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污染排放 環署將對火力電廠開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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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控污染排放 環署將對火力電廠開刀

2014年12月02日
摘錄自2014年12月1日蘋果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會致癌的PM2.5細懸浮微粒,台灣去年的年均值高達22.7微克/立方公尺,距離環保署希望改善的年均值15微克/立方公尺,還有一段距離。

為改善排放情況,環保署將向全台88廠火力電廠或有鍋爐燃煤、氣、油的工廠開刀,今(1)日修正發布《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修正加嚴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標準,增訂汞污染標準,預計PM2.5年平均濃度可降低0.4至2微克/立方公尺,北部24小時值最高可降低4微克/立方公尺。

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說,此次加嚴標準是參考台電長期電源開發方案擬定,並給予適當緩衝改善期,不會影響供電穩定,例如改善設備在今天發布後有1年寬限期,若新增設備以符合新標準則有2年寬限期,預計88廠火力電廠及工廠將投資46.2億元改善。

預估標準生效後,全國電力設施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汞等空氣污染物每年可減量各約710公噸、1萬2282公噸、3萬940公噸及0.0778公噸,減量幅度分別約為3至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