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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爭戰 20餘載 核四案由前(2000)年10月至去年(2001)年2月間,出現了極具戲劇性的轉折,從宣佈廢核四到續建,引發台灣政壇重量級的震盪。最後在民進黨處於立院少數的不利現實下,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於去年2月14日以「永遠的堅持,痛苦的抉擇」宣布核四以續建收場。 台電核能四廠自1980年提出設廠構想,期間歷經台灣反核意識的覺醒、執政者(當時為國民黨)暫停興建計畫後又極力推動、國民黨利用立院優勢一口氣通過八年建廠特別預算、反核團體在立院通過廢核案但又被行政院覆議成功,核四爭議已過20餘個年頭。 前年年底扁政府為兌現競選諾言而宣布停建核四時,正值全球景氣低迷,台灣經濟狀況不佳。從停工到續建短短110天內,泛藍軍乘勢提出總統罷免案,大法官會議解釋指行政院程序有瑕疵。而雖然包括學界(如中原大學電機研究所電力組副教授周至如)及工業界大老王永慶皆曰「不建核四,台灣也不會缺電」,大家依舊在「一但廢核四,台灣經濟就完蛋」的恫嚇聲中,將股市不振、經濟低迷、失業率提高…等,完全歸咎於廢核四的原罪。 從核四案中,我們看到的依然是政治力的運作及缺電與廠商外移的「恫嚇」,而真正的「事實」,包括核廢料的處置問題等,反而是大家所忽略的。 2001年台灣「十大環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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