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私地30座狗屋 被認定是違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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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私地30座狗屋 被認定是違建

2014年08月06日
摘錄自2014年8月5日自由時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愛狗人士魏大惟散盡家產,在彰化縣八卦山購地建立「擁風中途農場」,餵養流浪狗,並訂做了30座木造狗屋給狗獨居,另有兩處開放空間給狗群居,該農場被稱譽為「流浪狗的桃花源」,卻被彰化縣政府認定狗屋為違建,發出違建裁處書,引爆爭議。

魏大惟說無奈地說,狗屋並未固定,可隨意推拉移動,並非建築法規定的建築物,怎會被判定為違建,而且縣府人員根本沒到現場查看。

律師趙惠如指出,沒有人會認定可移動的狗屋是違建,這種認定頗為奇怪。律師陳建良表示,根據建築法,該處狗屋無定著於土地上,就不能稱為建築物,當然就不是違建,認定違建者做出了不適法的認定。

對於認定該處狗屋為違建,縣府建設處和花壇鄉公所互踢皮球。花壇鄉公所建設課表示,縣府一紙公文要求公所查報,公所則將現況報給縣府,是否違建由縣府認定。

魏大惟已提出訴願,還在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審議中,如果裁定撤銷原處分,即認定非違建;如果維持原處分,則認定為違建,必須拆除。王盟貴表示,如果狗屋真可移動,他們願意再重新認定,不會貿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