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食用油納管 即起可交清潔隊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廢食用油納管 即起可交清潔隊

2014年10月27日
摘錄自2014年10月2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24日表示,廢食用油24日起納入廢棄物應回收項目,民眾、學校等相關機構可將用完的食用廢油交給各縣市清潔隊回收,以防食用廢油再度進入食物鏈。

環保署說,一般民眾家中的廢食油以及學校、機關團體等單位的廢食油,都可交由環保局或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清運,且清潔隊不得拒收。

環保署強調,食用油納入應回收項目後,清潔隊不但不能拒收家戶、非家戶的廢食用油,執行機關每月15日前須至「中央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廢食用油申報系統」填報廢食用油回收量及再利用使用量,以掌握自行清運的廢食用油流量及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