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燒石油焦、生煤 雲縣邀6縣市宣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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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燒石油焦、生煤 雲縣邀6縣市宣誓

2015年04月14日
摘錄自2015年4月13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防治PM2.5污染,雲林縣府邀請中部及雲嘉南地區縣市政府,明天(14日)共同宣誓推動禁燒石油焦、生煤;縣長李進勇強調,中南部縣市屬全國PM2.5相對高的地方,威脅民眾健康,雲林願作領頭羊,從嚴改善空氣品質。嘉義市長涂醒哲表示,會親自出席雲林縣發起的共同宣誓推動禁燒石油焦、生煤活動,嘉義縣長張花冠因已有公事,不克出席。

環保署明天(14日)至雲林縣舉行中部及雲嘉南地區PM2.5研討會,李進勇邀請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縣市、台南等縣市政府在研討會前宣誓支持禁止焚燒石油焦、生煤,讓中央了解地方要求乾淨空氣訴求,不要杯葛自治條例推動。

李進勇說,縣府訂定「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及「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推動禁燒生煤及石油焦,這二項自治條例會在五月送議會審議。

「禁燒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有6條主條文,規定雲林縣轄內使用生煤及石油焦為燃料之工商廠場固定污染源,從自治條例施行日起一年後不得使用石油焦,二年後不得使用生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