所擬定的再生能源發展方案,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增加新的投資及工作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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