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9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6日中央社嘉義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嘉義林管處6日邀集雲嘉檢方及登山社團,一起進入雲林縣草嶺村嘉南雲峰周邊國有林班地,實地了解盜伐對森林所造成的危害,宣誓一起守護國家森林。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表示,防範盜伐,除加強偏遠山區巡查外,並積極與檢警及原住民合作,今年度轄區盜伐案件數已較103年同期下降43%;因政府力量有限,今年採取更積極作為,結合登山社團力量,共同守護森林。
嘉義林管處籲請登山客,發現盜伐案件或可疑人員出入國有林地時,第一時間通報嘉義林管處,林管處將依據森林保護辦法規定發給相關獎金;登山步道環境遭破壞或設施毀損事件,立即通報處理。
嘉義林管處指出,森林法第50條及第52條已於今年5月6日公布修正,依據新法盜伐最重可處10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為贓款20倍,所有犯罪工具一律沒收,山老鼠千萬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