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紀都更老案 高市通過新草衙條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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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紀都更老案 高市通過新草衙條例

2015年05月19日
摘錄自2015年5月18日聯合新聞網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議會5月18日審議通過新草衙自治條例,有助於更新及健全當地的公共設施,市府說最快6月讓售,盼佔用戶5年內完成承購。

多年來為新草地區土地處理自治條例奔走的市議員吳益政、鄭光峰樂見為新草衙案處理找到出路,希望佔用戶趕快承購,保障權益同時也有助於提升居住環境品質。他指出,自治條例可免佔用戶繳交佔用補償費,還有貸款及分期優惠,更有助於新草衙都市更新。

高雄市前鎮區草衙地區多為早期港區碼頭工人佔用,面積30公頃、約6000違建戶,由於區內建物狹窄、巷弄迂迴雜亂,毫無居住品質可言,更沒有都市計畫。市府曾採就地讓售鼓勵佔用戶承購,但只解決約1/3的問題,目前還有約4500戶佔用戶。

不過前鎮區興仁里長張秋敏受訪仍批評不夠優惠,他希望貸款年限有30年、土地定價太高、土地合併困難等,質疑市府相關法令是圖利財團。

興化里長朱蘇來蔭希望市府要深入基層舉辦說明會,讓居民了解自治條例的內容,才能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