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沒有資格蓋核電廠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沒有資格蓋核電廠

2002年06月25日
作者:賴偉傑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

沈寂了一陣子的核四問題,在褪去了政治的角力後,終於回歸到原本核電廠的真實問題面,沒有例外的,偷工減料、舞弊、包庇,政黨輪替可一點都沒有把這些輪替掉。

其實這次核島區核反應爐底座鋼架弊案的事件,很快把問題指向中船公司,然而整個呈現其實完全是老問題了,一是驚人且繁複的工程轉包,另一個是虛應故事封閉式的監督機制。

核電整個工程,是由多少系統加以整合起來,因此原則上都盡量以一工到底為原則,以減少整合的層數。然而此次事件,得標廠轉中船,中船在外包小包,小包是否有在外轉個人包工不得而知,若非有人實在看不過去,以檢舉方式掀底,整個制度中根本沒有關卡可以守住,因為那就牽涉到「監工」的問題,筆者有友人曾擔任核四某包商監工,說道外面來看是包商、龍門施工處、台電有三重監工,但根本是三個和尚沒水吃,或大家相互體諒,更有甚者流動率很高,工程的真正問題無法有效持續追蹤。

這些問題本來大家就心裡有數,但讓事情更惡化的,則是政黨輪替後的「朝不朝,野不野」!。理論上國家重大工程,執政黨在於使命必達,在野在於強力監督,但核四問題的政治惡鬥,反而使朝野態度異位,外在雙方監督力都消失,核四續建後,為所欲為,有恃無恐。

監督力量,只剩最貼近的當地貢寮反核住民,當他們仍戮力的揭發「重件碼頭施工違法海拋」,結果得到的是施工處至今只被開過一張罰單;當他們檢舉「核電廠區內八萬噸蓄水池伐樹就地燒林、施工廢土就地填河」,結果沒有下文;當出水口工程、重件碼頭沒做過環評,卻已導致雙溪河口海岸倒退,要求依法重做環評時,環保署長悍然拒絕。當地居民要求的隨時監督權利一再被否決,他們已經盡力在肉眼看的到地方盡量監督了,但政府有意無意的輕忽,造成整個「自我原諒」的施工文化橫行,終於專業成了舞弊的掩體和溫床,在貢寮人看不見的施工領域裡,有了更多的敷衍,甚至舞弊出現。

其實問題不只這些,個別施工已弊端叢生,整體系統整合更行吃力,當初以七千二百多萬美金標的技術顧問標的美商為何沒有發揮任何監督功用?地方民眾言之鑿鑿的反應爐底座的水泥灌漿,因連續趕工提早拆模和偷工減料,到底真相如何?監工酬庸文化以及專業獨斷築起的高牆,獨斷正在興建的,已成一座不定的怪獸。

諷刺的是,事情發生後,大家急著問:「貢寮的人有沒有下一步動作?」然而,抗爭的時候冷嘲熱諷嫌他們阻饒國家經濟發展,出事的時候又要嫌他們為什麼沒動靜,當他們還需放下工作去據以力爭時,台灣制度性的監督到底在哪裡?

這次事情其實在一次提醒我們,反核運動最大的意義,在於不斷的替台灣社會爭取「政府必須要負責,要依法行政」的這個基本卻大家容易原諒的原則,他們貼身式監督,強力挑戰整體國家社會敷衍的文化或許大家覺得老套,但卻紮紮實實的建立典範,澤被其他議題。

其實原委會的現任主委,早在還是學者時的反核理由就是覺得「台灣的『差不多文化』,別的還可以,但蓋核電廠絕對完蛋」,看來,這次的警訊,的確提醒我們,文化有時是很難改變的,而台灣實在沒有資格蓋核電廠。(2002.06.09)

資料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http://www.teput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