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漂白豆芽菜 黑心商被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專賣漂白豆芽菜 黑心商被訴

2014年07月30日
摘錄自2014年7月29日中國時報苗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營豆芽菜製造場的女子黃語慧與員工羅勳城,為求賣相佳並增加保存期限,竟以低亞硫酸鈉浸泡漂白豆芽菜,賣到市場攤商和傳統小吃店,苗栗檢方28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罪嫌提起公訴,另名知情仍使用的江姓小吃業者也同列被告。

苗栗檢方得知黃女持續販賣黑心豆芽菜,4月指揮警方搜索、拘提行動,查扣清洗中的豆芽和帳冊、2桶低亞硫酸鈉等證物。檢方並查出羅勳城也兼任江致德經營的小吃店員工,江知道豆芽菜有漂白仍採用,一併起訴。

檢方調查,業者於去年下半年至今年3、4月間,有220多天使用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再出售,以每天480公斤換算,消費者吃下肚的黑心豆芽菜將近109公噸,恐增加肝、腎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