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封存停發回饋金 貢寮爭取合理補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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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封存停發回饋金 貢寮爭取合理補償

2016年04月08日
摘錄自2016年4月7日自由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貢寮核四2015年7月封存後,台電停止發放每年固定提撥給地方的回饋金,衝擊偏鄉社會福利及建設;市長朱立倫回應,回饋金是因應嫌惡設施而存在,當設施中止,不應要求回饋。民眾質疑,封存不代表停建,仍限制地方發展,盼爭取合理補償。

貢寮區長陳文俊在市政會議提出,2015年7月核四封存,以往區公所每年有一筆6700萬元回饋金,台電去年一月一日起取消,經爭取核撥3400萬元,今年起將全面停發,但居民認為,封存期間仍影響房價、地價及環境,希望合理補償。

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電廠封存後已不需編列工程費,自然沒有回饋機制。貢寮區仁里里里長吳勝福主張,封存不代表停工,現在廠區每天有一千名員工上班,車輛頻繁進出,造成交通影響,電廠存在數十年破壞好山好水,台電應訂出封存的回饋機制,符合公平正義。

朱立倫指出,回饋金適用民眾嫌惡的設施,若設施不存在,卻持續擁有超越其他行政區的福利,就產生不公平,封存的核四不可能啟用,民眾不能「只要回饋、不要犧牲」或是「有犧牲、沒有回饋」。