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游揆正視垃圾焚化產生的問題 | 環境資訊中心

呼籲游揆正視垃圾焚化產生的問題

2002年03月12日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政府過去為解決垃圾流竄造成的環境衛生問題,而規劃以焚化來解決。但是由於環保署的規劃錯誤,不僅過度估計垃圾的成長量,造成目前焚化爐處理量超過垃圾量;更忽視灰渣處理的規劃,而造成有毒灰渣的流竄。如此,為解決垃圾的公害,產生更為嚴重的公害。目前主管環保業務的環保署,仍以既定政策而無任何檢討的跡象,實非政府應有的作為,也是人民的不幸。所幸,過去在宜蘭縣長任內樹立全國環保縣的游揆上任,我們寄予無比的厚望。



不可諱言,垃圾焚化爐解決了我國急迫的垃圾問題;但是也無法隱藏的是,造成了不少環境的惡化。為了因應決策的錯誤,環保署特准事業廢棄物進入垃圾焚化爐處理,可是卻無法拿出有效的管制辦法,防堵有害事業廢棄物蒙混進廠。今年1月19日北投居民無法忍受北投焚化爐每日有800噸以上的事業廢棄物進廠焚化所產生的問題,要求在未能有效防堵有害事業廢棄物進廠前,不得讓事業廢棄物進入垃圾焚化爐焚化。因為政府的垃圾焚化政策是為了處理家戶垃圾,而以人民的錢來興建垃圾焚化爐,並不是為了處理事業廢棄物而興建;更何況事業廢棄物是由代清除業者來收集,在未能有效管制有害事業廢棄物蒙混進廠前,環保署不應為了掩蓋決策粗糙、浪費公帑的責任,在毫無有效的管制措施下,隨意開放事業廢棄物進入垃圾焚化爐處理,而宣稱興建的垃圾焚化爐並未有處理量不足的情形。這真是標準的百姓皆知、獨獨官方未聞的施政鴕鳥現象。



再者,焚化政策最令民間和學者詬病的地方有分類未徹底、和灰渣處理草率。焚化爐並非官方宣稱的任何東西都可送燃的混燒式爐體,大家都知道物質不滅定律:什麼東西進去、什麼東西出來;使用焚化爐必須徹底分類,禁止不能焚化或焚化後會產生有毒物質的東西送燃。更令人詬病的是,明知灰渣中重金屬和戴奧辛的含量極高,卻未事先興建合格的灰渣掩埋場,任令灰渣到處流竄,或隨意棄置於掩埋場。我們到台北市山豬窟垃圾掩埋場,發現飛灰和底灰混合的灰渣並非如廢清法所規定的用作衛生掩埋場的覆土,而是任令灰塵滿天的棄置於掩埋場的一角;而高雄地區四座大型焚化爐的飛灰,在固化不完全、大部分仍屬粉塵狀的情況下棄置於掩埋場,而附近有大片的水果園,其產品運銷全國。環境污染可怕之處在於透過食物鏈,其受害地區將擴及全國。



我們籲請新上任的游內閣,本著宜蘭環保縣的經驗,以及綠色矽島的願景,除了振興經濟外,更重要的是提昇競爭力;而提高人民的生產力將是首務,排除環境污染、整頓生活空間、改善衛生條件,將是不二法門。期盼游內閣的施政,能劍及履及,實事求是,不致隨著政壇的掝浠泥而空轉。


資料來源:看守台灣協會 http://www.taiwanwatc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