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14日
摘錄自2015年5月13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大埔張藥房土地徵收事件繼續延燒,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09號)出爐,去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居民勝訴,但土地無法回復原狀,聲請國賠」部分,最高行政法院予以廢棄,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續審,換言之,未來可能返還張藥房土地。
張藥房等4戶8人之房屋已被拆除,因而可訴請損害賠償(國賠)。但其他20人已與苗栗縣政府進行協商,以「專案讓售」農地的方式達成協議,徵收處分仍然有效。
張藥房等4戶希望取回土地,不願聲請國賠,繼續上訴,今天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廢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這一部分判決,並在判決書中提到雖然房屋拆除成為道路,但土地並非無法回復原狀,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無法返還,尚嫌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