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電力公司將申請老舊核電機組延役20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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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電力公司將申請老舊核電機組延役20年

2014年11月17日
摘錄自2014年11月13日日經中文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日本關西電力公司決定將已經運轉了39年以上的高濱核電機組1、2號機組(福井縣)延長運轉20年,計劃年底進行特別檢查,最早於明年春季向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提交延長運轉的申請。

日本全國共有7座運轉期限為40年左右的老舊核電機組,申請延長尚屬首次。這是為夏季緊缺的關西電力實現穩定供應而邁出的一步,但設備的安全對策也將成為課題。

東北日本大地震發生後修訂的《核反應爐等規製法》規定,核電機組原則上的運轉期限為40年,但在各電力公司進行特別檢查後,如果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認為可以繼續運行,則可最多再延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