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放無人島 台電9月提報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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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放無人島 台電9月提報告

2016年03月03日
摘錄自2016年3月2日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位於新北市石門的核一廠可望從2018年底起停機除役,不過台電規劃將除役後產生的大量高放射性與6萬多桶低階核廢料,暫存於原址,核一除役後恐成核廢場。1日引發地方政府與居民強烈反彈,台電澄清將找無人島建「集中式貯存場」,若能提前完工,除役後的核廢將不需暫存核一廠、可直接放到「集中式貯存場」。環團則批台電「以拖待變」、「持續在騙」。

原能會指,台電若要在無人島興建核廢料中期的集中式貯存場,須先向經濟部提出投資可行性報告,確定經費預算成案後,再報環保署跟原能會分別進行環評及安全分析審查,雖然集中式貯存場依現在法規,不需要辦理公投,但如涉及水土保持,依權責還是要由該無人島所屬的地方政府審查。

轄內有無人島的金門縣、台東縣及宜蘭縣,三縣市首長昨受訪均表達反對立場。金門民眾許先生也說,核廢料如要放到金門無人島將誓死反對,金門又不是垃圾場,就算是無人小島,金門人還是會擔心輻射。

爸爸非核陣線發起人李卓翰批,按照台電規劃時程,還要近30年才有可能啟用集中式貯存設施,等於核一除役後核廢料至少要放18年,台電作法根本是「以拖待變」、「持續在騙」。且貯放高階核廢料的集中式貯存場憑甚麼不用公投,相關單位應修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