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太「安靜」 歐洲經委會要求安裝聲音警示裝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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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太「安靜」 歐洲經委會要求安裝聲音警示裝置

2016年03月11日
摘錄自2016年3月8日聯合國新聞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8日表示,該機構正在日內瓦舉行的「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即將公布一份新的管理條例,要求油電混合以及電動車輛安裝聲音警示裝置,以避免這些車輛自身良好的靜音性能在道路上造成潛在危險。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表示,由於油電混合和電動車輛自身不會發出顯著的引擎噪音,在以每小時20公里以下的速度行駛時,它們幾乎是處於完全靜音的狀態。這為使用道路的失明、視覺受損、騎自行車和走路的行人帶來潛在的安全隱患。

新的條例旨在減少電動車輛造成的安全風險,同時確保不會製造擾人的道路噪音。條例要求電動車輛安裝聲音警示裝置,並在時速0-20公里之間的時速行駛時發出聲音警告。而車輛在20公里以上的時速行駛時發出的噪音足以為行人提供所需的警示。

歐洲經濟委員會表示,儘管道路噪音會對健康和生活品質帶來負面影響,但不發出任何聲音的車輛也同樣具有危險性。歐洲經濟委員會指出,通過對道路事故資料的分析,電動車輛比常規車輛更有可能與行人發生碰撞。這種事故在近年來已出現增長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