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組給林益世委員的回覆函 | 環境資訊中心

國家公園組給林益世委員的回覆函

2001年05月25日
作者:林笈克

關心國家公園發展的伙伴們您好:

本人是立法委員林益世的助理林笈克,感謝各位關心國家公園的發展與走向,下面的內容是國家公園組針對委員的質詢稿件的回答,請大家參閱。

案由:

立法院林益世委員針對國家公園九十年度總預算,工程資本門年度經費與保育業務年度經費比例相差懸殊,嚴重違反國家公園設立的目的,所提質詢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答覆如下:



一、 國家公園設立的目的在保育國家重要資產與規畫管理這些資源,期能永續利用。因此國家公園具有保育、教育、遊憩與研究等多重功能。國家公園於設立初期,需投注相當經費進行經營管理之必要硬體設施工作,目前相關設施已初步完成。



二、 國家公園經費雖然分有多項,如企劃經理、保育研究、解說教育、工務建設、觀光遊憩等,均係經營管理所需而編列,有些經費雖未列於保育研究或解說教育項目,但其目標仍在資源之維護管理,因此國家公園實際用於相關保育研究之費用遠多於預算直接編列於該項科目之經費。

該組的官員所指的應該是,工程建設的經費之所以編列這麼多(工程建設:保育研究=34:1),主要多是用在保育研究上,不曉得這樣的回答,各位納稅義務人的您,能不能接受?若對國家公園的回覆有任何的意見或疑問,請mail至jkl0409@kimo.com.twstreptopelia@mac.com,林益世委員會將您的意見整合後轉換成質詢稿件,再向國家公園組處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