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率先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湖北率先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2016年02月03日
摘錄自2016年2月1日中國青年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日,《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經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中國首部針對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正式出台。

《條例》分8章,涉及土壤污染的預防、治理、監管,以及信息公開與社會參與、特定用途土壤的環境保護等。針對現行土壤環境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現象,《條例》明確,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由政府總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從完善土壤環保相關標準與檢測體系,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現狀普查等多方面進行監管。

《條例》設專門章節,對農產品產地及人居建設用地等特定用途土壤環境加強保護。禁止使用污水灌溉農田;規定居住、公共管理與服務、商業服務用地,在未按照規定進行評估或經認定可能有損害人體健康的建設用地,相關部門不得辦理供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