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開挖箱涵 三方向究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雄檢開挖箱涵 三方向究責

2014年08月12日
摘錄自2014年8月11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氣爆案,8月10日開挖凱旋、二聖路口下的氣爆箱涵,將釐清氣爆管線和箱涵的施作先後順序;並擬定3大方向,針對業者輸氣與管線維護、相關官員設置箱涵,以及氣爆當天的處置作為等有無失當或不法,進一步蒐證、追究責任。

雄檢10日會同環保局等單位勘驗現場,11日將裁切箱涵和管線連結處左右各1公尺的管線,由土木技師專家鑑定先有管線或先有箱涵;另裁切箱涵外埋在土壤內的管線,和已送驗的破洞管線比較,釐清兩者氧化鏽蝕程度的情形,查明管線有無保養。

據了解,檢方並擬定3大方針蒐證,首先清查華運輸送丙烯予榮化,液壓出現異常,卻未詳細檢查和回報環保等單位,初步認定有嚴重疏失,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而管線是由中油或榮化負責維修、檢測,有待進一步釐清。

其次,辦案人員認為箱涵埋設管線違法,並因長年遭雨水腐蝕變薄,又未檢測、保養,終因承受不了輸送壓力破裂;20多年前承辦、監工和驗收官員均嚴重失職,甚至是罪魁禍首,涉嫌偽造文書、圖利或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