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首起地溝油案宣判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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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首起地溝油案宣判

2014年11月07日
摘錄自2014年11月6日法制日報銀川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牟取暴利,不法分子回收火鍋店廢棄油脂和餐廚垃圾,經過加工後再次銷售給火鍋店當作火鍋湯底供消費者食用。11月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首例地溝油犯罪案經永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三名被告人1年到3年不等之有期徒刑。

2013年年底,銀川市食安辦於今年1月23日凌晨,查獲了利用泔水油加工火鍋底料的「黑窩點」。經食品檢測中心對現場查封的動物油坨的鑑定,發現火鍋底料中鉛含量為國家標準的兩倍。

2013年7月,李金國在永寧縣望遠工業園區租用了一家廠房,為銀川市5家重慶123火鍋店製作火鍋底料和紅油。為了節約成本,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李金國僱傭周士先、朱興艷夫婦,從5家重慶火鍋店回收顧客吃剩的油湯,經過加工後,再送回至這5家火鍋店使用,然後由李金國以每公斤32元的價格與各火鍋店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