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處理 政院將成立專責機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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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處理 政院將成立專責機構

2015年04月17日
摘錄自2015年04月16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會16日上午通過「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明訂成立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董事會納入社會公正人士;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目前全球32個核能發電國家,包括日本、韓國等24個國家都設置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美國也正在規劃。

他說,核廢料處理交由電力公司負責較少見,將核廢料處理從台電業務分開,成立專責機構,符合國際趨勢,也避免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卓士昭表示,未來經濟部將成立核廢料處理行政法人專責機構,董事會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公民代表,且不得少於1/3,透過董事會多元化組成,讓關心者進入體制內,共同面對核廢料處理問題。

卓士昭說,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的預算、計畫都必須送到經濟部,並由立法院審議、監督,確保獨立客觀、公開透明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