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傾汙薰死一人 天津兩被告以污染環境罪判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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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傾汙薰死一人 天津兩被告以污染環境罪判刑

2014年09月22日
摘錄自2014年9月17日中國人民網中國天津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因傾倒危險廢物,天津市靜海縣一名居民吸入高濃度氯化氫氣體後窒息死亡。日前,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對這起罕見案件作出判決,兩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認為,王某違反國家規定,指使他人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呂某明知會嚴重污染環境仍然實施傾倒危險廢物行為,亦構成污染環境罪。兩被告的行為導致一人死亡,具有法定加重處罰情節。兩人分別被認定為主犯、從犯,獲有期徒刑二到四年不等,並被分別處以10萬元和4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