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餐飲比重逾5成 需設實驗室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食品餐飲比重逾5成 需設實驗室

2015年02月03日
摘錄自2015年1月30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櫃買中心日前公告修正上櫃審查準則等規定,未來上櫃產業類別係屬食品工業或最近1個會計年度餐飲收入占其全部營業收入50%以上IPO公司,應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

另外,如果食品相關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是委託外部機構辦理檢驗者,則受託檢驗的實驗室或檢驗機構,應該經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或衛生福利部委託機構的認證或認可。

同時,為瞭解IPO公司對食品安全作業執行情形的完備性,上櫃審查準則另要求IPO公司於申請時,尚需檢附獨立專家就公司的食安監測計畫、檢驗週期、檢驗項目等出具合理性的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