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毒澱粉 茂利需賠130多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生產毒澱粉 茂利需賠130多萬

2015年07月27日
摘錄自2015年7月24日中央社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化製澱粉案作出宣判,位於台南市的茂利公司等多家廠商,涉嫌生產及販賣含有順丁烯二酸的問題澱粉,台南地院作出判決,在遭到起訴的7間廠商9名業者中,茂利公司負責人徐東銘遭判2年10個月最重。

位於彰化的仙知味食品公司因曾向茂利公司採購蚵原子粉以及中清粉,因而提告要求茂利公司賠償回收、銷毀、退貨等費用以及損失總計新台幣141萬6790元。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仙知味向茂利購買的產品數量多,且之前已有部分退貨,經計算後,茂利應返還130萬多元,至於仙知味向茂利請求賠償商譽損失11萬餘元,但法官以仙知味無法舉證產品被驗出順丁烯二酸後營業額產生變化為由,駁回原告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