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環保 港最高檢擬建公益訴訟制度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監督環保 港最高檢擬建公益訴訟制度

2015年03月18日
摘錄自2015年3月13日文匯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昨(12)日說到2015年最高檢工作時表示,將深化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改革試點。經授權同意後,將從生態環境領域入手,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深化中央統一部署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等4項重大改革試點,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經授權同意後,從生態環境領域入手,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探索建立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的督促糾正制度。」曹建明還指出,要研究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司法監督制度。深化中央統一部署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等4項重大改革試點,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深入推進案件信息公開,充分運用網絡等新媒體,及時公佈社會關注案件處理情況。

曹建明提到,要加強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他稱,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在辦理毀林等案件時,探索建立「補植復綠」機制,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補種恢復後,依法酌情從寬處理。針對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後無人提起民事訴訟等情況,探索督促或支持有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