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食用油回收 北市稽查首日無違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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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食用油回收 北市稽查首日無違規

2015年01月06日
摘錄自2014年1月2日自由時報台北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加強廢食用油合法回收,台北市環保局昨(1日)啟動「廢食用油回收大執法」,北市廢食用油回收大執法首日,總計稽查小吃店、攤販及餐廳共299家,未發現交付非法管道及非法清除機構清運情事。

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自1月1日起,從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人員及車輛須配戴工作證,才能上路回收,環保局也成立專案小組,由72名稽查員埋伏在夜市商圈周邊,隨機攔檢廢油回收業者,查核有無來源文件及合法工作證,若發現違法回收業者,可處6萬元至最高30萬元罰鍰。

劉銘龍也說,經調查北市857店家,產生廢食用油計1697家,每月產油量429公噸,其中401公噸交給清除機構(佔94%)、14公噸交給清潔隊(佔3%)、14公噸交給回收個體戶(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