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布空汙法草案 重污染天氣將限駛車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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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布空汙法草案 重污染天氣將限駛車輛

2014年09月12日
摘錄自2014年9月10日人民網中國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9月9日中國國務院公布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根據意見稿,國家擬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縣級以上政府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可根據需要限行、禁放煙花爆竹、停止戶外體育課。

針對近年頻發的重污染天氣,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擬新增「重污染天氣應對」章節。國家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對於可能發生嚴重霧霾等重污染天氣時,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與氣象部門的會商結果,確定預警等級並適時發出預警。除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外,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意見稿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可根據應急需要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幼兒園和學校戶外體育課、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