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樟芝要管了 需提毒性報告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牛樟芝要管了 需提毒性報告

2015年07月13日
摘錄自2015年7月10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針對爭議多時的牛樟芝訂出管理辦法,10日預告「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於一年後實施。

新法規定,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食品業者應具備該原料的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另外,牛樟芝食品外包裝應明確標示原料使用部位為子實體或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並以中文加註「嬰幼兒、孕婦、哺餵母乳者,如欲食用本產品,請洽詢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員」之警語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