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杯標示新制將上路 花蓮衛生局稽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手搖杯標示新制將上路 花蓮衛生局稽查

2015年07月31日
摘錄自2015年7月30日中央社花蓮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現場調製的茶飲料及咖啡須標示原料原產地、咖啡因濃度、含糖分熱量等新規定將於31日實施,花蓮縣衛生局派員至市面稽查並輔導業者改善。

花蓮縣衛生局長林運金今天(30日)表示,衛生福利部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將於7月31日起實施。相關業者均需標示含糖量及所含熱量為多少大卡。

現場調製的茶飲料及咖啡,業者必須標示茶葉及咖啡原料產地來源,如果混了兩國以上的原料,要按照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現調咖啡還需以「紅黃綠」三色標示區分咖啡因含量。

現調的果蔬汁標示也有規範,含量須達10%以上,才能標示為果蔬汁,否則只能標示為果蔬「飲料」,若根本未含果蔬汁者則只能標示為「風味」或「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