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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源政策之回顧 (十) 作者:賴芬蘭 (綠黨中執委) 在該已研擬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中指示,將立法以「保證價格」。收購電力等方式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每度電收購價格為單一收購價2元,另外,一般民眾購買再生能源發電所需設備與不動產也得抵減得稅,以鼓勵民眾使用再生能源。 真正具企圖心的是德商英華威公司(Infra-Vest)曾計畫於台灣中部地區設風力電場,卻在政院能源委員會受阻。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場認為既然張院長已對「再生能源與潔淨能源的開發」做出明確支持及政策宣示,全國各級單位就應付諸具體行動一起為推動「新能源開發政策」的理念來努力。而風力發電的開發,更可配合未來中部第三科學園區設置所需之能源,並帶動中部地區機械五金與精密科技業的發展,對目前低迷的台灣產業開展出一條新的道路。 台鹽公司將與著名能源集團Babcock旗下公司Nordex及在台代理英華威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顯示雙方攜手進軍台灣發電事業計畫已成熟,Nordex並可能在台設立風力電車生產基地,成為Babcock集團亞太製造中心。 「電業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進入立法院一讀審查,相關電業自由化、輸電線路線下補償均有完整規劃,對健全電力市場、穩定電力供應極有助益,希望立法院於下一會期完成審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 此外,原能會的第二代台灣研究用反應爐(TRRⅡ)建造計畫出現「暫停執行」3年的決議,並準備把核研所經費做別的用途,而用於新能源、再生能源和環境科技等民生產業科技研發。 行政院開發基金擴大「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第二期)」適用範圍及貸款對象,從事風力發電設備、地熱能利用設備、廢棄物能源回收利用設備的非企業法人、機構、團體都可提出申請。 在政府政策鼓勵再生能源下,台電以1億5,000萬元工程經費,在澎湖中屯建造四部風力機組,最近其中兩部機組已經運轉發電。 籌辦台灣新能源發展促進協會 由亞太燃料電池公司發起,以於今年6月正式成立了「台灣新能源發展促進協會」,成員當然都是「2001新能源國際會議」產業、學術與民間的參加者。在去年9月的籌備會中,與會中有人對「達成非核家園」提出質疑,怕造成困擾,但是經過討論後得到一個共識:不決心廢核,新能源是發展不起來的。 於是,會中表決同意明文保留達成非核家園的目的。(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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