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樹木問題多 民團盼修樹木專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都市樹木問題多 民團盼修樹木專法

2016年01月19日
摘錄自2016年1月18日聯合新聞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林務局訂定護樹標準,期望未來全國各地的重要樹木都能受到保障。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執行長邱慧珠表示,比起森林的樹木,城市中的樹木問題更多,她建議政府應在森林法外另訂樹木專法,才能真正保障都市樹木。

台灣愛樹保育協會長曾檉銳表示,過去樹木保護沒有統一訂定標準,只由各地方政府根據地方自治法訂定相關條例,最高罰則也只有10萬元,而且不是每一個縣市都有訂定相關規定。

除了列管重要老樹外,邱慧珠表示,更重要的是要有能力去保護他們。她說,現在非森林外的樹木沒有專法,而是包含在森林法之下,受到的關注、資源都比較少,各地方政府最多也僅有1年50萬元的經費維護,簡直杯水車薪。

曾檉銳表示,台灣目前仍停留在工程為大的觀念,在開發時,一旦遇到樹木,就會從開發的效益跟經濟的角度來看,而非以樹為本。他認為,日本有樹木醫生專業證照制度,要移植、砍伐、種樹之前,都要透過專業人員評估,台灣也應該要思考是否要有專業人員進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