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通過可再生能源目標立法 外貿企業豁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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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通過可再生能源目標立法 外貿企業豁免

2015年06月26日
摘錄自2015年6月24日大紀元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過持久的談判,澳洲聯邦政府終於通過了可再生能源目標(RET)法案,出口貿易型企業可得到豁免。原提案中政府每兩年對該目標審議一次的做法,改為由潔淨能源監管機構每年向政府提交報告。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工黨與政府終於達成共識,澳洲聯邦議會於23日以41:14的票數通過了可再生能源目標法案。可再生能源目標從最初制定的4.1萬千兆瓦小時減少到3.3萬千兆瓦小時,以反映整體能源需求的降低。

可再生能源目標最初由前何華德政府設立,旨在鼓勵對太陽能和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前工黨政府擴大了可再生能源目標計劃,提出到2020年澳洲20%的電力來自於可再生能源,達到4.1萬千兆瓦小時。

作為兩黨雙方協議的一部份,出口貿易型企業將從可再生能源目標中得到豁免,即外貿企業的運營無需受此立法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