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把關 竹市議會通過加水站自治條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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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水把關 竹市議會通過加水站自治條例

2015年12月14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11日中央社新竹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竹市議會11日三讀通過「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加水站業者必須辦理許可證,針對水質、設備與衛生等指標擬相關罰則規定,日後可將轄內76家加水站進一步管理,以強化市民飲水安全。

衛生局表示,「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將要求加水站業者設立管理人員、明確標示、清潔維護及自主檢驗,並配合衛生局進行查驗,不合格者必要時停止營業,未依本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者也明定罰鍰。

衛生局也說,至於民眾關心的水源問題,本條例要求業者申請許可證需檢附取水地的飲用水水源、水質合格證明文件,水源為自來水者,需檢附自來水水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