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率先制訂政府規章辦法 保障公眾參與環保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瀋陽率先制訂政府規章辦法 保障公眾參與環保

2005年12月22日
摘錄自12月22日人民日報瀋陽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瀋陽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將於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瀋陽市希望借助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等1整套新機制,為環保工作打開新局面。在中國制定政府規章規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還是首例。按照此辦法,環保行政部門除了要公開各類環境標準、環境功能區劃及區域內環境質量狀況,還要公開各類污染企業排汙狀況和污染治理狀況,乃至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情況等。此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書面、口頭查詢或網站、期刊查詢等獲取環境資訊的管道。

為了便於公眾參與,還要求,市、縣、區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要成立環境諮詢委員會,裏面必須有公眾的代表,還要聘請環保監督員。不僅行政主管部門適用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企業在公佈資訊、申請審批過程中違反此辦法的,也將受到罰款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