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六輕禁燒煤、石油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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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六輕禁燒煤、石油焦

2015年01月21日
摘錄自2015年1月20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長李進勇昨(19)日宣示,要兌現競選承諾,已要求環保局依立法程序修正法令,禁止六輕燃燒石油焦與煤。

六輕公投聯盟於本屆縣長選舉期間,自辦公民投票「你同意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嗎?」請各縣長候選人簽名,其中李進勇委託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主委許根尉投下同意票。李進勇當選縣長後,環保團體更是多次要求李表明反石油焦立場。

李進勇強調,自治條例並非其任內所擬,與其無關,他昨天已要求環保局重新擬訂「雲林縣公私場所使用燃料管制自治條例」,將有條件允許燃燒石油焦與煤的條例,修改成禁燃石油焦與煤,以落實其競選承諾。

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將重新擬訂條文內容,並辦理可行性評估與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後,提送議會審議。

台塑麥寮六輕管理部副總陳文仰表示,使用石油焦是能源再利用,包括美國、日本及中國等國家都在使用,環保署有一定的排放標準,若有新能源政策也應該全國統一,而且業者根據政府政策所購建的設備,若全面禁用,企業是否可提出國家賠償?

陳文仰表示,燃煤發電的成本不到天然氣的一半,若全面禁用燃煤,電價將大幅上漲,民眾是否能夠接受,也應一併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