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進食油需官方衛生證明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食藥署:進食油需官方衛生證明

2014年10月20日
摘錄自2014年10月17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外油脂出問題,越南、香港公證行證明都有不實,而澳洲的證明是誤繕。食藥署要求未來進口動植物性油脂,都需附上官方衛生證明。

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表示,目前已對從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及越南進口的動植物性油脂,要求一律需提出官方衛生證明文件才能進口。

許銘能說,下週將正式公告,未來國內業者向國際採購任何動植物油脂時,都要附上輸出國政府的官方衛生證明,如果沒有,則不放行。

至於是否會影響對外經貿關係,許銘能說,或多或少會影響,但為維護食安,如不提官方證明,食藥署可以配合海外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