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汙染場宣戰 中國允環團起訴慣犯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向汙染場宣戰 中國允環團起訴慣犯

2015年01月14日
摘錄自2015年1月8日台灣醒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司法機關7日表示,執政當局將賦予非營利組織(NGO)、環保團體對污染者提起訴訟的權力,並將減低訴訟費用。但中國當局在過去常對NGO採取高壓管制,此舉是否能有效遏止汙染現象,仍有待觀察。

中國新上路的政策允許NGO、環保團體可任意起訴環境污染罪犯,不論是企業、個人,或非國境中成立的公司,都是被起訴對象。但在官方的聲明中,並未明確指出獨立的環保人士是否也被賦予這種權力。

中共當局曾在去年12月,藉著NGO提起的訴訟打擊汙染者。當時6間黑心企業因在河川中排放上萬噸的化學廢棄物,共被罰了1億6千萬元人民幣。這是中國「由環保組織起訴、政府協助開罰」的成功案例。

但中國過去對NGO、環保組織的管制,仍讓這項新政被打上大問號。《新華社》日前指出,中國共有超過700個已註冊的NGO,都處於被管制的狀態。過去也曾有不少與官方理念牴觸的NGO被迫解散的案例。這次儘管NGO對抗環境污染者的權力看似提升,但能達到何種成效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